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leefeng 於 2024/8/17 23:25 編輯
宗教信仰是一種約束,一種行為和思想的約束。 相信宗教,因為相信那個神的存在,所以約束自己。
放任自己說謊,殺戮,姦淫的,因為從來沒有相信那個神的存在,而且也證明了那個神並不存在,一個二千年都無法制止教徒作惡的【神】,在幹嗎?會存在嗎?
我們看得到的,無論是傳統的正規宗教,還是新興的邪門的膜拜團體,裡面都有各種性侵案件「纏身」。 在國外是這樣,在華人圈也是。有主內自媒體曾羅列過華人教會圈子裡過去幾年發生過的一些性侵醜聞:
1.香港助理牧師馮俊業因非禮三位男童,在2007年被法庭判入獄30個月。
2.已婚香港信義會牧師張偉忠逼迫弱智女教友口交案,在2003年11月東窗事發,被判入獄21個月。
3.香港華惠神召會牧師潘文信,藉「驅鬼」兩度對16歲女教友摸胸非禮,他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考慮到事主已原諒他,甚至邀請他作自己的婚禮見證牧師,2013年10月4日判他監禁4個月。
4.2011年47歲的香港平安福音堂已婚傳道人吳漢超,在港鐵車廂用性器官磨擦女乘客大腿案,法官判他入獄21天,但准其以1萬元保釋以候上訴。
5.香港路德會恩光堂傳道人黃偉明(案發時47歲),在擔任中學教會傳道人期間,涉嫌在校內及公共泳池等地方,非禮兩名中一男生,被訴訟至法院。
6.2006年香港大浦區一間教會傳道人曾照福(案發時46歲),不斷非禮教會內一名15歲女孩,被收監,無後續報道。
7.韓國籍牧師孔玟植在台灣新竹創辦“大夢麗志願者協會”,然而他卻利用志願義舉而性侵2名女性義工,涉嫌性侵、猥褻女學生達77次,台灣高院在2013年重判他17年,判賠150萬元。
8.韓國籍崔姓牧師,與台灣籍妻子成立“中華基督教羅騰樹關懷協會”,但是對收養的2位年僅16、17歲的少女親嘴、共浴、猥褻並性侵得逞。 2014年被訴妨害性自主、傷害等多罪送,韓籍牧師遭收押、妻子5萬元新台幣交保,但限制離島。
9.台灣牧師王世宏性侵12名女子628次、強制猥褻149次,還詐騙信徒奉獻400萬元新台幣。台「最高法院」依強制交、詐欺等罪一罪一罰判他有期徒刑1562年,執行有期徒刑19年定譫。
10.台灣基督教門徒教會牧師唐台生以「性輔導」名義猥褻女教友,2002年曾被判入監服刑3年,出獄後又猥褻、性侵女信徒,2007年被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確定,且接受最長為3年的強制治療。
11、2013年,53歲的已婚台灣牧師吳監詩被控性侵兩名女教友,還模仿情色片逼對方喝精液,其中一名新加坡的女醫師因此患有憂鬱症。被新北地檢署認定吳性侵兩人並凌虐,依照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12.台灣「靈恩派」神之子基督教會朱虹恩牧師,自稱奉上帝旨意,只要信徒奉獻金錢就可帶他們「觀落陰」,搶救陰間受難親人靈魂;記者調查還發現,朱虹恩寫書教女信徒幫未婚夫口自慰解決性慾。
13.台南神學院一名男學生遭學長長期性侵,告知學校牧師後,校方要他閉嘴,讓他耿耿於懷,最後想不開,於2009年末燒炭身亡。
14.2011年有媒體爆料台灣屏東縣一名已婚牧師主動找來弟弟、妹夫分別收養單親的3姊妹,但在2010年年底3姊妹卻陸續向縣府社會處求助,指控遭養父性侵長達3年;對此,扶養人皆否認犯案,但警方仍依強制猥褻罪嫌函送,法官也直接判決中止收養關係(羅生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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