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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刀網主請進

回復 37# 的帖子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10-10 03:40 發表
回覆 31#: 一軛‧愛情版版規由該版版主負責(做乜要我覆?)

為防止我訂立一條「不奉沙文為光榮、偉大、正確的留言即時刪除」分版版規 ← 只須在總版規訂立此規則即可,分版版規為何需要其他版主投票通過? ...
是該版版主refer您。而該版版主輕忽職守  ---- 如若該分版版規無效,為何仍在版內誤導版友?是否所有版主皆可任由無效版規置頂?這個算是分版版主的權力嗎?網主不能干預?那怎樣防止我做同樣的行為?

如果大家意見認為分版規只要不違總版規可由版主自訂,亦可,但我提醒一下仍是有些危險性。要不要我示範一下?

[ 本帖最後由 沙文 於 2007-10-10 04:12 編輯 ]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回復 41# 的帖子

一步步來,先訂立了總版規和版主指引再算。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0 20:10 發表
是該版版主refer您。而該版版主輕忽職守  ---- 如若該分版版規無效,為何仍在版內誤導版友?是否所有版主皆可任由無效版規置頂?這個算是分版版主的權力嗎?網主不能干預?那怎樣防止我做同樣的行為?

如果大家意見認為分版規只要不違總版規可由版主自訂,亦可,但我提醒一下仍是有些危險性。要不要我示範一下?

本人現時的具體困難是:為何我被refer就要回覆?網主如何判斷某版版主是否輕忽職守?網主怎可知道分版版規是否仍有效?如何能斷定分版版規誤導版友?假如版主任由無效版規置頂,網主該怎辦?如何決定分版版主權力?網主應怎干預?怎知網主的干預是正確?怎樣防止其他版主做同樣的行為?你將如何示範分版規只要不違總版規可由版主自訂的危險性而又不危害本網?
頭都大了,沙文兄教我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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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我耍太極?

咁我可以話您被referred可以唔覆,則本網如何運作,是各版各自為政?咁您又有何權力任命版主?
網主有責任檢視各版版規是否符合本網宗旨,存在於版內即為有效。如將無效版規或錯誤、遺漏內容置版中即為誤導版友。
假如版主任由無效版規置頂,網主請通知版主儘快刪除版規,但遵照舊版規的留言按舊版規處理

分版版主權力由總版規及版主守則規管,如分版版主違規,網主以administrator身份在48小時通知下執行總版規及版主守則之規例。48小時通知由各版主議決及授權執行。

如照您所說現時各版版規由版主自行立法司法,確是無法防止其他版主做同樣的行為

我並無「分版規只要不違總版規可由版主自訂而又不危害本網」的承諾,所以提議分版版規須公決。酒井版主大人有冇「不危害本網」的承諾,我不知道

[ 本帖最後由 沙文 於 2007-10-10 04: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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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3# 的帖子

網主不單沒有責任有 call必覆,只要網主喜歡,把網摺了也可以。版規只能限制版友,網主始終擁有版內的一切權力。版規定了,網主不配合執行,版友又可以如何?任何條文最終都要由人來裁決、由人來詮釋,這個人,這裡來說必然是網主莫屬。網主是一切版規的最終訟裁者,責任重大,假如網主自認力有不逮,版規最終也是無法執行的。

回復 45# 的帖子

咁不知抽刀網主力有冇不逮?如果有的話,本網是否各版各自為政?但為何網主又有權任命版主呢?

咁您兜後尾枕一槍打爆我個衰頭,我老婆去報警,告知警方您的地址,但警方不配合執行,我老婆又可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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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大家不相信在下的任何決定是以本網利益作考慮,再費唇舌也是徒然。

太極與官腔,我不想耍亦不擅於耍,還是到此為止。

不如讓你們告訴我,網主及版主該有甚麼權力和責任?為何認為你們的見解是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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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6# 的帖子

理道好簡單,你可以去做下實驗,隨便在自己的版內任意刪文,看看抽水有沒有行動。抽水不行動,我如何投訴也是多餘的。

回復 47# 的帖子

我一直都信任你,不然我也不會答應當上版主。老實講,我不知道什麼是本網利益,網是你的,網的利益就是你的利益。我的野心比你大,最好這裡能夠成為一門賺錢的生意,助人自助。

[ 本帖最後由 龍井樹 於 2007-10-10 21:05 編輯 ]

回復 47# 的帖子

不要問只要信?
本網已被大秦景教成功搶灘啦?

網主版主有正確地執行版規的責任,版主有依版規刪文移文權力(就今次事件而言),而網主有促請及強制執行版規的權力。

如在48小時內得不到確切答覆,我將採用龍兄#48建議,屆時您可判斷我們的見解是否正確。當然,我豫留了足夠時間予您在事發前將我職務解除,但您最好交待一下網主有甚麼權力解除版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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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0# 的帖子

請問我要答覆甚麼?48小時的期限是誰人決定?為何有此期限?

我感到受要脅的語氣,想不到那是由沙文寫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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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提出另一時限商討。如合理我樂於接受。但如您提出「一萬年」則我必須保留定時的權利以保障本網利益。如您感到威脅,我抱歉,但那不是我的本意。您想不到的原因是您低估了沙文對反對濫權的強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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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0 21:18 發表
您可以提出另一時限商討。如合理我樂於接受。但如您提出「一萬年」則我必須保留定時的權利以保障本網利益。如您感到威脅,我抱歉,但那不是我的本意。您想不到的原因是您低估了沙文對反對濫權的強烈程度 ...

反對濫權?就是由於酒井明在沒給予事前解釋刪了你的文章?到今天你就來要脅我?

原帖由 沙文 於 2007-10-10 21:03 發表
如在48小時內得不到確切答覆,我將採用龍兄#48建議,屆時您可判斷我們的見解是否正確。當然,我豫留了足夠時間予您在事發前將我職務解除,但您最好交待一下網主有甚麼權力解除版主職務

請列舉你指的「我們」包括了那幾位版友。

順便回應一下,其實網主的權力在於幾套username 及 password 而已,沒甚麼特別。

還有你未回應我要答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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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澄清,我沒有建議沙兄去作什麼,我只說「理道好簡單,你可以去做下實驗....」。
您未必要答覆,反而48小時是答覆您「為何認為你們的見解是正確?」這個問題。
我沒有要脅您,如您感到威脅,我再道歉。但假如您認為刪文對本網並無影响而且是正確的,我又如何可以使您感到威脅?我用實效答覆您「為何認為你們的見解是正確?」這問題,在事實中您可無須考慮假設性
「我們」是由您「為何認為你們的見解是正確?」之中的「你們」而來,還是您比較清楚。

這些username和password賦予網主或版主什麼權力?不論其是否特別

[ 本帖最後由 沙文 於 2007-10-10 05: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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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版主與網友間其實都來自五湖四海,有些是大專院校的高材研究生,有些是在社會打滾多年的社會學博士,有些是38dcup,亦有些是飛機場。彼此層次相差十萬八千里,有歧見是難免的。

小弟建議版主以後要删文,必先經過網主同意才可執行。
咁樣有冇得諗?
原帖由 龍井樹 於 2007-10-10 05:45 發表
我要澄清,我沒有建議沙兄去作什麼,我只說「理道好簡單,你可以去做下實驗....」。
吓?咁下便一段呢?

隨便在自己的版內任意刪文,看看抽水有沒有行動。抽水不行動,我如何投訴也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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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5# 的帖子

The obvious choice for the member is to vote with their finger and quit the board.  Chances is that particular types of members will leave.

"The only thing necessary for the triumph of evil is for good men to do nothing" Edmund Burke

回復 57# 的帖子

我提出了一個求證的方法,但當要實際付諸行動時,需要考慮到各種現實的因素。這是個思想的實驗,沒有建議沙兄去付諸行動。
原帖由 訪客得得b 於 2007-10-10 05:59 發表
各版主與網友間其實都來自五湖四海,有些是大專院校的高材研究生,有些是在社會打滾多年的社會學博士,有些是38dcup,亦有些是飛機場。彼此層次相差十萬八千里,有歧見是難免的。

小弟建議版主以後要删文,必先經過網主同意才可執行。 ...
同意在整體新網規定立前沿用。請版主先表態一下,如果他認為今次刪文不恰當,是否可以重置我和另一位訪客的留言?(順便回應抽網主,並不是「就是因為酒井刪去我的文」,當時有另一位受害者。

如果網主認為刪我的文恰當,請他亦看看那位訪客的留言,决定是否可以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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