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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基基“妙语”(四) 续 洋奴狗说

上帝信仰在古代中國的迷失


中國的專家學者在研究國學的時候容易受兩個因素的影響。一是太中國傳統化,在中國上千年積累的研究成果之上再向縱深推進,旁徵博引,縱橫古今,一般來說,我們常常提到的淵博都是指這類人來說的。二是太專家化,做的學問都是給他們自己做的,至多也是給同行做的,雖然說的都是中國話,但若非同道就很難能聽得懂他們在說什麼,唯一能夠知道的就是他們說的還是中國話。甲骨文是國學中的學中之學,它所呈現出的學術風景就更是如此。學者們一頭鑽進了象形字中出不來,每個殷墟出土的字都被他們從淵源、形體以及意義等諸多方面給翻了個底朝天,而且,每往下翻就會發現更多的需要他們做的考釋、訓詁等工作。這樣他們就越走越深,隨著他們在科學研究上做出的貢獻越來越大,他們與普通的甲骨文愛好者之間的距離也越來越遠。就好比人們在比賽挖土,挖得越深,離人類生活的普通層面,也就是地面之間的距離也就越大。同時,坑挖得越深,挖坑的人的視野就越來越被局限起來,開始也許還能兼顧一點坑外的風景,但最後,他視力所及的僅僅是坑內。




但要是外國的外行的人以中國的內行專家的精神來研究研究甲骨文就可以不受上兩個因素的制約。沒有了這些制約,也許他們反而能發現中國的專家學者所看不到的東西。因為他們不具備往深處挖土的專業技能,所以只能在平地上挖土,恰恰正因如此,他們能夠把自己的挖土工作置於一個廣闊的背景之中。

但這樣的人有嗎?

答案是肯定的。我所知道的就有兩個,一個是義大利法官阿馬薩裏,另一個是美國女病理學家尼爾森。
  1
義大利老頭如是說

儘管商代人的神鬼世界是一個非常龐雜的系統,當今的許多學者則越來越傾向于認定商代的宗教屬於一神崇拜的範疇。對此,一位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就長駐北京並專事商周文化研究的義大利人安東尼奧·阿馬薩裏博士在他的《中國古代社會》一書中曾有較為詳細的論述。誠如其所言,商人的上帝掌握著風雨、命運和生命,管理著星辰、白晝和夜晚,它是大地、河流和高山的絕對的主宰,是宇宙的中心,統治著四方、四風和四神,並對祖靈、戰爭、農事、生死有著絕對的權利。它能發號施令,降災賜福,懲罰罪惡,雖無人的外形,但具有人格化的特徵,它獨一無二、全能的神性特徵與古希伯來人的上帝雅威有著驚人的一致性。這使我們有理由認為,商人的上帝與希伯來人的雅威其實就是同一個神。

安東尼奧在他的《中國古代社會》于1990年成書時就已61歲了,算起來如今應該是七十多歲的人了。四十多年前,他本來是義大利埃米利亞大區的一個小城的法官,後來卻放棄了本職工作,來到了耶路撒冷研究哲學和學習希伯來語。在耶路撒冷期間,他又對中國文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1983年他來到了北京,並開始了他的漢學研究。他把源於猶太人的《聖經》與中國商代的甲骨文以及其他文獻作了比較,發現了兩種文化中的關於上帝崇拜信仰的相同之處。他的《中國古代社會》一書引起了中國學術界極大的興趣。中國殷商文化學會為此於199299日專門召開了一次出版座談會,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教研研究所、文獻中心,北京大學西語系、考古系以及故宮博物院等部門的三十餘位權威學者出席。學者們對阿馬薩裏博士的研究成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應該說,東西方的學術傳統和思維定勢有著很大的區別,但中國的專業學者卻能認真地為一個外國的業餘寫作者召開一次如此高級別的學術討論會,說明學術研究在當今世界上已愈來愈具有一種開放性的特點。

安東尼奧從對甲骨文所記載的內容入手,詳細分析了商代人的上帝所具有的屬性,並進而認定他所具有的獨一無二特點的真實性。上帝是大地的四個方向的主宰,當然也統治著來自四個方向的風以及依次而來的四個季節。作為宇宙間至高無上的君主,他還對大地、山川、行星以及人的祖先具有統轄的權力。作為象形的“帝”字本身就是由“上”、“木”和“方”三部分組成的,因而“帝”就是處在森林四方和大地中央的那個樹木頂端的最高位置的那個人的名字。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漁獵、建築、播種、收穫、戰事都要通過占卜來獲得上帝的號令,而天氣、疾病、以及吉凶禍福也都是出自上帝的意志。“‘帝’是似乎是指一個不能確定的、間接的和隱喻的名字,一個具有擬人的形式,無法形容的人,其真實的名字是無法知道的和不可言喻的。”(29頁)同希伯來人不同的是,商人有著把崇拜物件予以擴大化的傾向。人們不僅僅把上帝作為神,同時還接受地方神祗和部落神祗,而且還把上帝本身的部分屬性單獨分出來作為神祗予以膜拜,如帝的使者風神、服務於上帝的地母神、山神、河神以及方向神東帝、西帝、南帝和北帝等,還把死去的祖先奉為神靈。這種趨勢最後還導致中國人把上帝同中原地區的種族神——黃帝等同起來。這也許是基於政治上的原因。然而,儘管如此,上帝的至高無上性卻從來沒有過動搖。

安東尼奧還發現,古希伯來人把他們的上帝稱為“SHADDAJ(意為全能之神)”,這一發音與今日廣東人“上帝”一詞的發音相似,而廣東方言正是對漢語古音的保留。因此,中國人的“上帝”與希伯來人的“SHADDAJ”原本就是同一個辭彙在不同語言中的不同存在方式而已。(51頁)

此外,中國古籍《山海經》和《穆天子傳》中提到上帝是“和平樂園”或“野禽獰獵園”或“空中花園”的主人,所描述的環境與《聖經》中之伊甸園十分相似,而且,希伯來語中的“伊甸”一詞正是快樂、愉悅的意思,如果意譯過來就可以稱之為“樂園”。(54頁)

接著,安東尼奧又對商代人的婚姻、國王繼承方式、社會構成等問題進行了探討,並提出了這樣的設想:中國的早期歷史不是神話的源泉,而是一種高尚的宗教精神傳統。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雖然具有中國特色,但同西亞的閃米特文化傳統相比較又是平行和一致的(閃米特文化的代表就是希伯來人的《聖經》),因此,兩種文化應該來源於一個共同的歷史源泉。《聖經》的傳統在2000年前發展成為基督教,而在中國,這種上帝崇拜傳統在商代滅亡之後馬上就奇跡般地消失了。因此,重新考察中國早期的宗教文化無論對東方還是西方都有著本質的、與人類生命密切相關的意義。

  2、漢字是《聖經》的第一章
  20多年前,一位叫Ethel. R. Nelson 的美國女病理學家在泰國居住期間無意間讀到了一本小冊子——《創世紀與漢字》(《Genesis and the Chinese》),上面提到了漢字字體結構本身所隱藏著的上帝創世傳說。此後,她竟對這個課題發生了濃厚的興趣。她設法與該書作者C. H. 教授建立了聯繫,接著竟又放棄了自己的專業,加入了康教授的研究工作。如今,她與C. H. 教授合著的《創世紀的發現》(《The Discovery of Genesis》)以及與Richard E. Broadberry 博士合著的《創世紀與孔夫子不能解釋的秘密》(《Genesis and the Mystery Confucius Couldnt Solve》)因進一步拓寬了聖經考古學的研究空間而引起了海外學術界的關注。

在上述兩書中,她舉出了上百個漢字為例,以詳細而嚴謹的論述闡明瞭每一個漢字個體中所隱含著的古老傳說。

比如“造”字,由土、口、走三部分組成,甲骨文中常以“口”代人,“造”字即為用土做出的能夠行走的人。造字的那個人把嘴當作人身上最重要的符號並用它來代表人並不是因為他把吃飯看作是人的第一大事,而是因為他把語言看得比什麼都重要,因為上帝就是用語言創造的世界!另外,人與動物最大的區別就是人會說話而動物不會。
因此,“造”就是對上帝造人工程的直接的記錄。

又如“福”字,由礻、一、口和田構成。在甲骨文中,礻就是示字,代表神,口表示人,即一張嘴就是一個人,田方方正正的,當然是指園子。組在一起的意思是:神把一個人放在了一個園子裏。顯然這個園子就是那眾人皆知的伊甸園,而那人便是人類的始祖:亞當。中國人年年過農曆的大年都要在家裏的各個角落貼上“福”字,很多人在解釋這個“福”字的時候都把它同快樂、幸福等詞等同起來,但又總覺得不太貼切,卻又找不到原由。如此看來,尼爾森等人的解釋似乎很有啟示性。真正的福並不是那種通常的世俗的歡樂愉快,而是上帝對人類的偉大創造。而“福”字在春節時的特殊用途顯示了人對神的創造大能的感激情懷。只不過時間太久遠了,已經沒有人能夠說清它的真正意義,人們只是在延續著不知產生於哪一個古老的年代裏被確立的風俗。

夏娃經不住魔鬼化身的大蛇的引誘而偷吃了生命樹上的果子,導致了人類的墮落和原罪的發生,這是發生在《創世紀》中最重要的事件。尼爾森發現,古代中國的象形文字中有許多字都與這一事件有關。如“鬼”字,主要是由田、厶、人三部分構成,田被考證為上帝的伊甸園,厶為神秘之意,則“鬼”字意即伊甸園中那個神秘的人,而這個人正是那個誘使夏娃偷吃禁果的大蛇。大蛇正是魔鬼的化身,它得完成誘騙女人的“偉大使命”。按《創世紀》記載,那個魔鬼在引誘夏娃之前是隱藏在樹林中的,所以,把“鬼”字上面加上兩個木,再加上一個“廣”(覆蓋的意思),這便出來了一個魔鬼的“魔”字。不管怎麼說,魔就是那鬼,鬼就是那魔,不管是魔還是鬼,都是指那條讓人類墮落的大蛇。

“婪”字,由林和女構成,林指樹木,意思是女人上了那棵樹。上帝本來苦口婆心地告訴亞當、夏娃兩人,不能摘那樹上的果子。可夏娃在大蛇的誘騙下,還是上了當,失了節,把原罪當成了禮物送給了整個人類。這一切都是因貪婪所致。“束”字是一個“口”加上一個“木”,那是指上帝的告誡,兩人不能用他們的口吃那樹上的果實。“束”因此被定義為約束之意。“弗”在甲骨文中寫作:
,一條大蛇在樹上纏繞,同樣體現了上帝的告誡:不能。“休”字是一個“人”字加上一個“木”。有一天當夏娃經過那棵生命樹的時候,她聽到了一個聲音,於是她在樹旁停了下來(休)。那個聲音正是大蛇的聲音。

人類的墮落從偷吃果實開始。“始”由女、厶、口組成,指一個女子在偷偷地吃東西,而這正是人類原罪的開始,也意味著人類的困境的出現。而人類的困境正是由被禁止接近的那棵樹引起的。“木”字加上一個代表禁止的方框,就是“困”字。人類從此有了死亡,也有了生育之苦和撫育之累,人類的後代也不再顧忌犯罪,亞當的長子就因為妒忌殺害了弟弟,“凶”在古文字中寫作“兇”,和“兄”字是通用的,道理正出自這裏。後來,上帝對人類十分失望,並決定用洪水毀掉人類,只留下義人挪亞一家。按照上帝的旨意,挪亞一家八人建造了一艘方舟,終於平安渡過了這場災難。象形字“船”由舟、八、口三部分組成,意為八個人居於舟中。“沿”字由水、八和口組成,指洪水之後只有八人的生命得以延續。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幾乎《創世紀》中的所有故事都可以在不同的漢字中找到,在此我們就不一一列舉了。如果說希伯來人是利用文字通常意義上的符號功能忠實地記錄了上帝創世傳說,那麼,中國人的祖先則是把創世傳說隱含在每一個具體的象形文字之中,並為世人留下了一個千古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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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國人也有原罪意識

  也許自夏娃偷吃禁果的一刹那起,人神關係便呈現出一種斷裂狀態。商人祭神儀式的盛大與熱烈是人類歷史上其他民族所無法與之相比的。那忘卻羞恥的裸舞、那在酣暢的酒醉中與神的溝通、那在濃煙烈火中漸化為灰燼的的牛羊、那血祭的輝煌與慘烈、那依次擺放的沉重恢宏的青銅彝器,這一切都似乎表明了商人欲修復人神關係的迫切願望。然而,上帝仍然是上帝,人還是人,神人兩相隔絕的局面並未因此改變。更有甚之,上帝不僅連永久統治天下的特權都沒有給予商人,而且在商亡後僅僅幾百年的時間裏就迅速地退出了中國人的信仰世界,以至於多年以後當上帝信仰隨西方傳教士回到中國的時候,中國人竟把上帝當成了純粹西方人的神祗。

  發生於商周時代的信仰巨變是極其突然也是令人費解的。清代國學大師王國維先生曾敏銳地指出:“中國政治與文化之變革,莫劇于殷周之際。”雖然商人的上帝同希伯來人的上帝都具有同樣的至高無上性,但令人無法忽略的是,表現在人神關係上卻有著截然不同的區別。這是導致上帝後來在中國消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希伯來民族的人神關係是直接的,人可以直接向神禱告,並且可以親耳聆聽上帝的話語。而在殷商時代的中國人那兒,人神關係卻是間接的。商人的世界是一個極為龐雜的系統,上帝不僅主宰著天地自然、人間禍福,還統轄著一個由祖先諸神和自然界諸神以及使者組成的帝廷。商王若對帝有所祈求,從不直接祭祀於上帝,而往往以帝廷為祭祀的媒介。他要向自己的先祖祈禱,先祖“賓”於上帝,再轉達人王之所求。(在蔔辭中,先祖或其他自然神謁見上帝稱為“賓”。)在商人的觀念裏,去世的祖先將直接到達神界,與神處於同一界域之中,人間、神界雖兩相隔離,但人憑其與祖先的血緣連接再通過一定的巫覡儀式就可以實現與至上神的交通。這就好比我們今天的人有求于某行政長官,因礙於情面、底氣不足等原因就委託一位既與自己熟悉同時又與這位長官關係密切的人幫助自己疏通一樣。商人在人神關係上的這種處事方式為以後氾濫於中國社會生活中的世俗關係學播下了一顆功利的種子。

  在已經發現了宇宙至高神的前提之下,商人卻仍然保留了原始意義上的祖宗魂靈崇拜和自然諸神崇拜,這的確令人大惑不解。顯然,殷商時代的中國先祖遠遠缺乏一種對人類自身的信心,他們沒有足夠的勇氣與至上神直接交談。那麼,當時的中國人仍深陷于原罪意識之中而不能自拔就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是什麼使他們不敢越雷池一步直接賓於上帝?是什麼使他們傾其所有甚至犧牲人類自身的生命近乎瘋狂地來朝拜上帝?是什麼使他們不厭其煩地去討好那些原始的鬼魂神靈,借助於他們在上帝面前所進的吉言為人類自身討回一點平安?這讓我們更有理由肯定原罪意識在古代中國的存在。商周之際的信仰巨變的標誌之一也許正包括原罪意識的存在與喪失。周代建立之後,人開始變得自大起來,這同商代的中國人形成了鮮明的對照。正如今日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商周文獻中竟無法找到任何有關宇宙起源神話的蹤影。那是因為我們深浸于原罪意識中的先祖恥於談及此事,所以只把那些創世故事隱藏在每個具體的象形文字之中。因而,他們只能用瘋狂的裸舞來表達他們對夏娃偷食禁果之前的那個不以裸露為恥的童真時期的嚮往和懷念,只能用大量的玉液瓊漿來取悅於神,同時也讓自己在迷醉中渲瀉內心的懺悔與痛楚。青銅器皿上不止一次地出現了猛獸食人的形象,不能不看出人對人自身的憎恨。遍佈於青銅禮器上的饕餮、龍夔等紋飾深刻地表達了先祖那種被神拋棄的痛苦和靈魂中的動盪與不安。那個在史書中被萬世唾駡其實一直在為商族的命運憂心如焚的紂王在兵敗後登上鹿台,衣其寶玉衣,從容赴火而死。玉是商人祭帝的最精美的禮品,而人牲又是他們給予上帝的至尊奉獻,玉器環身以焚幾乎就是人對上帝的最崇高的禮祭。紂王把自己當成了整個商朝歷史上的最後一次人祭的犧牲,這是怎樣的疼痛與隱忍!

  人對人類自身的信心只能來源於上帝。希伯來人在穿越兩千年的等待中終於迎來了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基督,並在他的偉大救贖中恢復了人的自信。而在基督降臨一千年前的東方,信心的喪失和對人類命運的強烈失望使人走向了事物發展的另一極。中國先祖很快由極端的缺乏自信走向了極端的自高自大,由被神拋棄走上了主動拋棄神的路途。

  這也許是一種通常意義上的文化早熟,但絕不是神所期望的早熟。這種早熟為儒家文化——一種虛假意義上的人文主義在中國的興起做好了心理上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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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苦難面前

  上帝給予中國人的苦難意識並不比給予希伯來人的要少。因而,在無法逃脫的苦難體驗方面,中國人的商代祖先與古希伯來人都遇到了一個同樣的問題,那就是對上帝公義性的疑慮和困惑。《舊約•約伯記》集中體現了希伯來人所面對的這種業果報應法則的無效性問題。惡人為什麼長壽多福,善人為什麼屢遭磨難?約伯為人正直,敬畏上帝,從不做犯惡之事,卻在一天之內連遭無妄之災,家破人亡。然而,希伯來人也正是從約伯的故事中得到了上帝的啟示。信仰中的上帝絕不僅僅是懲惡賞善的簡單運作者,苦難也是上帝予以人的恩賜,只有在苦難之中才會有神與人的同在,也只有苦難才會讓人對上帝由倫理的理解轉向悲劇的理解。而中國人的祖先卻越來越忍受不了這樣的事實,就是對上帝一味的虔誠得到的仍然是災禍和痛苦。與希伯來人不同的是,由於信心的弱小以及人類罪惡的過分沉湎,同時也由於在人神交通上對媒介神祗的依賴,中國人未能與神建立起直接的對話關係,因而也就永遠不能像希伯來人那樣見到在旋風中顯現的上帝。這樣,中國人便無法從業果報應觀中走出,甚至對神由不信任走向公然的抗爭。《史記》載殷王武乙曾作一偶人,稱之為天神,與之搏鬥。又曾作革囊盛血,仰而射之,稱之為射天。這段史實本身已經透露出了強烈的功利色彩。另外,商代人的罪惡意識帶有濃厚的集體歸罪特徵,而《約伯記》的故事體現了希伯來人最終完成了群體信仰向個體信仰的轉變,也使神人關係更趨直接性與個別性。無辜受罪使約伯生髮了與上帝直接對話的企盼,反映了希伯來人欲求上帝對個人的無限遠隔轉變為對個人的在場。而在商代中國人那兒,不僅人是一個群體,就連神也是一個群體,因此,在這種情形下,個體信仰在中國的最終確立就成了一件不可能實現的事情了。這樣,擺在中國人面前的也只剩下了一條路可走,即現實的功利的道路。

  商亡周立。在西周,“天”的觀念被正式確立。周人奉殷人的上帝為至上神,並且還把在商代“無定所”的上帝給放到了“天”上。儘管周代的統治階層仍沿用舊習向上帝獻祭,但承繼商人的信仰習俗只是對民眾有所交待,而他們的骨子裏已不再信仰上帝了。在他們看來,殷商對上帝的崇拜是如此虔誠,卻仍然無法逃脫覆亡的命運,這使周人做出了這樣的選擇:于行政上利用神權進行統治,在觀念上則輕天重人,強調人在世界上的主宰力量。由於周人將上帝與殷商子姓的關係切斷,神的世界與祖先的世界從此成為兩個世界,周人的祖先不再象商人祖先那樣僅僅充當次神的角色,而代替上帝成為人間的真正主宰。這就意味著連接人與神之間的唯一的最後的紐帶也已不復存在了,中國文化於是毅然決然地告別了神話時代,開始了他們的歷史化和倫理化進程。及至西周末期以降,天道愈衰,人道愈盛。與以往相比,中國人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自信和樂觀,人定勝天的說法也在此後出現。至遲在春秋戰國時期,作為宇宙主宰的上帝已被人們徹底遺失了。而仍被人們津津樂道的天顯然已成為有關神的一個抽象的概念,對中國人來說,天是如此的遙遠,是如此的無法企及。僅僅幾百年間,從上帝到天,中國人的上帝已悄然完成了由人格神向非人格神——“天”的轉換。
以消滅基督文化為己任
原帖由 逆源 於 2008-5-14 00:23 發表
人與動物最大的區別就是人會說話而動物不會。
因此,“造”就是對上帝造人工程的直接的記錄。
這位專家的研究範圍顯然不夠廣泛啦:
http://www.dauphinlibre.be/langintro.htm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回復 4# 沙文 的帖子

沙文兄,你。。。。。。。。

李小龍:“我讀得書少,你無呃我”
逆源:“我讀得書少,你無嚇我”
以消滅基督文化為己任

回復 5# 逆源 的帖子

冇嚇您。就以信奉某宗教的家禽為例:
http://www.seefido.com/html/dog_language.htm

牠們也有語言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不奇怪,18世紀“中國熱”的時候,洋人還認為巴別塔之前人類的共同語言是中文。
有人問我蓬萊路

雲在青山月在天

      --------------------離教者面對耶徒的質疑和責難,引詩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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