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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基督教的一些疑問

呢度分為兩個cases:

1. 無吞嚥困難既人,有時都會鯁死



2. 對於有吞嚥困難既人,有無聖體軟餐版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6/8/28 10:34


1,人必須相稱地領聖體 —— 「無論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所以人應省察自己,然後才可以吃這餅,喝這杯。因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為此,在你們中有許多有病和軟弱的人,死的也不少。但是,若我們先省察自己,我們就不至於受罰了。」(格前11:27-31)
2,領一滴聖血即已領受整個真天主真人耶穌基督。
回覆  beebeechan

屌你以為唔承認就掂?我死老婆再娶填房你又吹得我腰乎?填房係大公教友。屌我命途多蹇 ...
沙文 發表於 2026/8/30 13:53


教友死老婆再娶填房,如果女方婚姻狀況同教會法律冇抵觸,就冇人吹得佢腰。
我想訪問下版友, 當主耶穌赦曬你罪嘅時候, 你有冇一種突如其來想剝光豬嘅衝動呢?如果冇, 點解你冇罪都唔想 ...
沙文 發表於 2026/9/13 12:14


使乜諗到少少啜核嘢就執到金咁周街同人講啫?你從小學就開始讀聖經㗎嘛,你讀過大學㗎嘛,諗嘢點解成日都忽視咗問題嘅核心呢?你個問題嘅核心係乜嘢?就係「罪」。

罪係乜嘢?聖經話:「罪」就係違反天主律法(若望一書3:4),就係唔同天主同行(米該亞6:8;雅各伯書4:17)。

好,言歸正傳講返你個問題。亞當、厄娃犯罪之後天主親手整衫俾佢哋着,即係天主從嗰一刻開始就要求人着衫而唔好剝光豬;之後天主仲多次制定律法要求人要端莊着衫,例如:「用麻布做褲子,從腰部直到大腿,遮蓋他們的裸體」(出谷紀28:42),「你不可揭露⋯⋯的下體」(肋未紀18章)。仲有啲律法條文規定男人唔准着女人衫、女人唔准着男人衫等等。仲有,喺天國着乜嘢衫都有天主嘅旨意在其中 —— 衫係用嚟顯示得勝者嘅榮耀,顯示聖徒嘅義,例如:「這些人是由大災難中來的,他們曾在羔羊的血中洗淨了自己的衣裳,使衣裳雪白⋯⋯天主又賞賜她穿上了華麗而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們的義行。」(默示錄7:14,19:8)

以上嘅聖經經文顯示:天主用律法規定同埋親自做衫賞賜俾人,係叫人唔好赤身露體。而家老沙你咁沙膽,執到金咁周圍主張人要剝光豬,即係周圍引誘人違反天主律法,即係周圍引誘人唔同天主同行,即係周圍引誘人犯罪,即係周圍引誘人落地獄,其心可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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