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評:任教教會學校小學,是教徒的機會較大。不過,兩情相悅是否要受到年齡限制?社會道德普遍認為男教師[乙水]女童,其實也可能是女童引誘男教師(如電影《Lolita》的劇情)。唉,這教師衰十一就相當大鑊了!
b評:我不同意女童引誘男教師這觀點,一個十一歲女童縱使早熟,對性有好奇,都不至於會色誘男教師那麽誇張。她可能嘗向男教師請教一些關於性的問題,致令男教師有機可乘。小朋友是不知道甚麽是對,甚麽是錯的,亦不知道如何選擇,所以才需要設立教育。
呢單衰十一案,不是一些十七歲青年與十五歲女朋友,偷食禁果那麽單純。如果男教師最後被成功檢控,刑期會長很多的。
[ 本帖最後由 訪客得得b 於 2008-1-18 16:0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