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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時間] 傳道人侵犯女教友囚40月 官斥歪曲《聖經》 事主已脫離教會

傳道人侵犯女教友囚40月 官斥歪曲《聖經》 事主已脫離教會
(明報) 11月 01日 星期三 05:05AM

【明報專訊】大埔區某基督教會男傳道人利用神職人員身分,不斷性侵犯一名15歲女教友,他早前承認7項非禮罪名,昨日在區域法院(相關新聞 - 網站)被判監40個月。開庭前,被告妻子與多名親友到庭,不斷在旁聽席為廣 告

他禱告,各人離開時滿臉愁容。法官表示,被告犯案前深思熟慮,由於他敗壞及腐化事主心靈,故須重判以示阻嚇。少女事後情緒抑鬱,今年剛完成會考課程,她對被告仍感到怨憤,事後已脫離所有教會生活。

斥被告敗壞腐化少女心靈
暫委法官陳慶偉說,報告證實被告經深思熟慮後犯案,事前試探事主的認知能力及心智發展,再以傳道人的影響力,利用她對自己的信心,令對方心甘情願付出身體,讓他任意胡作非為。被告行為步步進迫,起初只摸撫身體,繼而進行口交,把她當泄慾工具。他身為傳道人,不但未講解《聖經》道理,為滿足個人慾望,竟斷章取義歪曲《聖經》,敗壞及腐化事主的心靈。
陳官續稱,他本身並非教徒,故不作道德審判,但被告行為違反對事主及教會的誠信,令事主受到巨大打擊,一生前途被他摧毀,傷痛不能輕易復元。上訴庭指引訂明,類似案件應重判以示阻嚇,以表達公眾的厭惡,並補償事主的憤恨。

求情指教會工作多壓力大
辯方求情指,報告指被告再犯機會屬於「中至高」,但律師指經過長期治療,被告日後再犯機會極微。被告首次答辯時,按法援署建議才未即時認罪,但其實他一直懊悔,因此才到警署自首,冀盼被判監不多於5年。報告指出,被告因教會工作沉重,又缺乏家人支持和體諒,抵不住沉重壓力才犯案,但醫生指他心理和精神正常,建議接受進一步治療。
消息透露,事主案發後情緒抑鬱,自我形象低落,並經常失眠,但至今已重返正常生活,並無自殺傾向,但醫生建議她應盡快接受心理和精神治療。她剛完成會考課程,但仍對被告感到怨憤,她已脫離所有教會生活。

上任未及一月即犯案
案情指,受正統神學院訓練的被告曾照福(46歲),去年加入大埔區一間教會任職傳道人未及一個月,即藉歪曲《聖經》道理,不斷性侵犯教會內一名15歲女教友。

【案件編號:DCCC454/06】
花開花落花無缺!

對付教徒三式: 不主動、 不抗拒、 不負責!

回復 #1 Step.King 的帖子

46歲 唔係 16歲, 重係細路咩。班基仔, 基女公然支持自己友, 簡直不知所謂! ; 工作壓力大?缺乏家人支持和體諒???? 真係作得出就作! 明知佢係魔鬼,都支持佢!!! 真係物以類聚!!! 結然係 煮耶so oil 哦! 性經已告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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