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你,和那些一知半解,未滿師便急急去傳教交人數的基督徒所理解的「因信稱義」,與馬丁路德所講的「因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3/3/17 12:08 
路德的「因信稱義」神學
1512年,路德在相當新的威丁堡大學,得到神學博士的學位,同時,他也開始教授聖經研究課程。當路德在大學的閣樓上為羅馬書備課時,他經歷了一連串心智與靈性上的突破;路德的傳記作者,把這些經驗發生於,1513年至1518年之間。當時,這位新上任的年輕教授,仍然受到神的慈愛與公義問題之痛苦煎熬。
一位神,怎能同時是慈愛又公義的呢?
當保羅寫到神的公義,以及『義人因信而生』,他的意思是什麼呢?」
「聖經中明文記載,『義人必因信而生』,所突出的是信仰,而天主教會所強調的是教規和行為,為什麼和聖經記載的不同呢?
他思想,如果信仰只是表面的遵守律法、教規、行善、補贖,並修道,難道就能夠得救嗎?
路德說,當他的心智和心靈終於瞭解保羅之話的真義時,他覺得自己重生了。路德對於神與救恩的看法,認為信仰上得救最關鍵的是「信」,按照聖經的說法,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已經為人類在上帝面前代贖了我們的罪,「因著他對神之義的全新詮釋,以及靠恩典因信稱義的福音,而產生革命性的變化。他很快就開始傳講這個信息,並且撰寫小冊子和論文來闡釋這個信息,與當代詮釋福音的標準方法,形成鮮明的對比。」「該觀念使他確信當時的教會誤解了福音,那是基督教的本質。故此,有需要重新喚起它歸回本來的面目,路德首先改革它的思想體系,爾後才是作法。」
「馬丁路德將研讀聖經中所得的「因信稱義」分為三個重點。
第一稱義是上帝的主動:使我們稱義那個義,我們是被動的,稱義是上帝主動的工作,是上帝白白的恩典,人是完全被動的,這個叫做被動的義。
第二義是外來:上帝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所謂『加給』就是我們原來沒有,是祂從外面加給我們的,稱義是外來的恩典,因著信心,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並不是我們自己是公義的,而是耶穌成為我們的公義,我們披上了耶穌公義的外袍。甚至連信心,也是上帝的賞賜,是上帝的禮物。
第三宣告的義:宣告的義,那是一種法庭上的宣告,這是地位上的轉變,而且是瞬間剎那的轉變。上帝在法庭中,宣告我們不再是罪人,而是祂的兒女,它不只是倫理上、道德上,或者是實質上漸漸的變好,那個是成聖的過程。但是稱義,那是立刻地位的轉變。
這三個重點其實前面兩個,中世紀的教會都有,而第三個重點,是路德獨特的發現,他把因信稱義的觀念,重新的帶回到保羅的教導中,他自己當時並不知道,除了因信稱義的性質,或者是福音的內容之外,還包括了上帝的形象。上帝由那種嚴厲的審判官,變成了慈愛的父神,那麼這個使馬丁路德的內心有了平安,他不再恐懼,不再自悚,不再不安,他終於有了得救的確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