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酒井明 於 2007-7-13 22:42 發表 
噢.....小弟不才愚且魯,不知這裡臥虎藏龍,實有失體面!相信抽刀一直也有留意這段法律條文吧?厲害!
酒兄不要太謙,你指十九世紀歐洲鴉片不是毒品,我也第一次聽呢。
交流嘛--教學是相長的。
原帖由 羅公子 於 2007-7-13 22:52 發表 
立法作用唔大, 因為好多人都以為教會多好人, 好多家長都好放心俾子女返教會, 認為唔會學壞, D受害人又唔主動舉報, 有咩法例都冇用
要令多D人認識教會的金中, D人先會識防範, 但呢樣野好難 ...
靠你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