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比喻哩。。。正如口中喊著是和平示烕的,衝擊立法會,大肆破壞。。。。還算不算和平示威?做著姦淫,性侵,吸毒,酗酒。。。還算是基督徒嗎?雖然基督徒的身份還在。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9/7/4 03:01
為何總要說改說改治, 會有其他沒關係的人來批判.
馬太福音 15:19 " ... 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
" ... 口中喊著是平示烕的,衝擊立法會,大肆破壞 ..." 是 "妄證". " ... 姦淫,性侵 ... " 說明不可以.
說明不可以就可能會被 "定罪", 但只是可能. 由主決定. 想一想誰是受害者?
" ... 吸毒,酗酒 ... " ... 還是可以的.
就算做了也不會因此被 "定罪". 想一想, 這樣做的人其實自己也可能只是受害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