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1/11 09:35 編輯
3. 若有,對信徒在教會中行動,及對教會中禮儀有絕對主導權的教廷,有沒有禁止過希魔在教會中領餐?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1/11 02:28 
我不知你的教會如何教導‘聖餐’ 這概念。
‘聖餐’, 聖體, 不是甚麼千年天山靈芝, 大力水手菜, 吃了天下無敵, 所以落入壞人手中便不得了?
對犯了大罪而未悔改的人, 吃了聖體也只是威化餅一件, 是沒有‘天主活在我內’的意義。
希特拉是發動世界大戰, 殺害猶太人的元兇, 這點我們不用爭議, 除非你認為是另有其人。發動世界大戰, 殺害猶太人是嚴重罪行, 這點也不容爭議。
教會是無舉行過任何公開儀式, 宣佈把希特拉驅除教。
按天主教教會法典第1314, 1370條, 犯了嚴重罪惡的人便已經是立即遭受自科絕罰 Ipso Facto,與教會絕離, 不需甚麼宣佈。
除非犯罪者向教會悔罪, 重新回到教會。
希特拉有向教會, 或某神父懺悔過, 並有過悔改, 補贖的行為嗎?
無的話...他早不再是天主教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