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書《宗教裁判所——异端之锤》作者 Edward Burman 不見得據有甚麼歷史學的訓練, 因何一個消閒書的作者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1/2 23:16 
我近來閱讀房龍的《寬容》,其中他說:
「然而嚴格說來,宗教法庭的確沒有殺死一個人。
由神職人員組成的法庭宣判以後,被定罪的異端分子就交給了世俗當局,他們可以任意決定怎樣處置犯人。但是,假如他們沒有判處犯人死刑,就有可能面臨很多麻煩,很可能會被開除教籍,或者失去教廷的支持。
有時候犯人逃脫了這種命運,沒有被交給地方法官,那他的遭遇祇會更慘。因為他可能要在異端裁判所監獄的單人牢房裏度過自己的餘生。因為死在火刑柱上比在黑暗的岩石城堡裏慢慢地發瘋要好一些,所以很多犯人大包大攬地承認了許多自己根本沒做過的事,以期被定為異端邪說罪,早曰脫離苦海。」
要做歷史考證,如只看官方書籍,就會出現官方的偏頗:教會方面當然不希望將自己殺人的事記錄入自己數啦。還有,世上還有比死更難受的事,這又是否可算入死亡人數呢?
自己去想想,當時教會、宗教裁判所與世俗法庭的關係,就知道「宗教法庭的確沒有殺死一個人」是怎的一回事,用common sense就可以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