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說了,不如自己看看報告。看看自己是否中肯?
http://www.ha.org.hk/haho/ho/hesd/cmc090102_cht.pdf
dye 發表於 2009/9/24 18:29 
4.1 支援服務助理的回應
市民期望醫院職員即時回應對緊急事故及提供迅速援助,是可以理解的;令人遺憾的是,在這
事件中該支援服務助理並沒有立即提供協助,只是叫司機致電999 求助。院方認為她是一名
初級文員,所以可能會低估了事件嚴重性;她亦否認曾說過「不關我事」一類的話,但院方覺
得她的反應並不符合求助者的的期望,令求助者感到她冷漠和缺乏同理心....
14:45 時
一名明愛醫院醫生 (“醫生”) 剛巧路過,並發現該人士失卻知覺,倒臥於一輛貨車的前面。他
立即利用手提電話致電明愛醫院接綫生,再轉駁急症室。根據醫生所述,他向一名女職員傳達
要求派遣人員到現場的訊息。致電後,醫生對該人士作了初步評估,證實該人士已昏迷及停止
心跳。他立即為其施行體外心壓
4.2 急症室的回應
醫生於大約 14:45 首次致電急症室。急症室護士表示第一次接收的訊息並不清楚,並於大約
14:51(即6 分鐘後)致電保安員 ....院方認為急症室人員有責任清楚核實緊急求助電話之內容,如有困難,亦應立即要求保安員協助查證該人士的正確位置,而非在數分鐘後才行動,因此急症室有關職員對求助電話的處理,明顯有不足之處。....另一方面,市民則期望醫院面對院外緊急求助時能立即作出任何可能的援助。顯然路經的醫生能做到這點,但明愛醫院整體上在這方面並未能符合市民的期望。
5.2 儀器及其他主要急救ユ用具
iii) 在重要位置擺放輪椅及可調校高度的擔架床,讓員工可迅速取用。
see!!市民最失望還有接待處文員和急症室接線護士竟不用受到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