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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聖經的「公義」——踐踏人權

回覆 2# 抽刀斷水

全程context如下:
21:22 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
=你跳了的句子
講緊特定糾紛如何處理。

你要套用到國國打仗,要俾啲合理理由。
錯誤都幾低級。
話晒慕左咁多年道,基本嘅邏輯要有少少。

隔離啲蝦兵蟹將,唔好攞啲咩斷章取義出黎講。忽略21:22,就係最佳嘅示範。
回覆 28# 抽刀斷水

21章
1. "人若"2字出現在18, 20, 22, 26, 牛若出現在28,以該字作分段
1a. KJV with strong Numbers, (If)(H3588)出現在18, 20, 22, 26, 28
2. 和合本聖經開引號出現在18, 20, 22, 26, 28, 說明和合本譯者也以之作分段。
3. 23節:若有"別害",指22孕婦的別害。
3a. 23節的"若"(If)(H518)同19,21,27,29的若,作連接之用,說明23連接22。

H3588 כִּי kı̂y kee -(by implication) very widely used as a relative conjugation or adverb; often largely modified by other particles annexed
H518 אִם 'im eem - or conditional, if, although;
回覆 31# 抽刀斷水

18人致死
20人致死
22人致死(胎)及傷
26人致傷
28物致死,疏忽致死

越後的越瑣碎

法律條文一條一條列出來,我並不覺得有嚴格流水行文的必要。

程式碼也不只有一種寫法經編譯後可以得出同樣的二進位執行檔。
我於是問:孕婦既篇幅點解被編排in-between上下段打奴碑既經文呢?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4/1/18 10:48



1. 唔提孕婦的話,是否完整?是否能滿足你?
2. 提左孕婦的話,邊度提可以滿足你?
3. 宜家提左孕婦,如何滿足不了你?又滿唔滿足到"因為神的國不在於吃喝,而在於聖靈裡的公義、和睦、喜樂?"
4. 你對1/2/3的解答是基於什麼標準?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1/18 17:29 編輯

回覆 56# 抽刀斷水

這不過是抽兄拒絕"劃下道兒"的變版,或作,掩飾。

回覆  抽刀斷水
你自己先發表立場說說什麼是對 埃及王 亞述王 某等台灣人 神 你 我 均應持有的公平原則,才再來作討論吧,省得又在無的放矢,最後自己前言不對後語就閉口不言,像之前「聖經翻譯使人誤會什麼?」和「神不公平」的討論一樣。連自己立場都不說的人,何需和其討論?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4/16 23:20



   

我jimmychauck就是遊客219

你喜歡說我藏頭露尾也好,誤導也好,你說去,我不在乎。

年前見抽刀無力提供任何討論的原則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3/6/17 22:11


故人雖未更勝當年,卻風采依舊。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60# 抽刀斷水

你只不過是沒有自己核心價值,所以無需貫徹,在不同場景下以不同道理批評不同事物而已。
這是十多年前已經指出你的問題,你覺得不是問題,那也由得你。

回覆  抽刀斷水
「不明白就少講」這是種頗為謙虛的態度,和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的中國古教導相乎,屬於一種美德和智慧,但若其到逹不鼓勵查找資料或發問的地步,不去試圖增加對其他人的明白,我認為對討論沒有幫助,不過顯示抽兄有一些優良的性格而已。而如果地步更致於不喜闡釋/詮釋自己曾發表言論中更深的含意,不試圖使人明白自己,則接近是孤高了。而認為自己用字意味均乎合字典,顯其自信;若認為適用於所有語況,則是不懂詮釋;認為所有人對所有字理解均乎合字典、什或複數字典、字義只有一種等等,更屬不可能。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4 05:27


抽兄無法有效分享自己的見解容人共鳴或剖析,在下亦只能偶然指出抽兄思想或觀察中的漏洞,亦未見有何反饋或果效。

長篇及短篇小說的分別,在乎是否有角色成長。抽兄及多位風采依舊,如是溝通,十多年的短篇小說,教人讀下來索然無味。
回覆 68# 上流寄生族

you pick up saliva, friend your head.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1/19 18:21 編輯

回覆 67# 抽刀斷水

手法be water就係技巧高,立場如water就叫臉皮厚。

你唔表達自己點諗野,或者根本冇一套固定嘅價值觀,就冇乜溝通嘅意義。
回覆 71# 抽刀斷水

咁你承認你價值觀隨時如水可變,又冇咩嘅。
回覆 75# 抽刀斷水

冇興趣,因為你係喺直接溝通嘅時候拒絕闡釋,而個討論係你有份開始嘅,呢樣就冇變過。

好似希拉里咁一日到黑 "now if you have read my book....."
回覆 107# leefeng

早已證左你地啲死爛屍淨係睇槍份上,對你地又何需be water? be firearm 就得。
回覆 77# 抽刀斷水

好近,#55問你如何滿足。

就簡單忽悠人,永不滿足,亦無視4."基於什麼標準?"

是否指自己無標準?或別人跟你對話時沒有標準可循?顯示無價值觀可參考?
既然提唔提孕婦都唔滿足,其實提黎做乜?係咪指該討論純屬浪費時間?定係其實,滿足,並非你所求,反而不滿足,才是你所求?

遠一點
https://exchristian.hk/forum/vie ... p;extra=&page=1

回覆  抽刀斷水


埃及王圖滅族,可原乎?閣下原否乎?
...
你自己先發表立場說說什麼是對 埃及王 亞述王 某等台灣人 神 你 我 均應持有的公平原則,才再來作討論吧,省得又在無的放矢,最後自己前言不對後語就閉口不言,像之前「聖經翻譯使人誤會什麼?」和「神不公平」的討論一樣。連自己立場都不說的人,何需和其討論?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4/16 23:20

我在歌頌主真偉大,為何基督徒不認同?

殺人總可有個理由:我精神病發、我錯手、我憎他、我基因有問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2/4/17 16:54

回覆  抽刀斷水

抽兄還是不肯提什麼公平原則,是不想提,不會提,還是不敢提?   

有人讀不出抽兄的反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4/17 23:20




又再找。

還是一貫的抽官作風,不顯示任何價值觀,不提出任何原則。
和這樣的人在討論,他永遠帶你兜圈子。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1/9 21:57


又再找。
回復  抽刀斷水

各位可以看到抽對闡釋自己vsfaq的無力,原因可能是:

1.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vsfaq想問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1/10/16 13:13
回復  抽刀斷水

由於閣下未能定義最少六年前的vsfaq聖經翻譯問題,聖經翻譯使人誤解什麼,

亦未能解釋#8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1/10/15 01:14


如我前數帖已綜合說:
- 抽兄拒絕"劃下道兒"。==>和你討論無法遵從任何標準,你亦拒絕提供,討論不會有一致性,為無用。
- 你立場可變(或代表標準也可變) ==> 前言可以不對後語,你就叫自己做be water。

好似類比,一時就只可以看相似,一時就只可以看不相似,如此這般,怎能跟你溝通?

你算做我見過嘅離教者/慕道者中比較有文有路之人,但只能指出,你依然有以上態度,而我自十年前已指出,你也從未正式作出回應,我只能說,討論索然無味。

如be water是你的正式回應,我只能說你只有這般斤兩。


話題要轉了嗎?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1/22 17:26 編輯

回覆 110# 抽刀斷水

編排通順?我冇話過編排完全通順喎,我乃指出編排通順不是構成條文嘅條件喎。你又扯咩ISO?編排通順係喺你價值觀裡面排名好高嘅野?咁你要出聲㗎。咁又有邊個ISO解釋過咩為之通順?
要通順,就起碼從21章1開始睇,淨睇21~27又點夠?定係你嘅價值觀,係每一個大段每一個小段均需編排通順?否則有問題?

咁編排通順嘅重要性有幾重要?會點樣影響一段經文/條文嘅可延伸性、可詮釋性乜性物性,你咪講吓。


回復  抽刀斷水

綜合我與抽多次交流,他的作風是逢見人答,必叉開到無關重要的細節,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1/10/16 13:13



證明我冇睇錯人?
回覆 115# 抽刀斷水

編排怪異能損害真理或條文的什麼?
如果認為能損害其真實性/完整性,請證之,或舉例說明之。
來說明編排怪異與否的重要性。
或直接說明,這是你的價值體系之一,弗用討論。

拒絕闡釋如何/什麼構成重要,你都唔係第一次啦。

回覆  jimmychauck
我們一般用語,當然找最客觀、最常用的解釋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7/3 21:50


或者可以試吓用返一般人語?
我問你基於什麼標準,乃請你用一般人語闡釋一下你自己用嘅標準,冇叫你闡釋到合我心意。
你成日都唔講自己果套點黎,背後理念或價值觀,所以咪唔知你到底有定冇,定每次都be water囉。

回覆  抽刀斷水
你只不過是沒有自己核心價值,所以無需貫徹,在不同場景下以不同道理批評不同事物而已。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8 22:19
回覆 118# leefeng

你行埋一邊等俾人打柒收皮啦。
回覆 119# 抽刀斷水

編排怪異?我唔係冇答過,我仲追問你對通順嘅大份小份要求。我都叫過你由21章開首睇起。

20:1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 點了20~23章的題
20:2「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 以最重要之事開首
20:2~17 十誡 ==> 最重要扼要的律例
20:2~17 首4誡對神(重要),後6誡對人(次重要)
20:22~26 壇上的禮儀 ==> 對神尊重,對應首4誡

21: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 社會中對人的律例,英文為ordinance
21:2~36 人生及生命相關之例
21:2~11 奴僕的人生的律例 ==> 在對待人時以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為首要考量,對應20:2,同樣以神為中心
21:12~14 殺人、誤殺及謀殺的例 ==> 對應第6誡
21:15~17 孝順父母及奴役別人人生的律例 ==> 對應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及第5誡
21:18~19 傷害人身的公平復原條例 ==> 對應人生的公正性
21:20~21 奴僕生命的條例 ==> 奴僕介乎財物及人之間,如何處理生命相關之事
21:22~25 傷害孕婦的條例 ==> 胎為類人,傷之受罸
21:26~27 奴僕身體傷害的條例 ==> 以人生賠償身體傷害
21:28~32 牲畜與人生命相關之例
21:33~36 牲畜與牲畜生命相關之例

22:1~15 一般偷呃拐騙之例,對應第8~10誡
22:16~23:9 社會公義及社會關懷
22:16~17 淫亂之例,對應第7誡
23:10~19 守節日
23:20~33 遠離外邦神 ==> 呼應開首我是耶和華你的神,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4頒佈完畢,禮成

在大段小段中均有編排,從十誡總綱開始,再有細則。

編排怪異?
教徒看不見編排怪異,只有我看見的話?

我解完,認為係你睇唔出:21章為生命及人生相關,為神最看重的有關人的部份,或重罪到輕罪到繁瑣相關事項 呢個編排咋喎。

中間是否有人抄寫錯誤/翻譯錯誤?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4/1/22 20:50


又要問翻譯問題,咁我 30# 又幫你揾到原文及翻譯嘅資料,宜家一天飛機人手一機,原文又有何難揾?

回復  抽刀斷水
由於閣下未能定義最少六年前的vsfaq聖經翻譯問題,聖經翻譯使人誤解什麼,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1/10/15 01:14


咁又再問你,VSCFAQ話有翻譯問題,咁翻譯使人誤解什麼?你可以答未?十幾年前嘅野冇興趣答,咁廿年前嘅VSCFAQ係咪可以當歷史文件?

根據#93,請問,這些不同的解釋,如紅海是什麼海,影響了「狹義基督教」的那些教義?
閣下常言,聖經翻譯使人誤解「教義」,請稍稍舉例。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1/9/30 21:45

就當你冇講過"誤解「教義」",因為我誤以為你覺得翻譯使人誤解「教義」係嚴重問題,仍然只問你,咁翻譯使人誤解什麼?誤解了,又對什麼會構成影響,又會否嚴重到真理變成非真理或反之?

回覆  jimmychauck
我也不知道以上能否回應你「基於什麼標準」的疑問。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4/1/22 20:50


咁我get到你嘅假設係,真理喺編排方面都需要唔怪異,方為真理。
我就早已講過不表認同,並講過
程式碼也不只有一種寫法經編譯後可以得出同樣的二進位執行檔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6 21:57

我又唔見到你想回應,或者你覺得不值一回啦。

咁再睇深啲,
羅馬7:7 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馬太5:38~39「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 基督代贖後,報應亦歸基督施行,沒有人可靠律法或施行律法的報應稱義
耶穌基督咩罪都擔晒,仲要苟泥於條例編排是否通順去睇一啲野係咪真理,我就覺得係無謂。


話題要轉了嗎?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1/23 11:35 編輯

價值觀改變就應該唔係問題。

人地問起,唔肯講自己價值觀,就可能只係不善/願表逹,或羞於表逹,或不屑於表逹。連點解唔表逹都唔表逹,就只叫人感耐人尋味,亦不認為其希望討論或探索真理。

價值觀改變左,又唔否認之前舊價值觀嘅野,就叫人覺得虛偽。
benefit of the doubt,咁可能今時今日類比係真係應該只睇不同之處先正確啦。

價值觀改變完,如果又變返以前一樣,就只能稱作反覆小人了。


話題要轉了嗎?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1/24 09:02 編輯

回覆 134# 抽刀斷水
就算睇完你的解釋,都無法令我明白,為何21:20~21和21:26~27不是連接在一起,因為都是涉及奴婢,而且是蓄意傷害,而在它們中間卻插入21:22~25 傷害孕婦的條例?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4/1/23 12:26
另一項我發現編排怪異的地方,是傷害孕婦的條例異常詳細,共有16句,對比其他篇幅的比例是非常不合理。是當時有很多孕婦?孕婦地位十分重要?還是其他原因?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4/1/23 12:26


呢個係顯示抽兄對文學認識不足喎。咁啱小生高考要讀中國文學喎。

回覆  jimmychauck
而假如教徒看不見編排怪異,只有我看見的話,我就很有興趣想知道,是教徒聖靈充滿所以見不到,還是我心硬看到原本不應該看到的。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4/1/22 20:50

"編排怪異",在於你用該角度詮釋/理解時,不美麗,不合理。
在文學上便是切入角度不好的問題。是角度怪異,而非文本編排怪異。

首先,"21:20~21和21:26~27不是連接在一起",如果連在一起要表逹咩中心思想?你能否指出?
咁唔連在一起,就唔係表逹該中心思想囉。
咁唔連在一起,我咪清楚講明左自重至輕嘅編排囉,表達嘅中心思想就係以人生及生命為優先囉,兩段奴僕經文冇連埋,冇妨礙我嘅解法喎。如果你唔同意我嘅解法,你係去指出我解法中嘅問題,或者提出另一個更合理嘅解法。
而如果你因為用一種不同解法解出不比我合理或不合常理之事,以能解出此低價值解推翻原作價值,這只能說你是本末倒置。
你呢種睇文字態度,不問為何作者如此表逹,而去質疑點解唔係好似你諗咁表逹,就係將自己嘅意思讀入文字,唔係讀文字作者嘅原來意思囉。
呢種係讀任何文字進行詮釋時嘅態度喎,唔只讀聖經喎。

而又,兩段奴僕經文一個牽涉死亡一個沒有,喺我早已點出嘅"生命"主題下有明顯分別。

"孕婦的條例異常詳細",可能顯示當時啲人唔重視女人同小朋友,神希望以色列人有關心弱勢,及下一代嘅思維喎。

如果你話,聖經話要治死同性戀,要治死祭祀別神嘅人,要用石頭打死人,唔孝順就要死,"因為太殘忍,所以唔可能係真理",咁講我都會get到。
一啲條例長啲短啲你又話"非常不合理",我真係共鳴唔到
一來,你先解吓咩標準判斷太長太短。呢個喺冇標準出現之前,我相信係非常主觀嘅判斷喎。
二來,我認為呢啲你自己同作者斟酌,我未必有意見。

"而如果你因為用一種不同解法解出不比我合理或不合常理之事,以能解出此低價值解推翻原作價值,這只能說你是本末倒置"
呢個係對應你VSCFAQ解經問題嘅核心喎。
問:某人對聖經是矛盾及邪惡的解釋是斷章取義。
答:怎樣斷章取義?正解又是甚麼?
問題正如之前和抽兄所溝通的一樣。存在解釋,有的是正解,有的是誤解,有的是曲解,有的是天馬行空解。「現象」既存在,你並不能阻止任何「相應的解釋」出現,你只能指出「相應的解釋」合理的地方、不合理的地方,再判斷誰為正確,如熱力學的卡路里說和動力說的發展史一樣。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1/10/4 23:59


回覆  jimmychauck
至於你問翻譯使人誤解什麼,翻譯錯誤就導致理解錯誤,亦即誤解,不同翻譯問題就有不同的誤解,錯誤什麼就誤解什麼,網上都有不少資料,如:
https://www.abrahamicstudyhall.o ... translation-errors/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4/1/23 12:26


咁長串雞腸冇時間完全深究,
bottom line,都係問,十幾年都未有人答到。翻譯使人誤解了,誤解了的如何影響了神國的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及救恩,什或人對之的認識及定義呢?能舉列說明嗎?
第1,"拿撒勒人"為誤譯。其實可能係指"拿細耳人",或"拿撒勒人"是尊號,不是出生地。如何影響以上?
第2,以賽亞書是否童貞女。如何影響以上?
  http://www.equiptoserve.org/etspedia/%E8%81%96%E7%B6%93%E9%9B%A3%E9%A1%8C/%E8%B3%BD-4
  綜覽舊約希伯來經文,單數的’almah 曾出現有七次之多,但從沒有一次是 用以指已婚或失貞操的女子,而都是指那些未婚的處女。...雖則'almah 並非像betulah 一般專指處女,但含義也與此相同。
第3,馬太19:16-17缺了"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如何影響以上?
  和合本根本有翻譯,KJV也有,只不過NIV冇。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耶穌的神性並不只該段經文解釋
第4
  我看不明白,大概是在μονογενὴς "the only begotten"一字如何翻譯上演譯,但其中心"“No one has ever seen GOD”. So if no one has ever seen Him, but they have instead clearly seen Jesus。"我不明白。因為和合本,KJV,NIV均以不同動詞冠上看見、seen、 seen<==>顯明、declare、made known。
  我實在不明白如何影響以上。
第5愛的三種翻譯。如何影響以上?
  其結語
  "It remains obvious that a believer can still be confused today that giving alms, or donating money to associations, or to the church can prove to the Eyes of GOD a greater act than Love, but doctrine does not teach this at all."
  則早被其他經文如馬可7:9~13嚴嚴地判斷,這是非常簡單以經解經可以解決的問題。
第6 針眼 駱駝或繩索?
  這非常有代表性,駱駝kamilon 繩索kamiilon 只差一字母,迴然不同。不但牽涉亞蘭文翻譯,還牽涉手抄出錯問題。
  即便如此,就算耶穌原來真的是說"我又告訴你們,繩索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替換成"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如何影響神國的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及救恩,什或人對他們的認識及定義呢?
針眼問題
救恩可以經解經,最簡單的羅10:9,口認心信,就必得救,當然必進神的國。
針眼經文,重點只得一個:「財主難進天國,因為有錢財思慮煩擾」,只說明了難,沒有和口認心想有任何抵觸。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1/9/25 01:50

  十年前我的回答毫不過時
第7 G53的翻譯
   https://biblehub.com/greek/53.htm
   真的沒興趣再看了。
   ἁγνός的翻譯,到底如何影響神國的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及救恩,什或人對他們的認識及定義呢?

另外原來你期望我回應「程式碼也不只有一種寫法經編譯後可以得出同樣的二進位執行檔」,你希望以此類比,表達即使聖經有任何編排怪異,也不影響它作為真理,對嗎?是否同時也可類比成「你吃什麼最後也會拉成屎,所以吃什麼完全不重要」這個奇怪推論呢?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4/1/23 12:26

即使聖經有任何編排怪異,也不影響它作為真理,對。
你的類比準確度只有30%,算為求其
同時也可類比成「你吃東西先後,最後也會消化成營養,所以吃東西先後完全不重要」
你類比錯誤因為
1. 大部份人吃東西目的不為拉屎,編譯的目的為得出二進位執行檔
2. 在論編排,不是成份,屬於明顯錯誤
反正類比上你我似乎經歷也不快,要不你就認真點構作好一點的類比,不然就別浪費討論的唇舌。

對於你因編排怪異而對於「聖經是真理」失去信心的闡釋,暫時我只見到

"中間是否有人抄寫錯誤/翻譯錯誤?還是原作者語無倫次,及/或精神錯亂?這些可能性,都會影響對有關經文可信性的質疑"

我已經解釋左
1. 怪異與否
2. 什麼是聖經關心的真理
3. 抄寫錯誤/翻譯錯誤的影響

希望幫到你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138# 抽刀斷水

整本聖經完全消失於世上
bottom line,都係問,十幾年都未有人答到。翻譯使人誤解了,誤解了的如何影響了神國的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及救恩,什或人對之的認識及定義呢?

對於"神國的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及救恩"的本體沒有影響,但人卻不能認識了。

假如整本聖經的理解都被歪曲,咁都係問緊,歪曲到點,如何影響了乜乜乜,邊一部份?

你就舉左7個例子出黎,我就話見唔到影響,咁根據十度門嘅故事,證明有係容易過證明冇,咁要講有嘅舉證責任明顯同我無關。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1/24 20:30 編輯

回覆 139# 抽刀斷水
你自己都識講
大部分人吃東西的目的,是為了果腹,為了美味。深層的意義,就是維持生命。

吃東西目的/意義==>果腹及維持生命
果腹目的/意義==>維持生命

維持生命,就必須要有排泄

咁即係
排泄目的/意義==>維持生命

已經幫你釐清左1.維持生命、2.排泄、3.吃東西、三者的關係

吃東西為了維持生命
排泄為了維持生命

以上卻推論不出吃東西為了排泄

-吃東西不排泄維持不了生命
-排泄不吃東西維持不了生命
-不吃東西在以前未吃過東西的情況下不能排泄
排泄及吃東西,兩者的關係並非行動<==>目的,而是行動<==>使...能夠(enable)。並同時是維持生命的必要條件之二。

有老人因病厭世絕食,唔係拒絕排泄,係拒絕維持生命喎

所以我唔認為"大部分人吃東西的深層目的是為拉屎"係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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