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Guest from 125.59.140.x 於 2008-12-12 22:15 發表 
如果基督徒並不是真誠地跟隨基督的教導,怎樣使其他人可以透過信徒的生命來見證基督的愛呢?
那你何以不跟從屁眼教主移鼠下面的教導呢?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10:34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火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麼?……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
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路加》12:49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14:26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馬太》10:21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翰》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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