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唔知呀,不過你反應唔似係因為自己「好聰明」同個只係「聰明」嘅比較所以「好大反應」
kam 發表於 2026/4/15 20:16 
你啲創作力量同幻想不嬲都嚇人一跳㗎啦,又創作我唔洗做,又創作我惡,又創作我仇恨,我幫唔到你。
3. #112 AI話『稱對方為「瘋」未必會被立刻判定為法律意義上的「仇恨罪」,但在辯論道德上,它是一種低層次的攻擊。它反映了一種「我不打算把你當人看」的傲慢,這與仇恨的核心邏輯——排他與貶低——是一脈相承的。』
kam 發表於 2026/4/15 20:16 
咁低層次攻擊同傲慢,同仇恨同惡有咩關係?我出晒名傲慢㗎啦,你有料咪喺我面前傲慢囉,我唔拘㗎,我平生最服果啲叻過我嘅人㗎,我喺呢度見唔到之嘛。
如果你覺得傲慢就係仇恨,請問你係咪有啲咩自傲嘅時候就仇恨果啲唔及你叻嘅人?呢個心態我就覺得唔可取囉。
我從來唔會因為一啲人冇我咁叻我就仇恨佢㗎,反而啲人叻過我我可能仲有誘因仇恨佢添。你啲創作力量同待人處事嘅心態都令我幾開眼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