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346# jimmychauck
論點不是已經寫給你了,你智能不足歐?口吐狗屎歐!
你還功力?看你都是寫些什麼亂七八糟的,智能不足!
論點在你的弱智大腦,要解釋,我也不會給你太多次!
但是為了能治療你的精神疾病,證明離教者很有愛心!
來看看你寫的都是些什麼弱智:
(提前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弑父母和殺人的,
(並非解"殺人不可"!)
(雅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並非解"殺人不可"!)
(約一3: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並非解"殺人不可"!)
(彼前4:15)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並非解"殺人不可"!)
Titus3:2 To speak evil of no man, to be no brawlers, but gentle, shewing all meekness unto all men.
提多3:2 不說壞話,不爭吵,只要溫柔,向眾人顯出溫柔的心。
(並非解"殺人不可"!)
Tit3:2 To say no evil of any man, not to be fighters, to give way to others, to be gentle in behaviour to all men.
多 3:2 不可說任何人的壞話,不與人爭鬥,為人讓步,對眾人溫柔以待。
(並非解"殺人不可"!)
這樣你還要論點?論你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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