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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些科目之外,有一個科目跟德育的關係是時常引起爭議的:宗教教育。由前文分析德育的原則看,時下一般的宗教教育,本質可說是跟德育背道而馳的--不是說宗教教育不教人向善,而是宗教教育先肯定了某套行為的不易準則(上天頒下的誡命之類),然後叫小孩子學習遵守,如困德育的真正目標是培養獨立判斷能力,教小孩子日後自己訂立行為準則的話,上述那種宗教教育簡直就是「反德育」的工作了。一言以蔽之,宗教教育的目的是教學生做「乖」孩子,而德育的目的是教學生做「好」孩子。
我們要避免把既定條及行為準則加諸小孩子身上,那種形式的宗教教育,不等於說凡是宗教教育都違反德育原則,應該從課程之內刪除。相反,宗教是人生一個重要的層面,兒童都有權得到機會接觸宗教,認識某些宗教對人生的解釋,從而了解自己在宇宙間的地位。這些宗教的觀點有沒有道理,是不可能像數學理論那樣可以隨便證明或否定的,因此,宗教教育在課程的地位,也跟歷史地理不同。
摘自《學校德育探究》第98頁,羅傑.斯特羅根著,周兆祥譯,水連天、田園書屋聯合出版,2004年第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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