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籍作家喬納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說:
「大多數人從宗教(基督教)中學會了恨別人,而不是愛別人。」《寬容・伊拉斯謨》
基督教的最核心教義是消滅異己,「神」從没憐惜過世人,他以萬物為芻狗:
「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在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利未的子孫照摩西的話行了。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名冊上塗抹誰的名』。」《出埃及記》32:27
「上帝將他們(異族)交給你(以色列人)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申命記》7:2
「(『上帝』)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申命記》7:9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青翠樹下,都毀壞了。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申命記》12:2
「這百姓藐視我要到幾時呢?我在他們中間行了這一切神蹟,他們還不信我要到幾時呢?我要用瘟疫擊殺他們。」《民數記》14:11
它的「兒子」比它更為兇殘,他要的是世人的命: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10:34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火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麼?……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
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路加》12:49
也要父母、親人的命: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14:26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馬太》10:21
甚至是自己的命: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翰》12:25
基督教怎麼包容其他宗教?耶穌何曾愛過世人?
[ 本帖最後由 旁觀者 於 2008-5-29 06:5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