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偏蓋全
1. 當年佛家被視為正統時候, 歷代皇帝搞左好多怪力亂神出黎, 當時無人認為係錯 .
2. 亦有麾尼教(即明教, 唔係小說果個)借宗教顛覆社會(推翻元朝), 同樣係利用人既信仰 .
說穿了, 只不過係人既解讀(因)導致唔同既理解(果) . 聖經係人寫出黎既, 唔理係唔係有聖神從中引導, 聖經必需要使用人既語言黎寫, 所以一定能夠用符號學同敘事學去解讀, 唔止係先驗的直觀信仰咁簡單, 更加可以係後驗的, 任由別人去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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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可否認,聖經作為基督教和天主教的權威以及最高標準,其內容是有一定的價值和意義!
雖然聖經中有記載過基督救贖人類,上帝的愛,但也記載過的上帝的劣行(例如上帝殺埃及人的長子)和神的罪(用洪水滅世)!但基督教往往只是歌頌上帝的愛和基督的救贖而有意或無意地把上帝的劣行和神的罪徹底遺忘甚至隻字不提!
只懂得把上帝的愛和基督徒的救贖無限擴大而把上帝的劣行和神的罪無限縮小,這種行為,是否避重就輕呢?這種行為,又是否是智慧的表現呢?
所以,作為敵基督的我,只要見到所謂的「絕對真理」中有1%的矛盾,衝突,問題和缺憾,我便會把它無限擴大,擴大到掩蓋聖經中上帝的愛和基督徒的救贖!
我要把基督徒一直逃避或迴避的問題無限地擴大然後再赤裸裸地呈現在基督徒和世人面前,看看你們所堅信的所謂絕對真理,能否教你們解決這些你們一直無意或刻意迴避或逃避的問題!
其實,我的所作所為,跟基督徒,在性質和方式基本是一樣的,只是立場不同而已!
如果所謂的「絕對真理」,會因為立場這種微不足道的東西而改變的話,那麼跟垃圾有什麼分別呢?
耶和華又跟一條喪家之犬有什麼分別呢?
為什麼基督徒要把去刻意忘記上帝的劣行和神的罪?
又或者,基督徒根本就是避重就輕?
基督徒這樣做是想欺騙別人,還是想欺騙自己?
被譽為全能至善的上帝,會做出一些在連人類也覺得是不能容許的罪惡嗎?為什麼上帝要用這種方式去「淨化」世界?
基督徒以為把上帝定位為造物主,就能夠使上帝的劣行和神的罪消失了嗎?
上帝的劣行和神的罪根本不能原諒!一隻像耶和華那般犯了重罪的喪家之犬!
還有資格被譽為全能至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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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認為基督徒"避重就輕"
"刻意忘記上帝的劣行和神的罪"
是指上帝用洪水滅世,擊殺某些族的人吧?
如果基督徒真的是避重就輕的話
為什麼不乾脆把這些部分都給刪掉?
不如聖經不要再有舊約,
那麼不就不會為人話柄了嗎?
不
基督徒沒有這樣做
因為這根本不是閣下所說的
"上帝的劣行和神的罪"
你試想想
當年信耶和華之名的人是如何的少
不信之人的罪是如何的重
無錯上帝是愛人的上帝
但上帝是公義的上帝
把有罪的人被除去是天經地義的事
如果上帝不把罪人除去
他還就能稱自己為公義
再想想
如果上帝不愛世人
他為什麼一次又一次施行救贖
換了是我
倒不如降火把所有人都殺死
省得我麻煩
為什麼要叫人建方舟,為什麼要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為什麼要派耶穌來?
請思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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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的人就有罪?
哈哈哈哈,這大前提只是基督徒的觀點,對無神論者和敵基督們是沒意義的!
如果這個大前提是沒意義的話,那麼對無神論者和敵基督們,上帝的劣行和神的罪就可以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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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風 : 首先, 基督徒的絕對真理是上帝, 那是不用證據來證明的, 完全是憑信心, 上帝的真實性會透過聖靈的存在而在每個基督徒心中...
第一個證據--- 神跡.
第二證據 --- 聖經, 聖經不是一本人所能讀懂的書, 它并不是一本普通的書, 不是所能用的世俗價值觀, 人的羅輯和倫理標準來閱讀...
"因為在神的智慧裏,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 既不能認識神, 神就樂意藉著所傳的愚笨的道理, 去拯救那些信的人" 歌林多前書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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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風,既然是「絕對真理」的話,就應該是任何人,任何時候也是絕對真理,而不會被宗教,信仰和立場所限制,如果「絕對真理」沒有證據證明,又有那麼多約束和限制的話,太站不住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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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新約·路加福音 第六章》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新約·以弗所書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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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為什麼很多基督徒嘗試「教導」我,但也不成功呢?
「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新約•雅各書 第五章》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公義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新約•羅馬書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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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叫人小看你年輕, 總要在言語, 行為, 愛心, 信心和純潔上, 都作信徒的榜樣. " 提摩太前書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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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幾理得(←好似唔係咁寫....)幾何學有所謂的公理
就是不需要亦不可以證明的命題
任意两个点可以通过一条直线连接。
任意线段能无限延伸成一条直线。
给定任意线段,可以以其一个端点作为圆心,该线段作为半径作一个圆。
所有直角都全等。
若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相交,并且在同一边的内角之和小于两个直角,则这两条直线在这一边必定相交。
以上為公理,換個名稱
這是這個世界的真理
沒有人能證明它們(至少目前不能)
將之放大
我們可以說
真理不需要被證明
不知我這樣說對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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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定理不能被證明?
尤其是幾何,是有證明題的!
而且有一點非常重點,就是幾何學上的公理,只需要在紙上就可以輕而易舉被證明了!但是聖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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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幫助證明聖經是神的話
聖經是沒有可能會不合科學的, 因為創造宇宙的是神,而聖經作者也是神,所以神的話語和神在宇宙之間的作為, 是沒有道理會不符合...
關於天文學
在五百多年年前世界各國都認為地球是一個平面, 請看以賽亞書40:22 ---"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 "原文意思,不是指平面上所畫的圓圈, 而是指球形或圓弧形的物體...神遠在二千五百年前, 已借先知以賽亞的口, 把地球的真面目——圓球 ...
關於物理學
約伯記38:35, 神問約伯說:"你能發出閃電,叫它行去,使它對你說,我們在這裡."在約伯那個時代, 有誰曾經想到人能使用電力作為信差呢?
關於化學
約伯記38:22, 神問約伯說:"你曾進入雪庫,或見過雹倉嗎?" 係那時的約伯怎能猜出雪雹竟然有庫藏呢? 而科學家又怎能知道這件事呢?一個canada的化學家蘇特博士,經過十六年的研究, 才發現雪雹對於人類的作用...神的話實在是有所指的,,已經隱約包含了科學的知識,所以聖經顯然是神所默示 ...
關於醫學和衛生
聖經利未記11 章記載了一些動物,如魚, 鳥, 昆蟲等 ...其中神為人規定了什麼是可以吃, 什麼是不可以吃, 聖經申命記14:21, 神禁止猶太人吃任何自死的獸肉...在現代文明的國家, 仍舊是執行這個法令...
關於考古學
埃及各地時常發現幾千年前古墓和古屍, 而這些屍體一點也不腐爛, 和活著的人也是差不多...根據解剖,化驗結果, 發現他們的骨骼, 形狀和構造等, 都和現代人沒有分別...即是他們並不是半人半猴的骨骼... 從而可以知道人類不是從低等動物進化來...
神給的東西卻是一樣也不可缺, 像日光, 空氣, 糧食等, 只要缺少了其中的一樣, 我們就不能生存... 這些人類生存必需的東西沒有一樣是人手造成, 科學產品天天改良, 改良就證明它有缺點, 而神造的東西一經造成, 就是那麼完全,不需要改良...
--->聖經雖然是寫在科學發達的前期,但全部在聖經裡卻從來沒有發現過一件不合科學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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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一打開第一頁 , 就係創世紀 , 一開頭 已經係唔科學ge神話故事
衪說有光 , 就有了光
呢d 唔係叫真理 , 係人類對某些事物的'定義'
人類就是從自己定義的一堆原始定理中, 再推廣出其他定理出來.
例如 '直角', '角度' , '90' 這些事物/名稱,是人類自己所定義的 , 並不是 從創世之初就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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