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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boy決戰教會教徒耶毒焦點評述(二)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5/30 20:56 編輯
你自己又說不想信女媧,炎黃就是女媧出來的。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5/29 08:48


我是不很信女媧,但對比起基督教,我寧願信女媧盤古梵天后羿玉皇大帝宙斯有份參與建設地球,都唔信耶和華一條友創世。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5/30 21:29 編輯
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


唔知我啲祖先有無同那些以色列人做過朋友,所謂以色列神的選民,都是會殺朋友的人渣。

回覆  hellboy

一次不能問你太多問題,你只會長篇大廢論忽悠別人的論點。一次只問你一個好了。

回覆  hellboy
....是對親眼見過神蹟,本是神的選民的以色列人說的,是說「若你的同胞」,聽懂了沒?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5/27 21:57

你根本沒有讀到這一句。
讀完這一句後你還要廢引數十段舊約經文,足證你是不閱讀及不思考的。
你要不就先反駁我的的說法,要不你先把你所引的不能越過上述條件的舊約經文過濾掉,再跟我辯,免浪費我時間。
跟你說話說了等於沒說,不說還好。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5/30 00:08

我也有引新約,新約都是給以色列人看嗎?那你還信基督教幹什麼,反正是給以色列人看,不是給你看,照你的意思就是可以不理,把聖經由舊約連同新約一同一把火燒左佢啦。
何況,就算舊約的事你不用遵守(包括十誡),都已經證明左你的耶和華真面目是什麼神,就是一個殘暴不仁的神渣,至惡至邪的火雲邪神,我寧願x,都唔會信佢咁xx。



羅馬書 第1章
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哥林多前書 第10章
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22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麼‧我們比他還有能力麼‧

啟示錄 第2章
14        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
15        你那裡也有人照樣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
16        所以你當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臨到你那裡,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


啟示錄
9:20        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作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

啟示錄 21:8
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那是神的判定,不是你們的判定?何以見得你們的教徒所謂的「聖靈感動」不能?反正事實上你們基督徒是做了。

路加福音 第19章27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罷‧
我也有引新約, ...
hellboy 發表於 2013/5/30 20:38


你不要迴避問題,你的舊約是否全部廢引?現在你自己作廢你自己所有有關新約的論據?

你先回答上面的問題,是/否/其他答案。

你答完我再答你新約。
回dior

這裡似乎沒有你的事,我在回hellboy的耶毒問題,我不知你為甚麼在這裡貼無數的文章。

你自己引的事件,不乏基督徒先遇襲後報復的事例如馬龍教派領袖被炸死,印尼處死基督徒後爆發示威。
我不知道你對基督徒的要求是否比其他人高,諸如被襲擊後不應報復等,則若是如此,我請你邏列一下你對基督徒比較高要求的原因,是因聖經如此說,還是其他。
如若你對基督徒與其他人要求一樣的話,那你也應該嚴厲譴責其他無論因著甚麼原因施行報復的團體,好顯無私,只針對基督教,等於雞蛋裡挑骨頭。
你要我評論的話,那些基督徒沒有遵從聖經的教訓,僅此而已。歷史上宗教、國家你砍我殺,實乃家常便飯,你要偏偏針對甚麼團體,則無私顯見私。
現在你自己作廢你自己所有有關(新約) ===>>>>   (舊約)    的論據?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5/31 00:46


打錯字,敬請留意。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5/31 13:41 編輯
你不要迴避問題,你的舊約是否全部廢引?現在你自己作廢你自己所有有關新約的論據?

你先回答上面的問題 ...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5/31 00:46


舊約當然不是廢引,你有沒有證據舊約上數十條經文無一條不是「隨了看過神跡的古代以色列人」,基督徒不需用以參考和跟隨?你要知道,在今時今日,你也可以被稱呼為神的選民。但如果你覺得是廢引,麻煩你傳揚開去,舊約的一切教訓,都是給以色列古代人,以後基督教不要再跟我說舊約的教訓應參考,例如所多馬的故事,如此,全球舊約可以一把火燒左佢,十誡也不用遵守;可是:

馬太福音5:17-20
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這段經文證明舊約的律法都要成全及廣傳開去,是耶穌說的,我都話左申命記要遵守。
我告訴過你,不是新舊約的問題,是接收對象的問題。

按舊約要被殺的人都本是以色列人!!你,你的家人本是以色列人嗎?

邏輯一舊舊,閱讀一舊舊。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5/31 16:25 編輯

我告訴過你,不是新舊約的問題,是接收對象的問題。

按舊約要被殺的人都本是以色列人!!你,你的家人本是以 ...
Guest from 219.76.213.x 發表於 2013/5/31 15:09


你都無答過我問題,我問你從舊約那裏找到證據證明新舊約數十條經文指的都只是以色列人應被殺,這種殘酷只施予以色列古代神的選民,絕不包括外邦人?你唔喺諗住「同胞弟兄」已經解釋左呀嘛?咁又有咩證據證明基督徒不需用以參考和跟隨?九唔答八。咁如同性命的朋友呢?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申命記13:6)

最重要是這一句: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出埃及記22:20)      

咁新約呢?耶穌話佢的教訓,要門徒傳給外邦人喎?。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罷‧(路加福音 第19章27)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5/31 17:12 編輯

你應該知道若然舊約的所有教訓的接受者都是見過神跡的古代以色列人,這將會顛覆一切以舊約為根基的基督教教訓。如果連新約也是這樣,基督教亦不會再有什麼需要遵守的教訓,隨了愛人如己以外。既然如此,你們的教會為何仍然在努力反東反西,尤其是同性戀?你說的根本是不合情理。如果你說,申命記的背景,是給見過神跡的古代以色列人,所以就只是給他們的命令,那我又可不可以說新約的書信是給固定的某一間那時候見過神跡的古代教會,按如此邏輯,便更多的命令根本不用遵守,特別是你們最鍾意反的同性戀了。
點樣,肯認輸未?如果我輸左(即是你說服到我),我就信翻耶穌,仲會翻教會;如果我贏左,你要慎重考慮是否要離教,deal?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5/31 17:31 編輯
我估計HELLBOY只有幾招
不就是從聖經找一些"暴力經文"去反駁你
不就是用千年來哲學宗教辨論的那些手法
他的 ...
Guest from 101.164.98.x 發表於 2013/5/27 22:40


老友,我看那個基督徒的語氣已經軟化,似乎快支撐不住,我諗今次醬爆真的要爆了。你要不要為他打支強心針?我怕他太快不跟我玩,又躲到教會做自閉兒童,如此,我的教育任務便不能算是完成了。
我問你從舊約那裏找到證據證明新舊約數十條經文指的都只是以色列人應被殺
hellboy 發表於 2013/5/31 16:12


你廢?我每次問你舊約,你就新舊約lo埋一齊答。

我問你,你第一句引
出埃及記
22:20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受眾是誰?誰祭祀別神?這些誰有甚麼本質?基督徒在裡面的哪裡?哪裡叫基督徒殺異教徒?

舊約還未插完你解錯經,你妄想跳到新約,新約一樣大把野插你解錯經。

現在你既要這樣尋根究底,就一條一條叫你獻醜吧。
舊約的所有教訓的接受者都是見過神跡的古代以色列人
基督教亦不會再有什麼需要遵守的教訓
既然如此,你們的教會為何仍然在努力反東反西,尤其是同性戀?
hellboy 發表於 2013/5/31 17:08


你讀經能力廢的?羅馬書一章沒讀過?

你離不離信不信干我x事,自己顧掂自己邏輯先啦。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6/1 14:22 編輯
你廢?我每次問你舊約,你就新舊約lo埋一齊答。

我問你,你第一句引
出埃及記
22:20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受眾是誰?誰祭祀別神?這些誰有甚麼本質?基督徒在裡面的哪裡?哪裡叫基督徒殺異教徒?

舊約還未插完你解錯經,你妄想跳到新約,新約一樣大把野插你解錯經。

現在你既要這樣尋根究底,就一條一條叫你獻醜吧。
Guest from 218.103.35.x 發表於 2013/5/31 22:58


我緊喺新舊約一齊答啦,我要避免斷章取義,沒有互相呼應嘛,傻豬。

神滅絕--->拜別神的人類
誰祭別神--->拜別神的人類
本質--->是拜別神的人類
耶教徒---->神的執法者(例如摩西),殺拜別神的人類
那裡叫教徒殺人---->那人必要滅絕(教徒替神執法)

咁你都唔明,仲要問我?
你讀經能力廢的?羅馬書一章沒讀過?

你離不離信不信干我x事,自己顧掂自己邏輯先啦。 ...
Guest from 218.103.35.x 發表於 2013/5/31 23:02


按你的邏輯,新約的書信是給固定的某一間那時候見過神跡的古代教會,不是給你跟隨的;就如同舊約是給以色列人耶教徒,你們基督徒便不用遵守一樣。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6/1 13:33 編輯
你廢?我每次問你舊約,你就新舊約lo埋一齊答。

我問你,你第一句引
出埃及記
22:20        祭祀別神 ...
Guest from 218.103.35.x 發表於 2013/5/31 22:58


講到底,你可以答我舊約那裏找到證據證明新舊約數十條經文指的都只是以色列拜別神的人應被殺未?不要迴避問題嘛。咁都答唔到,仲話叫人信耶穌?你自己覺唔覺得你自己無稽可笑先?
那你慢慢教育他吧~
看看你的論點如何
記得邏輯嚴謹 別整天被抓錯誤和矛盾地方
更misrepresent 聖經的內容和 ...
Guest from 101.164.98.x 發表於 2013/5/28 21:02


諸神引領着我,219又再興奮過來了。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6/16 17:33 編輯
回dior

這裡似乎沒有你的事,我在回hellboy的耶毒問題,我不知你為甚麼在這裡貼無數的文章。

你自己引的事件,不乏基督徒先遇襲後報復的事例如馬龍教派領袖被炸死,印尼處死基督徒後爆發示威。
我不知道你對基督徒的要求是否比其他人高,諸如被襲擊後不應報復等,則若是如此,我請你邏列一下你對基督徒比較高要求的原因,是因聖經如此說,還是其他。
如若你對基督徒與其他人要求一樣的話,那你也應該嚴厲譴責其他無論因著甚麼原因施行報復的團體,好顯無私,只針對基督教,等於雞蛋裡挑骨頭。
你要我評論的話,那些基督徒沒有遵從聖經的教訓,僅此而已。歷史上宗教、國家你砍我殺,實乃家常便飯,你要偏偏針對甚麼團體,則無私顯見私。
Guest from 219.79.255.x 發表於 2013/5/31 00:58


我的引文的是基督徒先行襲擊穆斯林學校,

你說:那些基督徒沒有遵從聖經的教訓
15#沒看到,眼盲嗎?


太22:44 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路20:43 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來10: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路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林前15:25 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


(耶48:10) 懶惰為耶和華行事的,必受咒詛;禁止刀劍不經血的,必受咒詛。
(林前15:26) 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

(太15:13) 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

(出22:18)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

(賽13:13~16) 我─萬軍之耶和華在忿恨中發烈怒的日子,必使天震動,使地搖撼,離其本位。人必像被追趕的鹿,像無人收聚的羊,各歸回本族,各逃到本土。凡被仇敵追上的必被刺死;凡被捉住的必被刀殺。他們的嬰孩必在他們眼前摔碎;他們的房屋必被搶奪;他們的妻子必被玷污。
(何13:16) 撒瑪利亞必擔當自己的罪,因為悖逆他的神。他必倒在刀下;嬰孩必被摔死;孕婦必被剖開。


出22:20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林前16:22 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

(西2:15) 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
林前15:24 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
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

是不是真的沒有沒有基督徒遵從聖經的教訓?
還是基督徒們太沒種了?

新約舊約都寫到不信神的人都要毀滅與處死.
回覆 94# hellboy

我緊?新舊約一齊答啦,我要避免斷章取義,沒有互相呼應嘛,傻豬。

神滅絕--->拜別神的人類
誰祭別神--->拜別神的人類
本質--->是拜別神的人類
耶教徒---->神的執法者(例如摩西),殺拜別神的人類
那裡叫教徒殺人---->那人必要滅絕(教徒替神執法)

咁你都唔明,仲要問我?


原來閣下抱這種邏輯,那曲解不是甚麼難事

出埃及記
22:20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先看看你答問題的能力

受眾是誰?
hellboy不敢答/不懂答/不知道要答

誰祭祀別神?
hellboy答:祭別神--->拜別神的人類
鬼唔知阿媽係阿媽?你連阿媽係女人你都唔識答?

這些誰有甚麼本質?
hellboy答:誰祭別神--->拜別神的人類
簡單的閱讀理解,算你答對。

基督徒在裡面的哪裡?
hellboy答:耶教徒---->神的執法者(例如摩西),殺拜別神的人類
我問你基督徒,古代有基督徒?

哪裡叫基督徒殺異教徒?
hellboy答:那人必要滅絕(教徒替神執法)
錯解

hellboy答:神滅絕--->拜別神的人類
我有問你嗎?


口中大大聲聲說不要斷章取義,就被人斷正斷章取義
Exo 21: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受眾是以色列人,這批以色列人有甚麼特別?

Exo 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 34:10] 耶和華說:「我要立約,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所未曾行的。在你四圍的外邦人就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我向你所行的是可畏懼的事。
[利 25:38]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神。」
[民 15:41]「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申 1:31]  你們在曠野所行的路上,也曾見耶和華你們的神撫養你們,如同人撫養兒子一般,直等你們來到這地方。』
[申 4:3]   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
[申 4:34]  神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像耶和華你們的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
[申 5:26]  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
[申 7:19]  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都是耶和華你神領你出來所用的。耶和華你神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人民。
[申 10:21] 他是你所讚美的,是你的神,為你做了那大而可畏的事,是你親眼所看見的
[申 11:7]  惟有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做的一切大事。」
[申 29:3]  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
[書 23:3]  耶和華你們的神因你們的緣故向那些國所行的一切事,你們親眼看見了,因那為你們爭戰的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結 20:5] 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當日我揀選以色列,向雅各家的後裔起誓,在埃及地將自己向他們顯現,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這批要因為拜別神而被殺的以色列人,是神親自揀選成為名下的百姓,是親眼見過雲柱火柱,是親身經歷神領出埃及的帶領,對於神的存在、能力,有無可推諉的知道,因此神也對他們特別的嚴厲,正如經上所記
Num 14:22  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
Num 14:23  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
Num 14:29  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
Num 14:30  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

Mat 11:21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Mat 11:22  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Mat 11:23  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或作: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他還可以存到今日。
Mat 11:24  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
所見的神蹟越多,仍然不信,仍然拜別神,所受的刑罰就更重,聖經中腑捨皆是的道理你也不懂嗎?

Rom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律法是應用在所有人身上?誰教你的?

Act 15:7  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起來,說:「諸位弟兄,
Act 15:10  現在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
Act 15:13  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弟兄,請聽我的話。
Act 15:20  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教會討論過甚麼你也不知道?

還口口聲聲說人家斷章取義?斷章取義的正正是你自己。

Luk 9:51  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Luk 9:52  便打發使者在他前頭走。他們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要為他預備。
Luk 9:53  那裡的人不接待他,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去。
Luk 9:54  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有古卷沒有像以利亞所做的這幾個字)嗎?」
Luk 9:55  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
Luk 9:56  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性命:或作靈魂;下同﹞,是要救人的性命。」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了(有古卷只有五十五節首句,五十六節末句)。
耶穌親自到來傳道也不消滅人,虧你還好意思吧馬太褔音律法一點一劃不能廢去掛在口邊然後說:「基督徒要滅絕拜別神的人類!」

自己解的經解得胡裡胡塗,和聖經其他經文矛盾百出,還好意思說人甚麼?

Mat 22:36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Mat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Mat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Mat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Mat 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律法不廢去,是要守的,守的是精意,不是字句,是愛神愛人,不是愛神殺人。你別妖言惑眾說什麼「舊約的一切教訓,都是給以色列古代人」

你所說的必須被殺的不拜神的異教徒
1.是神的選民嗎?
2.是親眼見過神蹟嗎?
3.律法應用在他們身上嗎?

情況非常非常極之概度簡單

你解錯經
只懂用暴力經文
稻草人邏輯

別以為上果香港神的教會,就會正確解經,魔鬼一樣會解經,不過因為所解的抵觸了其他的經文就被耶穌一語道破了
Mat 4:6  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
Mat 4:7  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回覆 98# dior13dior13
你說:那些基督徒沒有遵從聖經的教訓,
15#沒看到,眼盲嗎?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13/6/1 15:24


#26沒看到?眼盲嗎?
路加福音你要基督徒嚴格地遵守嗎?看好了,一切的發生也是在主回來之後。誰教基督徒現在去殺異教徒說路加福音如此吩咐,我扁的他媽媽也不認得。
你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後面的廢話也不用我花時間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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