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酒井明 於 2008-11-6 20:25 發表 
另外,我從不認為自己有所謂的質素及智慧,更遑論有什麼知識可言。我所寫的,都是自己認識範疇內的事。只是,思考方向、方法不同的人,既道不同,自然不相為謀。
P.S.:咪住先,喂,抽水兄,你仲未講我知,點解呢篇文章會俾人ban喎!講黎聽 ...
首先,你必須明白論壇管理員並非聖人,並無理由要求該人在每次都能100%絕對判斷正確。即使接受過訓練的法官,也會判斷錯誤,因此才有上訴機制,更何況普通人呢?
就初步看這篇文章而言,我覺得被刪的原因主要在於其主題「快快樂樂自殺去」,有教唆他人自殺之嫌,涉嫌違反香港法例(我認為主題與內文並不符合)。另外,自殺是一個敏感的話題,我猜管理員在明白你的文章之前,希望迴避這議題,以保障其他網友,避免可能因看不明白你的文章而作出若干預計之外的壞影響。
和大家分享一點小小經驗,我曾經見過的確有些版主濫用權力,對文章發表者親疏有別,然而也看見有部分版友有敵對管理人員的情意結,或以愚弄或為難管理人員為榮。當彼此對立白熱化,就沒有甚麼理由和解釋可言。
酒井先生和貝拉小姐,我這樣說,有沒有令你們失望?不管怎樣,別為小事抓狂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