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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慕道者求問:為何有教徒仍要判斷人?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3/6/30 09:14 編輯

遊客咪又係我阿占囉
尤記得接近十年前已跟幾位討論過幾場,當時睇完幾位嘅討論態度及手法後認為同幾位討論係浪癈時間,所以就限制自己唔再登入。
咁幾年總有一次上網打機都無聊,當會路過睇睇,都係三幾個人老樣子。中間好似都以遊客身份覆過幾個帖,都覺得各位無什新意。
最近都唔知抽起邊條筋,又望到啲好頂唔順嘅邏輯,咪出兩句聲囉。

繼續討論#61
修正一下#69,你地唔方便公開討論腳氨法我都唔再講,講黎你冇得覆冇意思。
1.引述,係中性嘅動作,
1.1引述完又唔知你同唔同意,buy唔buy,照唔照做,單純引述有咩問題?
1.2有問題都係你引述後嘅用途,
1.2.1即係如果你喺個女同事面前引述金瓶梅,咁就比較容易話你性騷擾,
1.2.2你喺你性伴侶前引述,咁其他可能性就大好多。
2.又再修正一下抽生#61嘅詮釋,之前我揾唔到好嘅字眼,求其寫左"a bible verse",宜家修到一下,廣義小小,"a standard"一個/種標準。
3.又再分析一下抽生#39所述,仍是立論不穩,之前未見到抽生論述中嘅問題,宜家見到了。
3.1問題1首先抽生已假設了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咁我又唔排除有唔少人親身經歷)
3.1.1若存在只有純理性分辨了的信徒,卻並無對你作出刑罰性質的行動,你是如何可以得知,或否定這種信徒的存在?
3.1.2當然,其中一個可結論的觀察,就是全部信徒都因為理性的分辨對你作出了刑罰性質的行動,該觀察是否存在?
3.2問題2口誅筆伐,我唔識點樣不瞅不睬地口誅筆伐,有高手請指教一下
3.3問題3辱罵,信徒引述該段踏珠之豬經文時誰是受眾,目的為何,有很大影響。
3.3.1受眾可以是自己、其他信徒、其他非信徒、被判斷的對象。
3.3.2目的也可以有多樣,
3.3.1.1若受眾是自己時,可能只是單純的叫自己不要再浪癈時間。並不存在辱罵。
3.3.1.2若受眾是其他信徒時,可能只是單純的叫其他信徒不要再浪癈時間。並不存在辱罵。
3.3.1.3若受眾是其他非信徒時,極其量只能叫毀謗,若然閣下誠然為豬,則只能稱作陳述。亦並不存在辱罵。
3.3.1.4若受眾是被判斷的對象時,才可能稱作辱罵。
3.3.3而若信徒是遵守聖經的教導,行為也不應該是去辱罵人,
3.3.3.1因為聖經的教導是叫人"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珠寶投在豬前",
3.3.3.2聖經沒有叫人"稱狗為狗,稱豬為豬,稱狗為豬,稱豬為狗,稱狗為糞便,稱豬為糞便,辱罵該頭豬,辱罵該頭狗"。
3.3.3.3如果你因著信徒恃此經文對你辱罵,你應該教訓對方"你沒有遵從聖經的教導"。聖經是教導人行道,沒有叫過你每每對對方頌讀該段經文。
4.#1中所謂未夠功力清晰不清晰回應,以我和抽兄以前對答的經驗,抽兄一樣有事情是不回應的,一樣有未夠功力明白我說話的時候。
5.配合#1(從3.),抽兄以"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因為你們用什麼判斷來判斷,你們也要受什麼判斷;"作起首立論,
5.1就算套用到有辱罵閣下的信徒身上,那也只不過是對對方施行經文而已。
5.1.1就問問他:你是不是狗,是不是豬,若是就不拿聖物或珍珠給你了,你如何得知我是豬是狗,按你的標準你自己又是否豬狗呢?
5.1.2馬太福音7:1-2叫人用同一標準判斷人和自己,又未知閣下是否認同這一種真理,在討論中也該遵守?
6.#1中,哥前5:12-13我難以認為這是一種正確的詮釋及引用,而我又非該信徒,就不干我的事了。
7.又而#1中抽兄提出了慕道者的概念,1大概是最少的非零整數,有請他先定義一下該詞了。
7.1而又抽兄似乎認為人家不分反基者慕道者很是不對,
7.1.1按我以前和眾人討論,還是硬要把我與天主教徒摩門教徒一併並列,又大言街邊阿婆唔識分辨我地,並把他們的罪歸我頭上(Oh I am so 小氣 and 記仇),
7.1.2我今日已忘記抽兄當時是否同意這種討態度,亦不知現時是否同意,
7.1.3只能說抽兄若是堅持混淆的行為不正確而又認為我被混淆是沒啥問題的,就難免被同樣論斷了。
8.#48,先不論類比錯誤,後面可以再論,
8.1抽兄以辱罵比斬人,
8.1.1這個通俗的說,叫做乜抽兄咁小氣,
8.1.2技術的說,叫作違反合乎比例原則,
8.1.3畢竟在香港辱罵人,只要對方不是某種公務員,還不犯法,用刀斬人就肯定是犯法的。就算有因包含辱罵行為最後被定罪的事情,最後罪名大概也是誹謗、妨害公眾秩序,或新立之法等,罸則也與斬人不同,畢竟有的人還有高尚的情操云云。
9.按#61反正類比錯誤抽兄看來也是明白了的。
9.1然而鄭生一文中指出,凡進教者或乜或物,並不明白為何抽兄可以想像我感覺被辱罵,或被辱罵的感覺如何與以豬狗喻之為對比。
9.1.1鄭生行文大膽,用"凡"字,並卒於1922年。
9.1.1.1無法想像以當時科技,電報也罷電話也罷報紙也罷通靈也罷,如何考究了古往至1922來所有信徒,什或他知道有多少信徒。
9.1.1.2整遍文中倡議者並無作出過任何舉證及論證的方法,只是一個簡單的政治口號而已。
9.1.1.3為何一個正常腦袋的信徒會覺得被辱罵?
9.1.2或許該對辱罵進行更精準的定義才能繼續討論,該詞在#39由抽兄提出,就有勞了。在此前下面先作出一下臆測。
9.1.2.1辱罵指把對方扣上非事實/未能確立之結論,構成誹謗,或
9.1.2.2辱罵指把對方與負面事物連結,把負面帶向對方。
9.1.2.3以上是一些我提出的可能,有勞抽兄陳述自己的意見了。
9.1.3鄭生說話並無比喻,是直接的定義,我並不明白與聖經以比喻教導信徒行為有何可類比之處,
9.1.3.1若有人說這二者相等,我只會簡單地歸類為不當類比謬誤。
9.2.1抽兄若單純告之我,鄭生如是說之,當然不能構成辱罵。
9.2.2若抽兄因為鄭生如是說之,以之為根據對所有信徒作出分辨,但並不宣之,亦不能構成辱罵。
9.2.3若抽兄宣之其分辨,表明己身認同該結論,並在本人問及如何舉證及論證時未能提供資料,並繼續不改其宣之的行為,我就認為構成辱罵了。
9.3不過上面幾段(9.1-9.2)我癈話多左啲,因為之前口誤#48說"經文",現在重新定義為"標準",意指"經文內陳述的標準"
9.4#61後面抽兄再提出非常多的引述聖經來乜乜乜,先為口誤致歉,因為導致抽兄作出該討論方向,未知重定義為"人們引述聖經中的標準來發起戰爭、歧視女性、同性戀者、蓄奴、燒死異教徒、殺害原住民,那些人都沒有錯噢,因為那些都是聖經本身對某些人的建議和評價。"是否乎合抽兄的本意,可以此繼續討論?


睇返以前與眾人討論,自己係長篇大論左啲,都感覺到有時重點難捉,導致有時同我討論嘅人容易忽視我某啲論述而開新番繼續講落去,我都感覺被忽視,而更帶來我唔知眾人如何睇果啲論點。宜家試下啲新方法,將我認為啲需回應嘅說話用類似聖經嘅方法分章分節列出黎等大家易啲reference,有啲論點好耐左都冇人覆就唯有當冇人有異議了。

開始寫時只到#76,後面未睇

EDIT:寫漏左抽兄想探討真理嘅理念我認為係唔錯嘅,不過大家,包括我,就小心一下,喺討論過程刺激思考(或刺激神經)同想證明自己係正確嘅中間取行平衡,小生打字手快,有咩得罪人大家出聲,合理嘅我又唔介意反省一下。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96# 逃出魔幻紀

阿占差唔多十年冇登入過,阿占係邊個,邊個係阿占,係好唔重要。
如因為係阿占講嘅就認為多左少左可信性,就係因人癈言謬誤。
呢度個個大佬喺論壇行左十幾差唔多廿年,相信係有啲人有能力認出行文作風。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3/6/30 16:35 編輯

回覆 98# beebeechan

37 頭IP,不過呢幾日先返黎,都只係講呢個,同埋dior另一隻帖。

bb,俾少少水平,我話有啲人會,冇話過全壇人要。
我都話,係邊個都唔重要,唔好因人癈言。
十年冇見,做咩水準越黎越低?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3/7/1 04:38 編輯

回覆 104# 抽刀斷水

謝抽刀兄抽時間,

我自己都唔知自己做咗呢個假設,請問你從我哪句得知呢點?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6/30 23:53


抽兄謂
教徒對於某人「反基」的判斷/論斷,算是帶刑罰性質的分辨吧,應不屬於普通純粹的分辨

該句是否指,不可能存在普通純粹的分辨?
如果我講
抽生已假設了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

唔知有冇曲解你意思?
咁我3.1.1 3.1.2 就係我問你關於知識論 how do you know , what can you know 嘅問題,你可以澄清左上面後再睇吓得唔得閒覆落去

3.2
稍為明白,不過以抽兄的TLDR藍字總結,但我仍難以理解"溝通"了是如何"不瞅不睬",抽兄認為是否有比#39中句
"引經據典地對「反基」進行一系列的口誅筆伐,包括不瞅不睬、辱罵為豬狗等。"

更精準的寫法去表逹你想帶出的?

EDITED.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106# 抽刀斷水

可能要請你清
bugged, my reply is cut short??
anyway, please answer explicitly "不可能存在普通純粹的分辨?"


rush going out, reply others later


話題要轉了嗎?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3/7/2 07:19 編輯

回覆 109# 抽刀斷水

1.抽兄既然明確認為係可能存在普通純粹的分辨,咁應該係我誤會左抽兄,我#95 3.1~3.1.2應該暫時無需討論,
2.所以希望進一步澄清
但教徒持續將本人判斷為「反基」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6/27 12:02


回覆  Guest from 37.152.214.x
教徒對於某人「反基」的判斷/論斷,算是帶刑罰性質的分辨吧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6/28 09:55


抽兄只是指某些信徒?並非全部信徒?
2.1 follow up,抽兄認為信徒有這種行為是違反了聖經教導還是遵從了聖經教導?還是其他,例如uncorrelated 或聖經的教導自相矛盾?

3. 而
其實一樓「原因二:打成反基,睬你都傻」裡面都有詳述,簡單模倣一下:

我真係覺得你好低B,你根本無資格同我討論。我睬你都嘥氣,你都係同返啲低B朋友一齊玩啦,我咁高智慧同你有乜好傾呢?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6/30 23:53

我paraphrase一下,以下兩個類比你認為是否恰當。assume左抽生係電腦人,我有誤會請通知我。
a. 只發送ICMP封包而沒有TCP封包
b. 只發送keep alive request而沒有business transaction
4. 另外似乎抽兄對口誅筆伐似乎有一定的體會,請問是#95 的 3.3.1.2 / 3.3.1.3 / 3.3.1.4 或是其他?


話題要轉了嗎?
信耶穌就"永遠不見死", 可以移山倒海, 天下無敵, 唔怕踩蠍子和蛇, 講外邦語......
呢啲邏輯頂唔頂得順呢? ...
旁觀者 發表於 2023/7/2 08:05


俺は昔から外国人の言葉を言え、何がおかしいの?貴様は第九十伍番に趣味があれば、一緒に議論するでください。
回覆 114# 抽刀斷水

目前我無法得知是否全世界信徒都認為我是反基。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7/2 20:43


且慢,抽兄誤會了我的問題,我沒問你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信徒都認為抽兄是反基",我乃是問你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中分辨了你(或其他被分辨者)的]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

未能完全掌握你提出的類比,恕無法作答。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7/2 20:43


既抽生搞過SSL,我再試試以下類比
c. 連線只發送SSL/TLS handshake但無後續請求

沒有必要出動瑪7:6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7/2 20:43

明白抽兄此論點,但不能完全認同。因衍生如下二問題
sufficiency vs necessity 馬7:6乎合了充足性,不需乎合必要性
運用哥前5:12-13或詩111:10,同樣應該同樣可被冠以辱罵
當然這裡可能已牽涉到#95 9.1.2,有勞抽兄一併解答

至今我未發現懂得上網閱讀和發帖的豬狗,如有請指教。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7/2 20:43


這個讀來我有點怕抽兄誤會了我 #95 3.3 "受眾" 一詞,有機會使大幅討論成為癈話。我澄清一下,看看是否如抽兄原本所想。
"受眾",是指信徒引述馬7:6時(或以口朗讀,或以筆書寫,或想起/讀到而入腦)作為聆聽的一方。
並非指信徒遵行馬7:6時所作行動的行動領受方。

另由於問題似乎仍牽涉核心的"單純引述構成辱罵",小生認為有需要擴闊一下範圍,可能要勞煩抽兄連帶本人#47 類比錯誤提倡 及 #95的 整個第2點及第8點一併討論了。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124# 抽刀斷水

回覆  jimmychauck
看你的文字開始好像法律語言了,我對於你上述的認為或得知沒有回應。
SSL不是我搞,我只是應用而已,內裡的機制不太了解,恕無法回應。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7/3 11:39


這個回答叫人失落喔,因為是簡單的不同,一者曾否"分辨",二者"分辨"中包含的元素。認真一點討論就像法律語言就不能討論,卻是與抽兄希望尋求真理之道相悖了。抽兄抽兄既然不回應,我便自行已目前的觀察立論,3.1"抽生已假設了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

按網上的解法是一種解釋,不過按網上,小生素來不覺得最是靠譜,然而抽兄喜歡也隨抽兄,當然,VSFAQno.1, 這是解釋的其中一種,應該跟邊個?
然而,我尋求的並非正確的解釋,乃不過是因為正和抽兄討論,只是要求抽兄定義自己口中的"辱罵",為了能更清楚闡析將來的討論。
也不妨,便以抽兄的闡述為憑,繼續解下去
喔看錯了,原來還包含哥後6:14-15,看了經文沒核對到出處有點混亂,不過反正抽兄之前亦謂一樓解釋得了,便也是一樣的
回覆  jimmychauck
將人類矮化為其他動物,都涉及辱罵成分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7/3 11:39

所以馬太7:6 3.3.1.4 對被分辨對象講出來稱豬狗 是為侮辱。但哥後6:14-15稱被分辨對象為
不義
黑暗
彼列
箴言9:10、詩111:10等揶揄不敬畏上主,連智慧的開端也沒有
等等便不涉及辱罵成分?本人己為抽兄提議9.1.2.1或9.1.2.2,若抽兄仍不滿,也可自行給出定義

看明白抽兄了,若閣下誠然不為豬,那好辦,我完全不會反對此結論,單單就是後面一句"只能稱作陳述。亦並不存在辱罵。"不適用而已。但是抽兄的思路卻令人汗顏,以豬狗未能上網為據,犯了歷史問題,因當時聖經時代未有網上,亦抽空比喻本身邏輯,變成無限上綱了,難以想像抽兄會行此種思路,故未立時明白抽兄意思。
言則,由以上,加上抽兄曾稱"剩下3.3.1.4的可能性",我認為抽兄也認同3.3.1.3"若受眾是其他非信徒時,極其量只能叫毀謗。"這一部份。
關於刀和聖經的類比,本人已指出問題。
1.就是其相似之處中不盡相似,標準自有判斷,刀具借手傷人
2.刀具傷人本有其他標判為負面,已刀比標準犯上無限上綱謬誤
然已,最重要的,其實是以下的第三點
3.
占說:基本法……
抽回:類比不正確,因為聖經是真理,不是世俗的法律。(見#103末段).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1/10/2 12:54

本人已指出,刀為物理存在,而標準只為原則屬於概念,抽兄尚自勸在下"所以,你要看「刀 - 聖經」類比兩者的相似之處,而非看相異之處。"。卻在十年以先曉在下以上述道理,不認為同樣作為條例的二物可作相比。
這個本人希望抽兄三思,避免因需逞口舌之爭之快,而忽略真理探索之重要。
正如抽兄開論所引"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吾以古老箴言回應之:"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128# 抽刀斷水

抽兄開始很多的不回應,不明白,不嘗求精確定義,與十年前不停追問在下如何定義"教義"時之表現大異其趣,縱使在下當時已撤回前言,反覆追問首先提出"聖經XX版有翻譯問題,會使人誤解",到底誤解什麼內容,閣下也是不答。

在這麼多地方得不到清晰回應,或全無回應,使人意興闌珊,亦教人聯想抽兄是否功力不足,什或口中講尋真理,心底不過反基,有旁人判斷抽生反基,本人並不責怪。

類比也沒什麼好談的,技術分析的什麼都不過末節,反正最重要的一個比對
"聖經不能跟基本法類比"
"標準可以與刀具類比"
抽兄不回這個,倒不過證明抽兄無法以貫徹的邏輯說事,在下也不再感興趣與抽兄討論,評語跟十年前還是一樣。
回覆 131# 抽刀斷水

抽兄唔明?

2011-10-02 抽兄:聖經是真理,不是世俗的法律 ==>不能類比
VS
2023-07-03 抽兄:「刀 - 聖經」==>可以類比

屌要學DIOR添。
回覆 134# 抽刀斷水

我明白你這的闡釋,但依舊以為不適用,因為:

對於你認為類比錯誤的解釋,只講述兩者的相異之處,而事實上,世上沒有兩者類比是完全相同的;兩者完全相同就不是類比了。


可能有人覺得小生找碴,小生倒也不怪,反正小生也是來在立論中找碴的,只不過倒也想借此向抽兄指出可能其belief system中出現前後不一致,以圖了解一下抽兄思路中的前設或推理過程等刺激一下大家思考。

小生要是不釋懷,早十幾年便應一直出帖,2011的言論也不過翻查資料才再讀到,反正當日誰也未說服誰,感覺留存,細節早拋諸腦後。

比方小生素來前設乃聖經是神聖靈感動所寫,前後沒有矛盾,故一直尋找合理的解釋方法。離教者大概多前設聖經自相矛盾,凡見皆如拾珍寶,故亦懶於為本人思路指盲。人前設不同,思考及取證手法自也不同,盲點也自不同,唯有拋磚引玉大家討論一下認試圖增進見聞。

我也不明白為何SSL、ICMP/TCP封包、keep alive request/business transaction跟精確定義有何關係,我乃是問和你闡釋的"溝通"可否類比,抽兄宜精準一點表逹自己意見。

「不明白就少講」這是種頗為謙虛的態度,和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的中國古教導相乎,屬於一種美德和智慧,但若其到逹不鼓勵查找資料或發問的地步,不去試圖增加對其他人的明白,我認為對討論沒有幫助,不過顯示抽兄有一些優良的性格而已。而如果地步更致於不喜闡釋/詮釋自己曾發表言論中更深的含意,不試圖使人明白自己,則接近是孤高了。而認為自己用字意味均乎合字典,顯其自信;若認為適用於所有語況,則是不懂詮釋;認為所有人對所有字理解均乎合字典、什或複數字典、字義只有一種等等,更屬不可能。

還有抽兄不少未回的細節如慕道者的定義,本人非常淺白的中文問題等等,抽兄有空有致便回,小生不過想推進討論,但以前面所見抽兄的態度及小生的狂妄,認為什是困難。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139# 抽刀斷水

單就溝通一詞,口誅筆伐、不瞅不睬已在表面上出現衝突,是故請抽兄進一步解說是否本人的理解誤會,現視之為抽兄沒有補充,本人則自行結論,在上述段落中抽兄前言不對後語了。

所以抽兄指"既標準判斷人,意思就如刀具傷人一樣"本人亦不表習慣。

討論真理時,「必然」、「純」,這類排除所有可能性用詞不應使用?一項真理不是必然的又何謂真理?這並不使人有興趣和抽兄討論和真理相關的事情。

抽生對咬文嚼字的功力未夠,許多其他人如猶太拉比、或如本人一般的法利賽人卻很是夠的,相煩抽兄藏一藏拙,VSFAQ就咬過文嚼過字後才發表吧。別把我比不普通的人類,本人並不想進研究室。
回覆 146# 抽刀斷水

必然就是必然,在那一個字典中有解是有例外的?有例外的又是不是真理?討論來干嗎?抽生如果唔清楚本人"必然"意何所指,要不查字典,要不問本人,何需託這託那不答?夫不見"我們一般用語,當然找最客觀、最常用的解釋"。

本人不過表逹一句#1立論不穩而已,信徒自視尊貴不能答題不太可取,但論以太7:6則教人摸不著頭腦。透過深入刺剖文字及邏輯中的含意嚴格檢驗一下立論。本人當然明白抽兄為何作此#1感想,但求抽兄清晰闡述自己意見,亦無想過否定抽兄感受。不過討論過程倒使本人見盡抽兄態度而已,此等世間不干己的閒事倒其實事無不可對人談,抽兄不談這不談那,不過教在下覺得,抽兄認為按本人思路解下去就會出現本人想要,和抽兄不同的答案而迴避,故亦不使本人覺得抽兄尋求探討真理的心如何強烈。一切都是定義問題嗎?定海神針的變招。
回覆 148# 抽刀斷水

你用分辨,唔用聖經中用語判斷/論斷,有咩特別意思?


就正正因為"分辨"同"判斷/論斷"唔同。

用英文解釋方便啲,之前因為怕抽兄又話咩翻譯加多一層不確定,夾埋英文解釋如下。

太7:1 Judge not 的 Judge κρίνω G2919
Properly to distinguish, that is, decide (mentally or judicially); by implication to try, condemn, punish: - avenge, conclude, condemn, damn, decree, determine, esteem, judge, go to (sue at the) law, ordain, call in question, sentence to, think.

抽取兩個最大元素如下,並清晰分開

Judge = distinguish + punish action

所以我早將概念闡述為"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亦問抽兄是否只存在 distinguish + punish action,不存在單純distinguish

判斷/論斷等詞當然也可以解作單純distinguish,但為了在討論中消歧義,我刻意不用該詞。從中文字義及用法來說,單字"裁""斷""判"等均可被聯想包含punish action,是故就避開,而選用"分辨",亦故意不使用英文 discern / distinguish 避免把翻譯問題帶進來複雜化問題,此乃小生咬文嚼字。不然小生說到包含審判的論斷,不包含審判的論斷,更可教眾人一頭霧水。

信徒的行為,係指該信徒既所有行為,還是與判斷/論斷我相關的行為?如是後者,邊個可以判別呢個行為是否跟判斷/論斷我相關?係我自己還是該信徒?為何你會這樣認為?

當然是應用在當下正討論題目的語境,當然不會指所有的行為,為什麼會想得這般複雜?問題的後續包含了"親身經歷""你如何得知?"當然是正在問抽兄所判別了的。問客觀判別了的、信徒判別了的於討論幫助不大。若是問信徒判別了的,又抽兄同意了便可繼續討論,若是抽兄不同意的,又回到"抽兄所判別了的",何需行此迂迴之路去問以推進討論?

這類信徒的行為,係咪必須先係我知情並記得,還是包括我被判斷/論斷卻不知情/忘記?

正正就是知識論中"如何得知"的問題。抽兄忘記了的,不是討論沒用,是問你也沒用,所以暫不論。得知的途徑可以包括被對待過"punish action",但有沒有其他的得知方法?又可否得知沒有"punish action"的"discern"。基本我就結論存在純理性的分辨,而若抽兄如假設它不存在,就是抽兄的思考盲點。

我對這類信徒的歸納,又係咪過去、現在、未來也包括?

好,抽兄已到逹知識論中能分析"歸納是否真理"這題目的水平了。

咩係純理性的分辨?純理性的分辨以外還有什麼其他可能性?

單純消歧義用,"純理性的分辨"也可簡為"分辨",其對正為正在討論的"刑罰性質的行動"

行動包括了什麼,又不包括什麼?

這個開始牽涉到香港最近流行單純言論是否能入罪的問題,亦牽涉9.1.2.1問題的反面"事實/確立之結論,能否構成誹謗或辱罵。當然"一般用語,當然找最客觀、最常用的解釋",抽兄怕大家有誤會,不妨在討論時提出闡釋請求。

你前半句用「行為」,最後用「行動」,兩者有何分別?有咩特別意思?

無分別,行文而已

中文並非外星文,本人但求精準詳盡一點故咬文嚼字,抽兄沒空太花時間便先知會一下慢慢再回,不急,小生自有玩樂處。聖經可以解釋得很深入,信耶穌得救的條件卻很簡單,不需有理解小生胡吹的智力,這個抽兄不用為眾生擔心。


話題要轉了嗎?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3/7/5 18:57 編輯

回覆 151# 抽刀斷水

正如抽兄所謂,該句是為設問句,是一有預設答案的提問,借此映照抽兄的錯誤假設。

抽兄若是不同意"自己有該錯誤假設",可以以如下方式梳理自己的文字。
1. 自己並未假設 (再指出自己的其他論點無需建基該假設), 或
2. 假設無錯誤
   
但我並未見抽兄嘗以此方向推進討論,本人唯有自行結論,抽兄該錯誤假設導致了自己後面的一系列結論/論述。
回覆 154# 抽刀斷水

咁抽兄開始用字精準,就可以討論一下啦。
由於單憑"有"字無法判斷多少,佔比,就fuzzy好多了,例如"為何有香港人去台灣殺人","為何有官員剛愎自用"等問題,也有同樣的模糊性。
故此,占對問題表示"不知道答案",由於未確立為普遍現象,亦暫未有興趣深究。
但,依舊不明白太7:1跟這問題的關係有多大。

個人不排除多中國人喜吃米飯,但亦不會宣此言,若為「為何中國人這麼習慣吃[米]飯?」就認為這個問題準確一點。
回覆 156# 抽刀斷水

好似自古以來,啲咩南邊呀東邊呀,地呀海呀,都乜乜乜咁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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