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鴉片的市場在有足夠。的供應下是無法委縮的(除非社會本身開始崩解),因為人會上癮,而且鴉片沒代用品。」
鴉片不是必需品,一開始可以選不吃。吃鴉片的人會早死。社會的知識會增加。
「而後鴉片是種的,供應周期最多才一年,科技工業卻往往有著十至二十年的開發期,風險也高非常多。」
科技工業利潤高,也不是所有科技都有十至二十年的開發期。一個軟件只開發一年,小工具可能只幾個用。要調適一片土地去種鴉片需時也不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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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對你來說有個自動澆水機已經可以跟科技工業相比
那中國都算是世界先進國囉。」
你以為我在說自動澆水機?你有多久沒看農業科技?
「世上是沒「不死」的法人的,活得久就會倒閉,實際上,多數「法人」的生命比一般人還要短,一個公司能做十來二十年已經不是易事。」
原則上不死便行,重點不在能活多久,而在認為能活多久。你是沒想過正常人的想法吧。當你覺得明天仍要吃飯時,你不會今天把飯都倒下海(即使你明天。
「結果沒錯,到全國的「客人」都死得七七八八的時候,市場崩潰了,CEO賺夠錢打包走了,公司倒閉了(東印度公司的確是倒了!),鴉片問題用你的所謂開放政策解決了,你的小國可能還剩一百幾十人被你乞求上帝求百多年來個經濟復甦,不過說到這還要說你的小國有非洲那麼幸運有人剩下來當乞丐,不少太平洋群島和美洲人可是整個部落整個國家單位變成歷史了。」
你要看見旁邊的人死得七七八八才學聰明嗎?為何其他人要?
一個國家死了五成人口後連自己也吃不飽,你能賺什麼?
「還有,要說鴉片賺錢還得是外銷而不是內售,所以你既然提得出活得過今天才有明天,下次中國輸出假食品,次貨當本地牌子賣的時候,你可別出聲」
在他們立場來說,的確情有可原。但當然不代表要吃下去。反而是看見問題真正所在,而不是像基徒一樣一味誅心。
「簡單,一是停止資助轉私營,而入讀私校家長有與教育開支成比例的退稅
一是全面監管,學生,家長擁有與校方同等的權力(要說現在就有的話就是天大的謊話了。校本條例才給家長一個少數席而已。)
要麼自己做私校,自己在市場中競爭。既然要拿政府錢作為公幣機關,就不能代表政府有宗教特權(包括宗教科以外的教師聘請)。」
如果對方關門大吉,大批學童失學,是你負責? 為何不可先把重要部份監管?校本條例之前資助學校已有監管,現在只是一步步加強。
「寺廟可以花多少錢?比起北宣?比起資校?」
資校有多少是用在非宗教的教育內?
「說起來,搞奧運花費建設就要大吵JUNGLE LAW對付政府(還不算當中利潤),教會收私錢卻要去護航的做法,卻是奇怪。」
為何教會一做事就一定要全面否定?我也沒否定奧運花費,只質疑是否物有所值

[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8-8-22 22:13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