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0/7/16 05:35 編輯
護苗基金方面宜針對這個現象而作出統計,以便更全面掌握現況,及早想出應對辦法嘛。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0/7/15 14:25 
教宗出任教理部主管時, 便有行動針對神職人員的性侵孌童事件, 包括:
(1) 2002年全球教區神職人員調查申報, 有孌童傾向者接受治療.
(2) 所有性侵個案必需向羅馬教廷申報
(3) 對神職人員的內部檢控豁免期由事發的10年改成由受害人18歲後才起計10年。 使犯過錯的人更難逃避撿控.
現在各教區內對經接觸到兒童的義工, 也需要作出初步行為評估才可出任.
措施不是空口講白話, 紙上談兵的甚麼收集統計字, 看看有無相關, 看看要做些甚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