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2 05:01 編輯
dior根本就在無理取鬧,37, 38, 39節都講明「為貢物」,唯獨40節講到人時就沒有了。可見人根本不是用作獻祭之用。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1/1/1 18:59 
民數記 第三十一章
35.女人共三萬二千口,都是沒有出嫁的。
36.出去打仗之人的分,就是他們所得的那一半,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37.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六百七十五隻;
38.牛三萬六千隻,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七十二隻;
39.驢三萬零五百匹,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六十一匹;
40.人一萬六千口,從其中歸耶和華的,有三十二口。
41.摩西把貢物,就是歸與耶和華的舉祭,交給祭司以利亞撒,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jimmychauck 你看不懂中國字嗎?40節再講什麼你眼睛瞎啦?
從其中歸耶和華的,有三十二口,耶和華要那麼多外幫人口幹什麼,你以為耶和華開後宮呀?
基督徒信聖經都可以信到聖經記載是抹黑, 塗黑, 扭曲事實,不如不要信了,beebee, jimmychauck兩個都去死一死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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