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7-19:受割禮沒什麼了不起,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可以。
馬太福音4-4: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
馬可福音3-35: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出埃及記20-6:守我誡命的(You should not kill.),我必慈愛他們直到千代。
民數記11-33:
出了埃及,來到基博羅哈他瓦的數十萬百姓向摩西吵著要吃肉,
(他們當時並不是沒東西吃。)並咒罵神無能,不能滿足他們的貪慾,耶和華不堪其擾,
怒氣大作,便颳起大風將海面上的鵪鶉全吹到陸地上給他們吃...
肉在他們牙齒間尚未嚼爛,耶和華便將吃肉的人全數擊殺。
沒吃肉的人,便離開了這傷心地,到了哈洗錄...
備註:(詩篇36-6)
動物並沒有傷害人類,人類卻從牠們一出生,根本沒有抵抗能力時,就逼迫牠們,
並奪取牠們的自由與生命,請問這符合公義 righteous嗎 ? 符合公平 judgment嗎 ?
基督徒給本姑娘聽好 ! 不存在公義、公平的任何行為,皆「不名善工」!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Ellen G. White:「吃肉造成道德淪落、身體疾病及精神不佳。」
出埃及記13-2:神說,不論是人、牲畜,都是我的。(所以人沒有資格吃屬於神的東西。)
啟示錄4-6、4-7:寶座周圍有4個活物。第1個活物像獅子,第2個像牛犢,第4個像飛鷹。
(顯然動物在神眼中不比人類低等。牠們將陪著神一起「審判吃肉的基督徒」。)
但以理書4-12:葉子華美,果子甚多,可作眾生的食物;凡有血的活物,都從此樹得食。
以西結書36-30:我必使樹木多結果子,田地多出土產,叫你們不再因饑荒受外邦人譏誚。
以西結書47-12: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
創世紀3-17:神對亞當說,你以後除了吃樹上的果子外,也要吃田間的菜蔬。
備註:
英文聖經欽定譯本羅馬書14-17:「神的國沒有食物,純是公義、和平與聖靈中的喜樂。」
但中文聖經卻翻成:「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
聰明的你,能看出其中的不同嗎 ? 提示 2 點好了,嗯...
(1)台灣,明顯不是神的國,所以「有食物,要在乎。」
(2)「沒有食物」與「不在乎吃喝」,內在邏輯是相反的 !
挪亞在方舟內近400天中,毫無疑問的,他「只能吃素」,
請問挪亞有因為吃素而營養不良死掉嗎 ?
聖經研究者Richard Schwartz推測,挪亞因為「吃素」而活到950歲。
箴言13-23:窮人耕種,多得糧食。不義之人,必被消滅。
(真奇怪...難道「富人」就一定是不義之人嗎 ? 當然不是囉 !
把「耕種得食者」和「不義之人」相提並論,聰明的你快來解出其中的秘密吧 ! )
箴言27-23、27-24:
要詳細知道羊群的情況,細心照顧牛群,資財不能永有,冠冕豈能萬代 ?
箴言27-26、27-27:
羊羔毛可用來作衣服,山羊可用來作田地價金,母山羊奶也夠你一家吃,還能養活你的婢女。
(貴為國王的所羅門,他把牛羊視為「資財」,而基督徒卻把牛羊當作「食物」,
真是天與地的對比啊 !)
備註:
羅馬書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你們要察驗何謂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箴言28-7: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那放縱口腹私慾的,卻羞辱其父。
利慕伊勤母的訓子箴言中,描述了 1 位有才德婦女的日常生活細節,
其中完全找不到「磨刀霍霍向豬羊」的畫面哦 !
真正敬畏神的女子,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
不會為了捍衛世俗的、令主蒙羞的飲食習慣而「潑婦罵街」。
哥林多前書16-14:凡你們所作的都要憑愛心而作。
耶利米書29-5、29-17、29-19:
你們要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萬軍耶和華說,我必使刀劍、饑荒、瘟疫降臨他們...
因為他們沒有聽從我的話。(他們,當然是指吃肉的基督徒。)
列王紀下19-29、以賽亞書37-30:
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耕種收割,栽植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
詩篇69-34:願天地、海洋和一切的動物都讚美主 !(牠們不咒罵吃肉的基督徒就不錯了 !)
尼希米記9-25:他們得了葡萄園橄欖園並許多果樹。他們吃而得飽,身體肥胖,心中快樂。
備註:
早期基督教會的領導者Alexandria:馬太信徒絕不吃肉。
John Henry Newman主教:
虐待這些從不傷害人類,沒有抵抗能力的牲畜,是可怕的惡魔行徑。
歐買尬...基督徒的言行,竟然被「主教」罵成是「惡魔行徑」呢 !
貴為教會領導者及主教,對摩西 5 經的了解,想必十分透徹吧 ! 呵呵呵...
約翰福音2-14、2-15、2-26、2-21:
耶穌看見殿裏有人在賣牛、羊、鴿子,他就拿繩子當鞭子,把牛羊趕出去。
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鴿子拿走 !...耶穌以他的身體作為聖殿。
(呵呵呵...原來耶穌不容許自己的身體中,出現牛、羊、鴿子呢 !
假門徒,請問你們的「聖殿」中,都裝些什麼 ?
為何不學學神之子,努力「潔淨聖殿,不染世俗」,
卻只會猛傳「不須在乎,放任隨便、令主蒙羞」的假福音呢 !)
約翰福音7-16、7-17、7-18:
耶穌說,我的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神的。
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什麼教訓是出於神,什麼教訓是出於人。
出於人的,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神的榮耀,這人才是真的,在他心裏沒有不義。
約翰福音7-19、7-24:
耶穌說,...不可按表相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
以下 2 則律法,請仁者練習一下,不看表相,直接看穿到律法骨子裏的精髓---公平 !
啟示錄13-10:用刀殺生的,必被刀殺。
(He that kills with the sword must be killed with the sword.)
出埃及記20-13:不可殺生。(You should not ki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