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巫罪名, 置無辜者於死地的是地方鄉紳法庭, 是這些不合法的法庭濫用私刑,不是由教廷委任的法庭審理。
那教廷又何需要替人揹鑊, 食死貓?
另外, 記錄記載說, 中世紀燒女巫最多的地方, 是在德國, 英國. 在中世紀不是羅馬教廷有大影響力的地區。
奉行天主教的西班牙, 法國, 比利時, 荷蘭...燒女巫的個案相對十分少。
好多事, 真係要睜大眼, 睇真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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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1/2 13:51
教廷揹鑊, 食死貓?
no ,教廷教會是實至名歸的
首先﹐教廷自己就有燒死無辜的人已經是沒異議﹐毋須再講
第二﹐燒女巫的大環境是教廷教會引起的﹐就算有其他法庭都好
不代表就會捨棄天主教的標準﹐看燒女巫事件
就知道其他的都跟了教廷教會的一套
所以說是教廷教會引領起整個過程的﹐沒說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