我聽過有人這樣形容人生:「人生就像走進了一家有用餐時間限制的自助餐廳,裏面美酒佳餚、珍饈百味,任君享用。進店的人無論是大快朵頤還是只吃半碗白米飯,只要用餐時間屆滿(人生結束),就必需經由一道黑暗的後門離開。後門外面有結帳櫃檯,顧客出門後須為自己在店內的消費付賬,無法支付賬單的人要面對牢獄之災。」
以上的人生比喻很傳神。現實中,由於大家都看不到後門外的情況,所以很多人認為既然有幸進入這餐廳,就應該隨心所欲地盡情享受美食佳釀,才不會暴殄天物而浪費了這段美好時光。至於「收銀檯」、「賬單」、「牢獄之災」等等,他們根本就不相信。
今天我在網上看到一篇「隨心所欲」的專訪報導,受訪者是被譽為香港四大才子之一的蔡瀾。蔡先生說「我很流氓,但我不改」,他坦承自己風流了一輩子,交往超過60個女友,至少一年換一個。從蔡先生這種人生態度,可看出他是個「隨心所欲地盡情享受美食佳釀」的用餐者,他說:「如果你瞭解男女事,瞭解人生,你就會不正經,也正經不起來。不正經,就是玩。玩學問,玩工作,玩愛情,玩花花草草,玩文學藝術,玩世間一切美好的事物。玩,為的是快活。而快活,就是痛快地活著。總是一本正經,板著臉,壓抑,別人也不跟你玩。玩,還是一種心態,與年齡無關。老人愛玩,充滿好奇心,他就年輕。年輕人對一切事物漠不關心,他已經衰老。玩,還能應對時間的流逝和死亡。玩起來就充實,多看書,多旅行,多觀察別人怎麼活下去,多學想學的東西,多去愛身邊的人。人充實了,就不會擔憂時間的流逝,對死亡的恐懼也就少了。人的充實來自經歷的豐富和精神的飽滿。如果身體健康,活到百歲,但缺少美好的回憶,這是對一生最殘忍的懲罰,而不是真正的健康。玩,就是不正經。人生不需要正經。」
讓我們回到「人生自助餐廳」,暫且不考慮餐廳後門外是否存在收銀檯,如果以上的話是蔡瀾的原話,那麼他提倡的這種「不正經地玩」的用餐模式值得推崇嗎?我認為那是一種錯誤的模式。如果我是採訪者,就會問蔡先生:「你跟所有女朋友都事先協定只交往一年嗎?如果沒有協定,有沒有考慮她們的心是否受到傷害?如果每年更換異性伴侶是所有人該有的生活模式,那麼我們是人類還是獸類?如果餐廳中的顧客都不顧他人感受,大家都好奇地、痛快地、不正經地在食物區、飲品區盡情玩,玩食物、玩飲品、玩油鹽醬醋、玩甜品冰淇淋,這還是我們願意進去的餐廳嗎?」
儘管多數人不相信,但事實上餐廳後門外的結帳區是存在的,聖經就人死後的光景說:「我們眾人都應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為使各人藉他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惡,領取相當的報應。」(格林多後書5:10)基督就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 —— 天主聖子耶穌,祂曾經道成肉身來到世界,進入「人生自助餐廳」,當面勸告用餐者千萬不要「不正經地玩」,並教導我們正確的用餐禮儀:「有一個人來到耶穌跟前說:『師傅!我該行什麼「善」,為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問我關於「善」?善的只有一個。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他對耶穌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應孝敬父母,應愛你的近人,如愛你自己。』」(瑪竇福音19:16-19)
上述主耶穌提到的「誡命」就是天主十誡:
第一誡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第二誡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第三誡 守瞻禮主日。
第四誡 孝敬父母。
第五誡 毋殺人。
第六誡 毋行邪淫。
第七誡 毋偷盜。
第八誡 毋妄證。
第九誡 毋願他人妻/夫。
第十誡 毋貪他人財物。
對於這十條誡命,就算不信天主的人,也會贊成要遵守第四至第十條吧?相信沒有人希望自己生活在一個忤逆父母,隨意殺人,全民通姦,寇盜橫行,滿佈謊言,男盜女娼的社會中吧?我相信蔡瀾也不願意生活在這樣的世界裏;然而他卻「我很流氓,但我不改」,年年換女友,這說明蔡先生積極主張並身體力行的是無視社會規則和他人感受的自私生活方式。令人費解的是:這種流氓生活方式受到不少人的追捧。
天主十誡是「人生自助餐廳」的用餐禮儀,其中第一誡是禮儀的基礎,人若無視第一誡,就是拒絕承認天主的主宰地位,就如同進入餐廳的消費者自視為餐廳主人,無視店主的規矩而做出種種自己無法承擔後果的脫罪行為。刻意無視第一誡的人,就算其所有行為都符合第四至第十誡,當他走出餐廳後門時,必會收到自己無力支付的賬單。
與「隨心所欲的用餐者」相反,那些聽從基督教導的人,定會欽崇唯一天主在萬有之上,他們相信天地萬物不是自然產生的,而是天主所造,所以任何事物都必須按照天主的規定去運行,才不會出錯。因此,就算他們無法看到自助餐廳後門外的情況,卻仍然相信餐廳是有用餐規矩的,相信門外是有收銀檯的,相信人是無法負擔流氓人生的代價的。
主耶穌說:「因為你看見了我,才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若望福音2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