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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及台灣的性革命略述

本帖最後由 哈佛專家 於 2025/9/25 18:21 編輯

香港及台灣的性革命略述

香港人的性觀念除了長期受來自中國大陸的第一共和時期的性文化影響外,亦長期受西方國家的性革命影響。香港有不少基督徒或上流社會曾經同時受到來自20世紀的中國的性文化以及英國的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性禁忌影響,導致香港人普遍對性比較保守。但香港亦在1960年代開始,深刻地受到西方國家開始的性革命影響。1960年代開始,香港有不少青年男女喜歡到舞廳唱歌及跳舞,大談自由戀愛。但香港仍然有一些青年男女很保守,不習慣自由戀愛,寧願由媒人或朋友介紹婚姻,近乎盲婚啞嫁。香港人的性開放主要在1970年代及1980年代開始,有不少青年人追求婚前性行為及自由戀愛,開始對傳統中華文化的叛逆。1990年代,香港又受到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影響,出現香港同志平權運動。而香港的同志平權運動早在1980年代已經萌芽。在1990年代,香港的同志平權運動很蓬勃,對保守派造成很大的衝擊。1980年代開始的香港的性革命及1990年代開始持續二十年以上的香港同志平權運動,對香港的青年人及香港的性文化影響深遠,令香港人普遍相當容忍同性戀及青少年的婚前性行為。尤其是香港的青少年普遍接受婚前性行為及同性戀。在2015年以後,香港人普遍接受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侶關係合法化。而且,香港有不少同志是基督徒或是離開基督教的世俗主義者。但香港亦有不少人是性觀念的保守派,尤其是來自宗教的保守派。歷來香港人的性保守派除來自傳統的中國人的觀念外,尤其是來自宗教的保守態度。最典型的是不論天主教或基督教,香港的基督徒普遍抗拒同性戀及同性婚姻。而佛教及道教則僅對同性戀輕微抗拒。香港的道教對同性戀及同性婚姻的態度其實遠比一般人想像中開明。許多香港的佛教不排斥同性戀,但也不贊成同性戀。香港的佛教普遍亦比較抗拒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侶關係合法化。香港人對性的保守觀念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香港的保守的基督徒的對性觀念的保守影響。在1984年,香港開始出現成人色情雜誌,例如龍虎豹、藏春閣、雄風、閣樓中文版(Penthouse)及花花公子中文版(Playboy)等,同時受到知識份子及普羅大眾的歡迎,但亦同時受到保守的婦女及宗教的衛道之士的攻擊。

和香港不同,台灣的性革命主要是在1980年代及1990年代展開的。尤其是1990年代台灣開始同時興起婦女解放運動、性開放及台灣的同志平權運動。台灣的同志平權運動一直都聲音很大。在1950年代至1980年代,台灣有不少隱性的同性戀者。他們的反抗及尋求平等的意識都很大,不限於台灣的本省人,台灣的外省人、客家人以及原住民一直均有要求解除同性戀的禁忌的呼聲。即使是保守的國民黨中,亦有不少是隱性的同性戀者。台灣的性革命中,台灣的同志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1996年開始,台灣有出版社出版全球華人第一本同志雜誌G&L熱愛雜誌,稍後出版Glory激愛雜誌,影響深遠。

香港和台灣的同志大部分是世俗主義者。有宗教信仰的同志比較少。有宗教信仰的同志主要是同志基督徒及佛教同志。漢傳佛教普遍對同性戀持不贊成的態度,但不是明顯反對同性戀,主要是反對同性性行為。藏傳佛教普遍對同志比較友善。

中國大陸的性革命及性開放主要在1990年代以後出現,在1980年代萌芽。中國大陸的性革命及性開放除了受到改革開放的影響外,亦受到香港、台灣及西方國家的性革命的影響。中國的性革命中,1990年代以後出現的中國同志平權運動亦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其實,中國共產黨在解放以前,曾經是中國的性革命及性解放的先驅。中國共產黨在亂搞男女關係及提倡同性戀等是出了名的。這一點為研究者忽略。

經過二十多年或三十年的發展,現在香港人和台灣人普遍對性比較開放,大約有60%至70%的香港人和台灣人對性比較開明,大約30%至40%的香港人和台灣人對性比較保守。有宗教信仰的話會比較保守,世俗主義者比較開放。青少年對性比較開放。四十歲以後的中年開始對性會比較保守。香港和台灣仍然有一些青年人通過朋友或親戚介紹而得到婚姻,或者通過婚姻介紹所的介紹而得到婚姻。大部分青年人通過自由戀愛而達成婚姻。在香港和台灣,仍然有不少青年人支持婚前性行為及離婚。尤其是香港及台灣的基督徒通常在婚前支持婚前性行為,婚後對配偶專一,而且普遍反對同性戀。同樣地,香港及台灣亦有不少基督徒在婚後仍然會對配偶不忠,經常發生婚外情。

25-0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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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腦筋不好,對此無法顧及或進一步論述。抱歉。
特稿:台灣性別平等法律帶來的社會改變
九0年代中期,台灣性別平權的發展已經有一些積累。
圖像來源,Getty
圖像加註文字,九0年代中期,台灣性別平權的發展已經有一些積累。
2015年3月6日

從1990年代後期到2005年之間,一連串性別平等法案的修訂與建制在台灣出現。之所以有如此大的「性別平等革命」,其背後的力量來自婦女運動的倡議與民間熱烈的響應。奠基在這些法令上,台灣政府於2005年開始推動聯合國的「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 」政策,讓台灣各層級的政府組織也開始重視性別平等的重要性。為慶祝國際婦女節,讓我們來回顧台灣在這方面的成果。

九0年代中期,台灣性別平權的發展已經有一些積累。除了每年三月八日婦女節的性別平等推廣活動外,婦女團體還結合其他社會運動上街頭遊行抗議。很多大學設立研究室並廣開性別課程,帶動年輕男女投入婦女運動。社會上也因為發生了幾件悲劇,促使民間與政府對性別平等的重視。例如1996 年民進黨婦女部主任彭婉如夜間搭計程車身中35刀慘死,警方卻無法尋獲兇手。1997 年演藝名人白冰冰之女白曉燕被綁架遇害事件,造成民怨沸騰,對政府保障婦女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備受質疑,促成行政院於1997 年成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宣示政府保障婦女權益的決心。
打破父權

婦女團體多年修法的第一份成果是1996年「民法親屬篇」的修訂。至此以後,父權法制的堤防開始決堤,性別平等的修法洪流湧進,沖走不符現代民主生活的法制污泥。1997 年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998 年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打破「法不入家門」的錯誤觀念;1999 年增訂刑法中「妨害性自主」罪章,確立法律條文中加入「性侵害」與「性自主」之概念;2002 年通過「兩性平等工作法」(2008 年改為「性別平等工作法」);2004 年頒行「性別平等教育法」,這是全世界第一個這樣類型的法律;2005 年通過「性騷擾防治法」,引入「性騷擾」概念。

性別平等相關的法令制訂後,大幅提升了女性以及部份男性的生活質量。在此舉幾個實例說明。未修法前的台灣民法「親屬篇」,有很多男尊女卑的規定,例如「妻冠夫姓」,這對離婚或二度結婚的女性而言,其所有學歷證件均須需要重新登記;「離婚子女之監護歸父親」,因此阻嚇了很多想離婚的婦女,也使得勇敢離婚的婦女飽受與子女分開的感情煎熬;「妻之婚後所有財產均歸夫所有」,這完全不符合現代很多女性婚後持續工作賺錢的獨立自主,已婚婦女居然還要伸手向丈夫乞討自己賺的生活費,也使得婦女不敢離婚,擔心連生活費與喪葬費都沒有保障。民法「親屬篇」經過三次的修法,除了前述不公平的法令都修正了外,到2005年還通過「子女姓氏改採父母約定」,這樣母系家庭也可以有後代繼承的可能了。

性別平等

「性別平等工作法」則是經過催生11年才於2001年通過。未修法前有很多不合理的規定,例如:女性員工年滿三十歲,或是結婚、懷孕就必須自動離職,或被迫離職;男女同工不同酬;公部門招募人員有些職務僅限男性報考、有些是壓低女性錄取名額、或對兩性採用不同的錄取標凖;女性在被錄取或分發後,很少獲得在職進修或升遷的機會等種種性別歧視。

職場上,很多男性主管利用權勢性騷擾女性屬下,使其為了保住飯碗不敢聲張。另外,以前婦女不敢多請產假,擔心失去考績獎金。修法後,經過媒體報導很多違法受罰的案例,還有各單位都有法令學習的課程,民眾的自我權益意識逐日提升,現在上述不公平的情形已經大大減少。

法令持續修改,如今受雇婦女妊娠期間,雇主會給予產檢假五日,男性受雇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薪資照給。每一子女滿三歲前,男女都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政府鼓勵母親哺乳,修訂後的法令規定,還規定「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
反性騷擾

2005年通過的「性騷擾防治法」,其立法目的是為了補足《兩性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兩項法律的不足,使民眾在工作場所、學校之外的公共場所受到性騷擾時可以藉由此法來保障。如何定義「性騷擾」?違反他人意願而向他人做出與性或性別歧視有關之行為,若造成對方的嫌惡與厭惡,不當影響對方正常生活進行的,都算是「性騷擾」,所以這是很主觀的認定。

「性騷擾防治法」的主要特色有二:(一)針對個人身體行為與嚴詞行為的規範很仔細的說明,讓民眾理解很多日常生活中容易被視為「玩笑」的言行,若讓當事人不舒服,其實就是「性騷擾」。例如:假意按摩肩或臂或頸,靠在人身上,逼近或故意擦撞,尾隨追蹤,擋住去路,過份殷勤被婉拒後仍堅持。常常把討論主題帶到性的方面,追問個人的性隱私,對個人衣服或身材或外表予「性」方的評語,已明白被拒絕但仍重覆邀請外出約會,散播關於別人的性隱私的謊言或謠言。用眼光上下打量,胡亂眨眼或飛吻或作出親唇的動作,身體或手的行動有性暗示,在辦公室牆上張貼暴露的人體海報等等。(二)從制度面上提出申訴和調解的機制,以及調查單位的組織和流程圖。例如:要求有人員30人以上的機關、學校、部隊、公司應該提供性騷擾事件受害人求助的管道;調查單位成員有2人以上者,其成員之女性代表比例不得低於2分之1。

其實「性騷擾防治法」照顧的不僅是女性的人身安全,還有少數男性在軍中服役時也會受到長官在肢體語言上的騷擾,這些長期隱藏的事實,在過去幾年也逐漸被揭露出來。

法律的落實需要長時間的公共教育與宣傳,也需要制度上的配套措施。目前性別平等的法律已經實施近十多年,雖然成效顯著,但還有改進的空間。台灣婦女運動交出了一張漂亮的成績單。

(責編:尚清)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 ... 150306_taiwan_women
擁抱與接吻便會懷孕?大學生婚後不懂“造人”
香港性教育不足
博訊 2004年11月22日
11/22/2004 6:40:10 PM  美國華人線上 

據香港文匯報報導,香港大學醫學院精神科學系教授吳敏倫批評,香港的性教育十分不足,近年發展更停滯不前,以致有大學畢業生不知性為何物,誤以為自己不育。 (博訊 boxun.com)

吳敏倫說,香港的家長、校長及老師在性問題上大多表現得異常尷尬,學生更會以嬉戲的態度面對性教育;為此,港大會繼續加強有關性教育的教育及培訓工作,包括與內地及臺灣的大學合作籌辦性教育課程。

吳敏倫坦言他對香港的性教育發展感到有點失望,他舉早前于廣州舉行的性文化節為例指出,場內場外的氣氛都十分熱鬧,主辦機構更大派避孕套,但香港則從未見過這番景象。

吳敏倫表示,性衝動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年輕人當然會有,但現今很多人都教導年輕人禁欲。吳敏倫透露,曾有一對夫妻,女方做了割除子宮手術後,男方以為性行為會影響太太身體,所以就停止性生活,令女方脾氣日差;男方加以逃避,最終夫婦感情變差,女方更患上抑鬱症後自殺。

另外,曾有一對同是大學畢業生的夫婦在結婚數年後向他求診,表示他們不育,吳教授在診斷中發現他們原來一直沒有性行為,而二人竟以為睡在一起、擁抱與接吻便會懷孕。兩人解釋,由小到大都沒有人教育他們性知識,家長及老師都以“到結婚時你就知道怎麼做!”來避開他們的問題,令他們的性知識極為貧乏。

吳敏倫補充,港人往往對性存有誤解,而有關性的課程卻不多。港大專業進修學院已有一個特別為醫護人員設計的性教育課程,教授性疾病的治療,同時為律師、社工及教師等專業人士設計課程;港大的遙距性教育課程更會透過互聯網授課,邀請外地教員教授。
據悉,香港大學正與北京大學及臺灣樹德科技大學籌辦性教育專業文憑和碩士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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