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的第一天是復活節,每當提起這個節日,你會聯想到什麼?很多人在復活節可以享受幾天假期,跟家人朋友一起去旅行度假,享受節日大餐,小朋友還可收到復活蛋、復活兔等禮物,但不少人只知道這是個快樂的節日,卻不了解其由來。而且,世界上仍有很多人從未聽聞過復活節,根本不知道這個節日的存在。
復活節其實是基督徒慶祝耶穌死而復活的一個宗教大節日。就在這一天,天主的預言應驗了,天主子民翘首以盼的使人類獲得救贖的核心元素實實在在地出現在世人面前 —— 天主派遣的救世主(基督)以無罪之身被判極刑釘死在十字架上,埋葬三天後從墳墓中復活了 —— 證明了天主所許諾的救恩已普降世界 。
那麼,「天主所許諾的救恩」是什麼呢?如果我們細讀《聖經》以下內容,就可以得出一個概念:
1)天主在公元前二千七百多年透過依撒意亞先知向我們講述基督救贖世人的方式及經過:「他受盡了侮辱,被人遺棄;他真是個苦人,熟悉病苦;他好像一個人們掩面不顧的人;他受盡了侮辱,因而我們都以他不算什麼。然而他所背負的,是我們的疾苦;擔負的,是我們的疼痛;我們還以為他受了懲罰,為天主所擊傷,和受貶抑的人。可是他被刺透,是因了我們的悖逆;他被打傷,是因了我們的罪惡,因他受了懲罰,我們便得了安全;因他受了創傷,我們便得了痊癒。我們都像羊一樣迷了路,各走各自的路;上主卻把我們眾人的罪過歸到他身上。他受虐待,仍然謙遜忍受,總不開口,如同被牽去待宰的羔羊;又像母羊在剪毛的人前不出聲,他也同樣不開口。他受了不義的審判而被除掉,有誰懷念他的命運?其實他從活人的地上被剪除,受難至死,是為了我人民的罪過。雖然他從未行過強暴,他口中也從未出過謊言,人們仍把他與歹徒同埋,使他同作惡的人同葬。上主的旨意是要用苦難折磨他,當他犧牲了自己的性命,作了贖過祭時,他要看見他的後輩延年益壽,上主的旨意也藉他的手得以實現。在他受盡了痛苦之後,他要看見光明,並因自己的經歷而滿足;我正義的僕人要使多人成義,因為他承擔了他們的罪過。為此,我把大眾賜與他作報酬,他獲得了無數的人作為獵物;因為他為了承擔大眾的罪過,作罪犯的中保,犧牲了自己的性命,至於死亡,被列於罪犯之中」(依撒意亞53)。
2)《聖詠集》22章在基督受難前一千年就詳盡地預告了他受刑的許多細節:他的上顎枯乾得像瓦片,舌頭貼在咽喉上面(耶穌被鞭打流血,再扛十字架走苦路,然後被懸掛於十字架上掙扎了六個小時,因而導致極度口渴);他的手腳被穿透(四肢被釘在十字架上);他的的骨骼完整無缺(劊子手通常會打斷十字架受刑人的腿以加速其死亡,但耶穌的腿沒被打斷);劊子手瓜分了他的衣服,並抽籤決定誰可得到他的長外套。
3)馬爾谷福音10章32-34節,耶穌預言自己死而復活:「耶穌又把那十二人帶到一邊,開始告訴他們那將要臨到他身上的事:『看,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於司祭長和經師;他們要定他的死罪,要把他交給外邦人;
這些人要戲弄他,唾污他,鞭打他,殺害他;但三天以後,他必要復活』」。
4)宗徒伯多祿為耶穌作見證:「天主怎樣以聖神和德能傅了納匝肋的耶穌,使他巡行各處,施恩行善,治好一切受魔鬼壓制的人,因為天主同他在一起。我們就是他在猶太人地域和耶路撒冷所行一切的見證人。他們卻把他懸在木架上,殺死了。第三天,天主使他復活了,叫他顯現出來,不是給所有的百姓,而是給天主所預揀的見證人,就是給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者中復活後,與他同食共飲的人。他吩咐我們向百姓講道,指證他就是天主所立的生者與死者的判官。一切先知都為他作證:凡信他的人,賴他的名字都要獲得罪赦」(宗徒大事錄10:38-43)
透過以上幾段經文,我們可以了解到,救世主必須降世生而為人,以無罪之身為人類贖罪,被冤枉判刑釘死,埋葬後死而復活。歷史上完全符合這些條件的只有耶穌一人,所以他就是救世主,其復活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驚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件,是人類從黑暗轉入光明的拐點。從此,耶穌基督白白賜下的救恩我們便唾手可得,「凡信他的人,賴他的名字都要獲得罪赦」,進入永生之門。
光明的出現必使黑暗退場,因此黑暗勢力必會極力阻止人們走向光明 —— 就如當年拒絕耶穌基督的法利塞人擔心眾人改信耶穌會令他們失去權勢利益,於是用金錢行賄收買看守耶穌墳墓的羅馬士兵,叫他們去散播「耶穌的屍體被門徒偷走」的謠言:「『你們就說: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夜間來了,把他偷去了……』。兵士拿了銀錢,就照他們所囑咐的做了。這消息在猶太人間傳揚開了,一直到今天」(瑪竇福音28:13-15)。的確如此,時至今日,只要我們稍為搜尋一下,就會找到大量否認、歪曲耶穌復活的謠言信息 —— 黑暗雖然很不甘心,但它必被驅除。
無論知道復活節的意義與否,能享受此節日假期的人是比較幸運的,因為他們生活在能接觸到復活節資訊的地區,證明該地區的黑暗已被光明穿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