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的社會事件中,經常有人高呼「不自由,毋寧死」。這句經典名言每次被喊出時都頗能激動人心,引起共鳴。毫無疑問,每個人都渴望自由,沒有人願意做囚徒。但大家有沒有認真想過:我們自己擁有自由嗎?我們是自由人嗎?事實似乎告訴我們:答案是否定的。
哲學家康德說:「自由不是你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而是你想不幹什麼就不幹什麼」,如果根據他這個標準去衡量,我們基本上都是不自由的。我們很容易認同康德立論的前半部份 —— 「自由不是你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因為如果每個人都毫無節制地為所欲為,就會導致人與人、國與國之間不停地産生矛盾、衝突、戰爭,所造成的破壞就會連這種「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的「自由」也摧毁了;但是關於立論的後半部份 —— 「想不幹什麼就不幹什麼」,就不是那麼好理解了。我們如果不想幹,不幹就是了,這跟自由不自由有什麼關係?現在讓我們舉個例子可能就比較容易明白:假如形容枯槁的癮君子想不再吸毒,妻離子散的賭徒想不再賭博,身敗名裂的色鬼想不再荒淫,然而,他們被毒癮、賭癮、性癮牢牢掌控著,無法自拔,雖然不想幹但卻不能不繼續幹,因為他們自己已經成為那些「癮」的奴隸,已沒有「想不幹什麼就不幹什麼」的自由了。
現在,讓我們從那些極端的例子回到日常生活中去看看,不自由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們經常忍不住就向他人顯擺自己,因小事而跟他人爭執,順手牽羊帶公家的文具回家自用,因懶惰而將工作推到明天,因嘴饞令到自己的減肥計劃失敗,因妒忌而中傷比自己成功的人,背著他人偷看色情網頁,為逃避責任或因其他不良目的而撒謊騙人等等,相信很多人都有這些經驗吧?我們是人,不同於動物只憑本能去行動,我們在作出這些行為時會受到理性和良心的干預,或多或少知道這些行為有傷害性,但最後還是忍不住而做了,所以說,我們基本上都是不自由的。保祿宗徒對這種不自由的體會非常深刻,他說:「我發見這條規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總有邪惡依附著我。因為照我的內心,我是喜悅天主的法律;可是,我發覺在我的肢體內,另有一條法律,與我理智所贊同的法律交戰,並把我擄去,叫我隸屬於那在我肢體內的罪惡的法律。」(羅馬書7:21-23)
現在可以肯定:我們人類是不自由的,究其原因,是原祖亞當、厄娃背叛天主而吃下禁果之後,罪惡藉此進入了世界,整個世界落入了撒殫魔鬼的掌握之中,全人類都成了罪的奴隸。那麼難道我們生而為人就注定永世做撒殫之奴,沒有出頭天了嗎?不是的!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凡是犯罪的,就是罪惡的奴隸。奴隸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卻永遠居住。那麼,如果天主子使你們自由了,你們的確是自由的。」(若望福音8:34-36)耶穌基督已在十字架上用他的寶血將我們從撒殫手中贖回,凡願意接受救贖跟隨基督的人都已重獲自由,不再是撒殫的奴隸,而是天主的子女,將永遠住在天主的家裏。
受罪惡捆綁的保祿宗徒被耶穌基督救贖後感慨地說:「我這個人真不幸呀!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感謝天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樣看來,我這人是以理智去服從天主的法律,而以肉性去服從罪惡的法律。今後為那些在基督耶穌內的人,已無罪可定,
因為在基督耶穌內賜與生命之神的法律,已使我獲得自由,脫離了罪惡與死亡的法律。」(羅馬書7:24-25,8:1-2)我們只要以理智去服從天主的法律,效法保祿「我將一切都看作損失,因為我只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斐理伯書3:8)的決心,就能在耶穌基督內回復自由,不幹不想幹的事情,在永恆中享受天主的福樂。
「不自由,毋寧死」,然而,如果我們不能從撒殫的魔掌中解放出來,就要在永恆中與牠為伍,「必要日夜受苦,至於無窮之世」(默示錄20:10),那時,想以一死以求解脫也不可能。人是按照永生天主的肖像所造,我們的生命是永恆的,如果不在天國中永遠自由地生活,就必與撒殫共處,呆在不願呆的地方,幹不想幹的事,永無止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