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55# dior13dior13
從一開始,已指出你謬誤
結論,則是總結及分析
你所有內容均被完整駁斥,而你並沒法招架。
dior根本就在無理取鬧,37, 38, 39節都講明「為貢物」,唯獨40節講到人時就沒有了。可見人根本不是用作獻祭之用。
既Jennifer說要看前文後理,就看一看聖經的前文後理吧。聖經都說了反對活人祭祀,40節又豈會是用人祭祀呢?
順帶一提,大家把日光和Step.King當什麼了?版規上不是寫的「最重要的是,還請避免不必要的侮辱罵戰。就是諸位理念不同,還請各位謹記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的這個基本網路禮儀。」嗎?幾句下來:「白痴」、「瞎眼的小腦殘」、「胡殂 狗翁」「蠢貨」「廢物」「爛仔」「濫濺仔」「床上」「濺」,就通統出來了。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1/1/1 18:59 
一個星期沒來,大家都白熱化了,不過談的我看也大都不相干吧,沒太多時間看完全部的。
我相信大家也認同 #11x 到 #29x 的泰半都是和題目沒太大相干的爭論,我就不一一回應了,只回應三教童的#101 和 dior 的 #98。
首先三教童引的好經,解經多看一兩個版本不是壞事。誠然思高譯本是在28,29,37-40都有用「獻儀」一字,那我的解法就不大通了。
不過我稍為翻查一下原文聖經,原文的字「獻儀」H4371 mekes 這字,在整本聖經中只在民數記31章出現過。原文的意思為 "Probably from an unused root meaning to enumerate; an assessment (as based upon a census): - tribute.",enumerate的意思在dictionary.com如下"to mention separately as if in counting; name one by one; specify, as in a list: e.g. Let me enumerate the many flaws in your hypothesis. " 可見 mekes 這字所指的 enumerate 意指「點算出來分別」是多於「獻祭的祭物」的意思。
至於兩個譯本的不同,則更可見此意思。明顯地,和合本的翻譯者也不認同「人」會被獻「為祭」,所以就在40節沒有翻出「貢物」的意思。思高譯本的譯者,則不認為「獻儀」一定是「燒」的,所以就每一節都加個「獻儀」上去。平心而論,「貢物」一詞所指的事物,燒的機會一定比「獻儀」一詞所指的總為大吧!至於dior(可能)因為覺得和合本不認同其說法,就認為和合本的翻譯有誤,這種說法我不認同。耶和華見證人也經常用這種選擇譯本的做法,當和合本說其主張有錯時,就躲進呂振中本裡,當呂振中本不支持他的講法時就跳進其他譯本裡,總之是選擇性使用譯本,不面對對其不利的證據。
至於dior說我只看37-40嗎?我又跟你解釋,上面我又多解釋一次,看過28-41後也一樣可解作「沒有活人獻祭」,至於我還是對dior說同一句話,你一樣是只看民數記31章,並不比只看37-40節的我強。
總之「民數記31章是活人獻祭」這說法,小生在教會界20年,恕小生的孤陋寡聞,並未聽見有熟讀聖經的牧師或前輩提起過,相信並非基督教主流信仰。上面亦解得,聖經譯者亦不認同該說法。
認同kyo的說法,大家冷靜一下,這裡是離教者的園地,離教者離教自有原因,我也不干涉,也看不過眼bb的言語、經常離題及帶攻擊性的態度(也不覺得dior的態度bb高明多少)。不過仍是覺得,我覺得聖經解錯了,這裡也有未信者、初信者、離教者會看的,發表一下我覺得解錯的原因,是我的自由吧。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1/1/11 0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