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基督徒之後,我厚著面皮大膽嚐試請求耶穌幫助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19/6/16 22:34 
「天主」從没要收牠要以色列人去殺清的異族做「靚」,移鼠也没要讓異族人吃碎渣:
「《舊約》清清楚楚地表明了耶和華只不過是以色列人的神,《新約》清清楚楚地表明了耶穌只不過是以色列人的救世主(《太10.5》: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太15.24》: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聖經》再好,也只是別民族的經書;基督教再妙,也只是別民族的宗教,更何況其教義淺薄荒謬,其教規野蠻殘忍,其教史血腥兇暴了。這種靠洋槍洋炮的威脅、奶粉麫包的利誘硬塞進來的破爛,我們理當原物奉還,更無需去當吃碎渣兒的狗。……
可見這些有信心的異邦人,在耶穌的眼中,也不過是吃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的狗而已。只有以色列人才是坐在桌上大啃聖餅的主人。
而我們,才是自己文化的主人。我中華文化博大精深,儒、墨、法、道、禪、玄,哪一個不比基督教更真、更美、更善?這世上,豈有主人不當去當別人的狗之理?讀了十年《聖經》,還真沒發現有絲毫的可取之處。
羅素說:耶穌所講的話,凡稍有可取的,佛陀、老子都早已講過--真是於我心有戚戚焉。」《吃碎渣兒的狗》方舟子 「新語絲」電子文庫1997.9.23日
理性思維者會問:為啥要那麼犯賤,去死抱賤視自己的東西的大腿喊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