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5/31 16:25 編輯
我告訴過你,不是新舊約的問題,是接收對象的問題。
按舊約要被殺的人都本是以色列人!!你,你的家人本是以 ...
Guest from 219.76.213.x 發表於 2013/5/31 15:09
你都無答過我問題,我問你從舊約那裏找到證據證明新舊約數十條經文指的都只是以色列人應被殺,這種殘酷只施予以色列古代神的選民,絕不包括外邦人?你唔喺諗住「同胞弟兄」已經解釋左呀嘛?咁又有咩證據證明基督徒不需用以參考和跟隨?九唔答八。咁如同性命的朋友呢?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申命記13:6)
最重要是這一句: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出埃及記22:20)
咁新約呢?耶穌話佢的教訓,要門徒傳給外邦人喎?。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罷‧(路加福音 第19章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