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我為何拒絕用香燭祭品拜祭祖先?

讀到一位網友對我的《天主的「撈人」方法》一帖的評論,言簡意賅地形容出天主的聖潔、仁慈的性格與我們人類是非觀的差距,深有共鳴,忍不住在此分享給大家:

「伊羅興文明的這種情懷常常讓我深受感動。前些天我在讀神學的時候,就讀到了人類通姦(adultery)的行為在上帝的眼中是極受譴責的。雖然在很多人類的眼中,通姦不過是『玩一玩』,但是在上帝的眼中,這是對共同體的破壞和犯罪。正所謂『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欺心,神目如電。』這裡樓主又提到了Ezekiel 33:11段落上帝所說的『我決不喜歡惡人喪亡』。按我們凡人的心思,惡人做盡了壞事,巴不得他早日覆亡、早日掛歪脖子樹。而惡人的喪亡卻不給上帝帶來歡喜。相反惡人歸正卻能給上帝帶來歡喜。這種寬恕罪惡的耐心和不以惡制惡的道德原則,大概就是天國裡聖潔的無罪狀態。劉仲敬說過,他研究史學若干年,悟出的是世界『很可能是一個贖罪的地方,或者是鑑別靈魂善惡的試煉場』。我越想越覺得他講的有道理。世間的罪惡和苦難大多都是人類自己造的。世上的靈魂有可能在前世都是犯下過很多罪行的,因此才被扔到這個充滿苦難的煉獄裡。在這個世界上的人,祗有認天識主、脫鬼成人的,才能死後由天使接至天國。」

對於網友的上述觀點,有一點我必須指出:網友本人及劉仲敬關於人生在世的「前世今生」猜想,只屬於他們自己「悟出」的「可能」及「或者」,不符合《聖經》的教導。就算真有前世,也肯定不是人們常說的那種輪迴模式。是什麼模式?既然天主沒說,就肯定是我們不應該知道的事情,就像父母不會將他們製造新生命的程序細節巨細無遺地告訴年幼子女一樣,因為子女還未有足夠能力承受這種知識。

關於輪迴問題,我也曾多番深入思考過。我認為輪迴理論除了不符合《聖經》之外,它本身也充滿了邏輯性的矛盾。在各種層次的矛盾中,民間信仰所表現出的矛盾最為有趣。試想想:如果靈魂必須輪迴,那麼人們每年清明、重陽拜祭祖先時所燒的香燭紙錢等祭品,早已隨業力變成神仙、別姓家庭成員、或禽畜昆蟲的祖先們可以收到嗎?如果先人已投胎別姓家庭,他們還認識以前的家人嗎?如果不認識,這些祭品又會燒給誰呢?墳墓、靈位裡的現「居民」又是誰呢?如果掃墓時所燒的祭品只是明確指向身處地獄(而非「上三道」)的祖先,那麼是否有燒祭品習慣的人都認定包括祖先在內的所有人死後必下地獄(如果是,這是多麼絕望的一種信仰啊)?如果祭品是指向「六道」全境,那麼從遠古一直不斷地輪迴過來的人,受到自己遠古及近代的「子孫」們拜祭時,可以同時收到他們的祭品嗎?這些祭品會自動變現成現今世界的通貨進入其的口袋嗎?輪迴過來的人都會在清明、重陽節期忽然暴富嗎?……,這些問題,越深入思考,就越迷惘越悲觀,細思極恐,人生何價?

綜上所述,我認為用香燭祭品供奉祖先沒有意義,我們應該用心靈去懷念祖先及已逝去的長輩,紀念他們存留下來的善良與美好,並將這「善」繼續傳播下去。

當然,我並不完全排除輪迴的可能性,天主掌管著一切,「在天主前沒有不能的事」(路1:37)。如果耶穌基督死後的三天內下到陰府憐憫諾厄時期的亡者時,特別恩准他們再世輪迴有機會經歷現在恩寵時期的歷練(純屬猜想),我一點也不覺得意外,因為天主耶穌基督說:「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我」(瑪28:18)。因此,無論我們對前世今生來世的猜想如何迷惘,如何悲觀,如何灰暗,只要將一切交付給耶穌基督,信靠祂,就能看到希望,走向光明。

耶穌對瑪爾大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凡活著而信從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麼?」(若11:25-26),我們跟隨基督的人,必須聽從他的教導,聖潔自己,好能與聖潔的天主共融,因為耶穌要求我們:「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5:48)
好嘢,信耶穌就會「走向光明」!
    「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 ...
旁觀者 發表於 2021/3/14 23:52


耶穌對門徒說:「天主國的奧義祇賞給了你們,但對那些外人,一切都用比喻,使他們看是看,卻看不見;聽是聽,卻聽不明白,免得他們回頭,而得赦免。」(谷4:11-12)。鑒於眾人對真理抱有不同心態,耶穌就用不同方式去教導他們。對相信基督的人,祂把真理直接了當地說出來;但對外人,即是抗拒耶穌基督的人,祂選擇用比喻,以便給他們一個較為舒服空間慢慢領受。如果太直接宣講真理的話,對方可能吃不消,產生更大的抗拒,反而會令他們跌倒。對於祂所說的比喻,用直觀、直覺是不能理解其真實道理的,所以耶穌經常說:「有耳的,聽吧。」他指的當然不是我們這個肉體的耳朵。

有一位網友對天堂地獄的以下理解,與天主教教理的很接近,我相信他是用心去思考過而非只用直覺去讀《聖經》:

『怎麼說呢。
比起東方明確的懲罰虐待的刑獄。
基督的地獄感覺反而是最簡單的,也是當年偶聽講時第一反應「這也太簡單了吧」。
天堂之所以有福,是因為基督在。進入天堂之所以喜樂,是因為跟基督在一起。
地獄之所以可怕﹑痛苦。是因為基督不在..........
於是偶當年的第二反應「這也太自戀了吧」。
但按這邏輯來說,卻是最簡單明確:
不跟隨基督=進不了天堂=不能跟基督在一起
不跟基督在一起=痛苦=地獄
所以
不跟隨信仰基督=下地獄
這邏輯太好理解了。只是對於不信的人來說「這也算地獄?」「那我進天堂幹嗎。誰愛誰去」』

天主教教理1033: 『若人在大罪中過世時沒有悔意,沒有接受天主的慈愛,這表示他藉著自由的抉擇永遠與主分離。換言之,就是將自己排除與天主和真福者的共融之外,這種決定性的、自我排除的境況就稱為「地獄」。』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