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9/6/1 22:41 編輯
回覆 逃出魔幻紀
明顯地,口語化來說,即是:
你[目及]女,即係姦淫咗條女,要挖隻眼出黎;你摸女,都即係姦淫咗條女,要斬咗隻手出黎。
這些都在回應「不可姦淫」的誡條,如果信徒把這段經文的強烈信息,強行「解釋」成那是其他比喻,說只是誇張手法,未免過於牽強。如此,「姦淫」應也是另有所指,十誡又要重新「解釋」成是比喻,這種釋經方法雖然無敵,卻也難以使人信服。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9/5/31 20:59 
你好堅持經文要有字讀字, 唔可以係比喻,誇張手法, 否則難以使人信服。
那為何讀到上主分開紅海, 上主幫若蘇厄打仗, 把日停止了一天。。。。
反基們(包括你罷) 便來說是以訛傳訛的神話罷!
耶穌把水變酒, 五餅二魚, 又會話係串通, 做把戲而已, 玩魔術。
要把神蹟淡化。
對「經文就一定另有解釋
這種態度,所以我也不嘗試說服你了。」, 也是發生在你的理解上。
說簡單, 你的標準是:
讀法能抺黑信仰的, 對你便是真。
讀法是去歌頌信仰的, 便是神話, 迷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