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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1/5 22:19 編輯
咁齋講,到底算係好行為,定唔算好行為?咁簡單大是大非你都唔肯答?你只不過係一個詭詐小人而已。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5 14:03



    岩岩撳咗去睇睇抽水咩定義「基督徒」

即使本網在首頁及已離教者之家Q & A定義好,


佢引用咗保祿羅馬書一句: 心中相信必稱義, 口中承認就必得救。

心中相信....我信你做到了。
不過保祿都話淨係信唔夠, 仲要有行為表現出嚟:口中承認


口中承認呢? 我都信你做咗。
可惜丫.....你自己又話:「咁齋講,到底算係好行為,定唔算好行為?」得把死人口講唔夠咁。

好明, 你係話仲要做啲唔止口講既行為出來先算。冇呀? 咁保祿都話你仲未救啵。

所以, 保祿係教: 信係可稱義, 無好行為就唔得救。
回覆  beebeechan

一個精神病的看不懂我的文章你也要用來為自己說事辯護,只能令我對你的某些屬性抱持懷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5 14:05


咁精神病者講野, 都係好多人唔會聽懂, 明白架啵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1/5 22:34 編輯
我從來冇話聖經中有講的先算,請問你喺邊度見到我咁講?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5 22:13


你一開波已經自打嘴巴,
就係呢到便一眼睇到:

Q1: 我從來冇話聖經中有講的先算,請問你喺邊度見到我咁講?

I2: 你引的述的Martin Luther, Personal Prayer Book無聖經根據,我新教無需視為權威


B按: 其實你知唔知你既立場, 同你係講緊乜架?
講因信稱義時又話要有行為, 口講唔算架
一邊話唔係聖經有講先算, 左邊就話聖經無講既就唔算, 無權威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1/5 22:38 編輯
Q19: 我幾時堅持要話循道宗係教「一次得救, 永遠得救」?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5 22:13



    你真係好似馬丁路德咁, 自己後加多個詞係經文到,
依家你知俾我插正要害, 就後加 「堅持」兩粒字? 唔敢講話無講過基督大教派都係教「一次得救, 永遠得救」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1/5 22:37 編輯
回覆  beebeechan

你又中左自己陷阱。

我口認左㗎。
我得救㗎啦。
不過口講唔算行為。
咁即係證明,得救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5 22:22


咁你試下係旺角大講:「香港獨立」丫,
警察嚟時, 你話: 口講唔算行為丫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1/5 22:42 編輯
咁你肯承認口講算行為未呀?是就說是啦,不是就說不是啦,仲有幾多要出於惡者?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5 22:37



    咁你唔識睇埋我既「語境」架咩?
明日你又可以再加:
只是一下不小心堅持要話循道宗係教「一次得救, 永遠得救」?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1/5 22:57 編輯
我口認左㗎。
我得救㗎啦。
不過口講唔算行為。
咁即係證明,得救不靠行為囉。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5 22:22

不過耶穌在福音中, 不止一次罵班法利塞人, 經師:得把死人口, 禍哉...乜都無做

我無衫著唔俾衫我, 我病你唔嚟探我, .我渴你唔俾水我飲....呢啲經文你知出處喇, 有權威未,
耶穌既語境係乜?
我幾時講過"相信太子站警察打死人, 警察掟梁某落樓"?你兜友唔作故好似唔識講我咁㗎喎。
I8: 你係會對別人作出無中生有的指控

jimmychauck 2024/11/5 22:13 提交

你冇直接講時、我睇你個「語境」係咁意思
識得提出馬太25,都唔錯吖。

如果將馬太25睇成整個審判,罪喺邊?耶穌喺邊?所以明顯 ...
馬太25並不是整個審判,就更未必完全反映審判。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6 02:36



      owl哂頭都唔知你想講乜啵....乜耶穌審判好似電視劇咁分30集?
.

要單憑馬太25就斷定得救要靠行為,就會製做這許多荒謬不公的問題,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6 02:36



    乜你寫野, 寫啲又唔寫啲, 就以為自己講得好清楚, 實在係唔清又唔楚。

「斷定得救要靠行為,就會製做這許多荒謬不公的問題」,, 但又唔識講係乜荒謬不公問題。
要人估你肚裡邊條蟲係乜咁…
(連語境都無, 只係一堆字)
所以我還是用我的解法:
得救是靠信心,行為是信心的顯出,是向人證明,不是向神證明,因為衪知道萬人。得救不靠行為、得救不靠顯出。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6 02:36



    耶穌都話: 你班友要做呢啲野(給吃給喝留住給穿看病監) 俾我睇, 唔好得把口!
依...你懷疑耶穌都唔曉睇出人心架咩?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1/6 05:01 編輯
那是否給吃給喝留住給穿看病監,就可以殺人放火?這與經文也不衝突啊。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6 02:36



    耶穌既語境唔係叫人多做善功咩?
唔通要耶穌列哂人唔可以犯既罪行出嚟:唔可以殺人放火, 行淫, 偷野....舞蛇膥咁長既清單呀?

相反, 依家反基正係鬧你班因信稱義, 信咗就可以殺人放火就真!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1/6 05:00 編輯
.
你一講#632,我五分鐘之內已經解出語境連埋例證俾你啦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6 02:39



    你都係IT人卦, 乜你唔曉用 {quote}{/quote}標籤架? (要不要抽水教教你討壇慕道?)
我鬼知#632講咗乜


我五分鐘之內已經解出語境連埋例證俾你啦

唔係講快既
最緊要有理, 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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