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文 當前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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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10-9 19:35 發表 有關言論已移至發洩區。 我不希望實施以言入罪式的道德審判,如此將扼殺創意。我一直都有看這個討論區,在我看來,事情並非如此斷章取義地看。 「假如希望本討論區有活力,就應給予機會讓有熱誠的人來承擔。」 我對人事的個別例子不予評論,如對建制有任何意見,歡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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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酒井明 於 2007-10-10 00:16 發表 本人重申,本人不會再為在愛情版的愛情信箱中刪除閣下的回應一事討論;本人的答案是"我酒井明版主認為沙文閣下並不是在問及任何愛情疑難或與之有關的問題,並認為沙文閣下的回應影響了愛情信箱的整體氣氛,亦即我酒井明版主認為的弄髒了愛情信箱,所以刪除"。如果沙文閣下不接受本人的答案,請通知抽刀斷水網主,要求他辭去本人版主職務;而當抽刀斷水辭去本人版主職務,亦代表本人以後不會再以任何方式、用任何IP、用任何別名再次進入"離教者之家"。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10-10 03:40 發表 回覆 31#: 一軛‧愛情版版規由該版版主負責(做乜要我覆?) 為防止我訂立一條「不奉沙文為光榮、偉大、正確的留言即時刪除」分版版規 ← 只須在總版規訂立此規則即可,分版版規為何需要其他版主投票通過? ...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0-10 05:45 發表 我要澄清,我沒有建議沙兄去作什麼,我只說「理道好簡單,你可以去做下實驗....」。
原帖由 訪客得得b 於 2007-10-10 05:59 發表 各版主與網友間其實都來自五湖四海,有些是大專院校的高材研究生,有些是在社會打滾多年的社會學博士,有些是38dcup,亦有些是飛機場。彼此層次相差十萬八千里,有歧見是難免的。 小弟建議版主以後要删文,必先經過網主同意才可執行。 ...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0-10 06:07 發表 我提出了一個求證的方法,但當要實際付諸行動時,需要考慮到各種現實的因素。這是個思想的實驗,沒有建議沙兄去付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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