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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的重點就係一切未經法庭定罪, 就「該死」了。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0/1/2 08:28 
移鼠話佢和鬼徒就能定人罪,法庭、法官都多餘:
「信他(移鼠)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己經定了。」《約翰》3:18
「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移鼠),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約翰》5:22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翰》20:23
認賊作父的本已很賤,加上滿嘴謊言,更是賤上加賤。本不想理這種東西,忍不住又舞下支擂漿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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