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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也有邊境管制政策

『天天所思念的無非是邪惡』(創世紀6:5)的人類,不是更應該與至公義、至聖潔的天主之國隔離嗎?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24/9/20 10:26

是的,「天主」天天思念的都是邪惡︰
    「將凡有氣息的盡行殺滅。」《約書亞記10:40》,够不够邪惡﹖
    「上帝將他們(異族)交給你(以色列人)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申命記》7:2,够不够邪惡﹖
    「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我,卻行事與我反對,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並且你們要喫兒子的肉,也要喫女兒的肉。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利未記》26:27,够不够邪惡﹖
    「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利未記》26:7,够不够邪惡﹖
人只有通過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使自己變成一個全新的人種,才能有份於永生的天國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24/9/20 10:26

屁眼教主有何救贖呢﹖
    「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馬太》15:13﹖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馬太》10:21﹖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14:26﹖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10:34﹖
聖經要求基督徒「不要讓罪惡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致令你們順從它的情慾,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交與罪惡,作不義的武器;但該將你們自己獻於天主,有如從死者中復活的人,將你們的肢體獻於天主,當作正義的武器」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24/9/20 10:26

事實上,罪惡就在基督徒身上為王︰殺人放火、奸淫兒童婦女、誆騙搶掠世人財物,無惡不作!
我們藉着耶穌基督成為「屬於主的民族」,是何等的榮耀!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24/9/20 10:26

    既然咁「榮耀」,為啥叫極你快D去俾回教徒斬首,就立即可以上天堂,為啥你總唔肯呢﹖
以咁個撚樣為「榮耀」,那你就「榮耀」到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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