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宗率眞地說:“在農村要想過上好日子,最好有幾個丈夫,要是洛嗄能幹活兒的話,我們家裡就能多養幾隻羊……只有一個丈夫的人家日子不好過。”
……“以前我們可以用罰扣口糧的辦法控制住。我年輕的時候,一妻多夫的人家很少,那是絕對不允許的,也沒有必要,因為所有的東西都是公家的……每人一份口糧,重婚後日子也不會改善。現在他們自己養活自己,也就不那麼聽我的話了。”
……“仁靑是和他爸爸共有他的繼母;那個女人是洛桑(仁靑的兒子)的媽媽,瓊達是洛桑的老婆。仁靑在兒子坐牢期間又娶了瓊達。”
【《西藏一年》,作者書雲,木馬文化出版,2010年3月】
西藏一年給作者留下了什麼?書雲在後記中寫道:這裡旣不是想像中的香格里拉,也不是等待拯救的蠻荒之地。可是親近中西藏學如她,仍然有無法避免的文化衝突,一是普遍存在的盲婚啞嫁,一是一妻多夫,後者含有幾乎所有現代社會都難以接受的不倫婚姻。
作為文化,一種基於生存需要的古老傳統,如果一妻多夫不該保存,而它確實曾經在共產黨解放西藏後,用公有制取代舊的經濟制度後,以改變藏民物質基礎的方式,首度在古老的西藏短暫消失。可它就是文化,隨着公有制的淡化,隨着自由經濟的捲土重來,政府想禁也禁不來。就像妓女、二奶、賭博、貪污……解放後完全消失,直到改革開放,市場經濟成熟……
西藏不是香格里拉,它的問題就是現實的和社會的。也正是作者想向世界說的,這裡始終傳承着和演變着與現實生活相適應的文化;沒有人期待拯救,他們懂得在傳統與現代中尋找平衡。病了,有錢看西醫、沒錢找喇嘛;喇嘛捉鬼施法,卻也會建議患者到醫院檢查身體或打支消炎針。一妻多夫在農村仍然普遍,進了城,掙了錢,就會懂得娶自己的妻子。年輕人受了敎育,就想自由戀愛,就有倫理概念和文明秩序。他們有獨特的文化,也有現代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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