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沙文兄要求,我謹此立遺囑: 
 
遺 囑 
 
立遺囑人抽刀斷水,茲鄭重聲明,將本人所有以前訂立之遺囑、遺囑修訂附件及遺囑性質的產權處置,盡行作廢,並立此囑書為本人最後之遺囑。 
 
(一) 本人在生前死後,都不會加入任何信奉耶穌為救主的教派,個人亦不會相信耶穌為救主。 
 
(二)  本人將離教者之家,遺贈沙文之子不信仔仔,為合法離教者之家繼承人,唯不信仔仔不可加入任何信奉耶穌為救主的教派,個人亦不會相信耶穌為救主。 
 
(三) 本人以香港為本人之永久居留地,本遺囑乃根據香港法律處理,此囑。 
 
立遺囑人 
抽刀斷水 
 
[日期:2010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