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22 08:5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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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sin]這個字最早出現在早期教會的教義中(有沒有其他來源証明,我就不知道了,唯望另有高人指教)。教會不用[guilty],不用[crime],只用[sin],是要突顯人類比神低一等的位格——生命開始,就有欲望,
酒井明 發表於 2012/2/22 02:34 
說得對。。。
在華人反基群中, 常聽到: 我幾時犯過罪, 乜無喇喇話我有罪? 基徒打橫黎講耶!
在英語人仕中, 比較少這個論點。
好明, 英語人仕明白 sin, crime, guilt 是指不同的事。
華人, 大多把原「罪」, 看成是英語中的 crime, guilt...
將原罪 (sin) 稱為「業」實在是比較切合華人的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