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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支持同性戀

本帖最後由 哈佛專家 於 2022/6/14 18:41 編輯

聖經支持同性戀

有跡像顯示聖經支持同性戀:大衛王和約拿單是同性戀,路得與拿俄米是同性戀,羅馬百夫長是同性戀,耶穌基督與使徒約翰也是同性戀。

天主教及基督教不應該反對同性戀。

請看

聖經真的反同性戀?宗教經典的詮釋與極限(上)
喬瑟芬 08 Nov, 2018


原本,婚姻平權屬公共事務,不該被一個宗教的觀點所局限,然而,25場公投的意見發表會中,反同婚陣營共派出8位代表,8位都是基督徒,背後也都是因為其信仰教義而堅持反對,發表的論點也均從信仰教義演化而來,令人瞠目結舌,教會不只難以撇清關係,更展現了以信仰來定義國家政策方向的企圖。

過去我曾在〈宗教信仰可否參與政治?——也談「彩虹接駕」爭論〉談過,宗教作為多元價值觀念的一環,當然有權參與公共事務,關鍵是自身是否有一致的倫理原則、且願遵守群體生活應遵循的底線,願受不同價值挑戰並檢驗。因此,重點不是宗教團體可不可以參與公共事務,而是是否本於事實、遵守民主法治的遊戲規則。

雖然這不該是一場宗教戰爭,但了解這些反對意見的來處,或許能在最後催票階段,找到更多和親友溝通的癥點,或者幫助他們認識自己是被什麼影響了,重新去思考這些反對理由,跟自身相信的價值是否有關。

宗教經典該如何詮釋?

一個宗教的信仰者,應如何看待自己的經典,一直是信仰群體辯論的核心議題之一。對基督教來說,這部經典是聖經。基督教的聖經,是由舊約和新約組成,舊約是從猶太人的希伯來聖經所選取出來,而新約則是由耶穌的門徒與跟隨者透過口傳和記錄成書,約在西元4世紀完全固定下來,成為日後我們所說的「聖經」。雖然天主教和新教的聖經,在某些書卷的選段與長度上有少部份不同,但整體差異並不大。

自西元4世紀起,聖經深刻滲入、影響了西方文明的人生與政治觀,後來在訴諸人權與近代法治的發展過程中,推動變革者持續從這本聖經汲取靈感。即使台灣並不是傳統的基督教國家,但所有從西方承繼民主、法治觀念的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沒有不受基督教文化的潛意識影響的,甚至主導者常常就是一群深受基督教影響的社會菁英。

近年來,傳統宗教信念與教義在現代化衝擊下,危機感亦發強烈,任何宗教內部都有一群人大聲疾呼要回歸經典,堅持必須以字面來解讀經典,並去除現代知識學說的「干擾」。然而,若我們深究這些基本教義派的主張,會發現他們往往是選擇性的在「回歸經典」,符合自己直覺感受的就拿來用,堅持要遵守經典的字面一切記載,會妨礙自身便利性與利益的,就說事過境遷、因地制宜。

在婚姻平權的爭議中,這群人就是俗稱的「盟盟們」。

對經典誤讀的兩個層次

一般常見的誤讀,通常出於以下兩個原因:

        對經典的整體不夠熟悉、見樹不見林,忽略經典一再提及的核心原則和精神,或互文之間的解釋,卻過度放大特定段落,也是俗稱的「斷章取義」。
        忽略經文產生的時代背景,無視當時歷史事件、物質條件、語意習慣等因素,錯誤套用自身的語意和文化習慣,以致與經文原意產生斷裂。

而在基督教群體中,還有兩個影響聖經解讀的重要關鍵因素:教義與教會傳統。

教義是歷代以來對於聖經核心觀念的梳理,所歸納出的一些原則,例如「因信稱義」、「三位一體」等。要成為教義,要經過相當漫長且嚴謹的辯論,不斷論證、進行觀點的淘選,沒有那麼簡單隨意。至於教會傳統,則不見得跟聖經如何記載有關,更多是教會千百年來的經驗傳承,例如聖誕節教會搬演耶穌降生故事時,都有「東方三博士」,但事實上經文只有提到「來自東方的博士」,大概因為帶來的禮物共三件,在舞台效果上由三個人拿著比較好看,因此「東方三博士」就流傳至今。

但有多少基督徒真的認真去查過該段落?今日反對同性婚姻中,絕大部份的宗教論據,其實是來自於這種似是而非的教會傳統,而非涉及基督教信仰核心的教義問題。更別說教義和教會傳統產生的過程中,有多少深受解釋者自身的文化、政治傳統、偏見所影響?這些解釋背後是為了維護誰的權益?例如過去教會一直以白人、男性的視角在解讀聖經,作為壓迫黑人、女人的工具。

把婚姻這種屬於「教會傳統」層次的東西,上升為教義層次在悍衛,完全是搞錯了方向。

聖經究竟怎麼說同性戀?

聖經數百萬字的記載中,明確提到「同性性行為」的,只有六處經文。但礙於篇幅,本篇無法一一詳盡解釋,只能就原則提出反思與說明,要詳究經文的,請移駕〈聖經真的反同性戀?同志神學懶人包〉。

1.創世紀第十九章1至28節

所多瑪之名在希伯來文與拉丁文中都與男男性行為無關,到了英文譯文卻變成「Sodomy」(肛交、雞姦),顯然是後代譯者將自身文化偏見放進了信仰。這是上帝要毀滅一個罪惡之城的故事,但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姪子羅得也住在那裡,上帝因此先派天使去救羅得一家出來。舊約另一卷以西結書明示了所多瑪城被滅的原因:

    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他和他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他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他們除掉。(以西結書16章49~50節)

經文裡完全沒有提到同性戀或同性性行為,為何基督徒對聖經裡的明文解釋視而不見,卻寧願相信一個沒有根據的英文諧音「Sodomy」?若所多瑪人都是同性戀,為什麼羅得提議用自己的女兒來換取天使們的平安?在這裡惹怒上帝的,究竟是同性性行為,還是企圖對陌生人行使性暴力?新約聖經再次提起所多瑪與蛾摩拉兩城被滅之事,包括猶大書一章7節,都得放回這個脈絡下看待、思考,後面就不再特別獨立贅述。

2.利未記第十八章22節、利未記二十章13節

利未記是以色列人俗稱的「聖潔條例」,所有文中禁止的事都有個共同點:是迦南地居民祭拜神靈的習俗。在一神的信仰觀裡,所有行為都可再議,唯有一事觸犯不能越過的底線:「除我外不可有別神」。理解這個原則後,就知道聖經所在意的是兩個因素:首先,在儀式中從事的性行為與性傾向無關,而是一種「異教崇拜儀式」。再者,儀式中的性對象並非自願選擇而來,而是廟妓與祭司,存在著某種壓迫、被當作商品出售或交換的性,這是當時猶太人的信仰所不能接受的。

我們會因為認為男人與女性妓女發生性關係是不好的,所以把所有男人與女人之間的性行為都視為有問題嗎?同樣,為什麼會覺得這裡的指責可以推及至所有同性性行為呢?而一夫一妻如果真是如此神聖、出於上帝心意,為什麼聖潔條例不指責娶妾的習俗?為什麼耶穌只說最重要的是愛神愛人,而沒有悍衛一夫一妻的家庭價值?

婚姻平權 喬瑟芬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703/3469086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4/12/14 13:33 編輯
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他和他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他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他們除掉。(以西結書16章49~50節)

經文裡完全沒有提到同性戀或同性性行為,為何基督徒對聖經裡的明文解釋視而不見,卻寧願相信一個沒有根據的英文諧音「Sodomy」?


經文中「可憎之事】(希來語: [toebah])所指的罪行不會是指上邊的「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是更嚴重可憎的罪。

「可憎之事】(希來語: [toebah]) 同一個字在以下段落中又出現:
肋未紀18:22 你不可與男人同寢,如同與女人同寢一樣:這是醜惡行為  [toebah].”

肋未紀20:13 若男人同男人同寢,如男之與女,做此醜事  [toebah] 的兩人,應一律處死,應自負血債。
兩段都是讉責同性交合。在神眼中是可憎的事1

所以, 有理由相信同性性交, 也是所多瑪的罪孽之一。
請問,你說的 "有跡像顯示聖經支持同性戀 ... " 是怎麼讀出來的? 恐怕你是 "望文生義" 吧?!
呢種好似叫戀足癖(Fetishism for foot)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2/6/16 11:12

信了耶穌的基督徒自然而然會產生戀足癖,戀JJ癖,戀小童性器癖,自戀癖,殺人癖,講大話癖,吹水唔抹嘴癖,作假當事實癖,貪婪癖,反父母反國家癖,唯恐天下不亂癖………不能盡録!
塞爾蘇斯:基督徒有【造反傾向】,他們蔑視傳統,喜歡地下活動,或明或暗地反對習俗和法律。他們不公開生活,對國家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是文明的敵人,野蠻的開路人。
賽 13:16   他 們 的 嬰 孩 、 必 在 他 們 眼 前 摔 碎 . 他 們 的 房 屋 、 必 被 搶 奪 . 他 們 的 妻 子 、 必 被 玷 污 。
教宗喜歡嘴臭腳,嘴完臭腳嘴人地個嘴!
為揾錢乜都肯制呀前世

撞正監躉怕乜要跪低
求望發達一味靠 ...
leefeng 發表於 2022/6/16 11:02



    呢種好似叫戀足癖(Fetishism for foot)
這類圖你貼唔少喇
若俾你搵到教宗嘴xx....你貼都貼唔切就真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2/6/16 07:45



教宗喜歡嘴臭腳,嘴完臭腳嘴人地個嘴!
為揾錢乜都肯制呀前世

撞正監躉怕乜要跪低
求望發達一味靠搵丁
最污穢的教宗/終,食同疴都用同一個嘴!






塞爾蘇斯:基督徒有【造反傾向】,他們蔑視傳統,喜歡地下活動,或明或暗地反對習俗和法律。他們不公開生活,對國家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是文明的敵人,野蠻的開路人。
賽 13:16   他 們 的 嬰 孩 、 必 在 他 們 眼 前 摔 碎 . 他 們 的 房 屋 、 必 被 搶 奪 . 他 們 的 妻 子 、 必 被 玷 污 。
造假等同你個耶和華本性經一樣!
leefeng 發表於 2022/6/16 06:03


這類圖你貼唔少喇
若俾你搵到教宗嘴xx....你貼都貼唔切就真
溫爺爺也好此道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2/6/16 00:47


造假等同你個耶和華本性經一樣!
塞爾蘇斯:基督徒有【造反傾向】,他們蔑視傳統,喜歡地下活動,或明或暗地反對習俗和法律。他們不公開生活,對國家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是文明的敵人,野蠻的開路人。
賽 13:16   他 們 的 嬰 孩 、 必 在 他 們 眼 前 摔 碎 . 他 們 的 房 屋 、 必 被 搶 奪 . 他 們 的 妻 子 、 必 被 玷 污 。
我都係唔做國家主席, 總理喇, 要咁樣嘴法....
都係「躺在懷裡」好啲
溫爺爺也好此道
吃完上床妖精打架,咀完親密簽互利合同,各取所需!
leefeng 發表於 2022/6/16 00:38

我哋偉大的習爺爺也懂入鄉隨俗, 有無玩埋妖精打架就唔知喇
俄羅斯大男人見面, 唔止攬攬抱抱, 仲勁咀一番.....
好唔正常, 有瞹昧關係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2/6/15 23:48


吃完上床妖精打架,咀完親密簽互利合同,各取所需!
塞爾蘇斯:基督徒有【造反傾向】,他們蔑視傳統,喜歡地下活動,或明或暗地反對習俗和法律。他們不公開生活,對國家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是文明的敵人,野蠻的開路人。
賽 13:16   他 們 的 嬰 孩 、 必 在 他 們 眼 前 摔 碎 . 他 們 的 房 屋 、 必 被 搶 奪 . 他 們 的 妻 子 、 必 被 玷 污 。
沒有人說躺著吃不正常,但躺在另外一個人的懷裏吃就十分不正常,
你會躺在你的朋友懷裏吃嗎?放張相來看 ...
leefeng 發表於 2022/6/15 23:31

俄羅斯大男人見面, 唔止攬攬抱抱, 仲勁咀一番.....
好唔正常, 有瞹昧關係
躺著吃就不正常,那茂著吃呢?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2/6/15 23:25

現在講緊躺在另外一個人的懷裏吃,與踎有關係嗎?心虛? !企圖轉移視線?
塞爾蘇斯:基督徒有【造反傾向】,他們蔑視傳統,喜歡地下活動,或明或暗地反對習俗和法律。他們不公開生活,對國家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是文明的敵人,野蠻的開路人。
賽 13:16   他 們 的 嬰 孩 、 必 在 他 們 眼 前 摔 碎 . 他 們 的 房 屋 、 必 被 搶 奪 . 他 們 的 妻 子 、 必 被 玷 污 。
躺著吃就不正常,那茂著吃呢?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2/6/15 23:25


沒有人說躺著吃不正常,但躺在另外一個人的懷裏吃就十分不正常,
你會躺在你的朋友懷裏吃嗎?放張相來看看!
塞爾蘇斯:基督徒有【造反傾向】,他們蔑視傳統,喜歡地下活動,或明或暗地反對習俗和法律。他們不公開生活,對國家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是文明的敵人,野蠻的開路人。
賽 13:16   他 們 的 嬰 孩 、 必 在 他 們 眼 前 摔 碎 . 他 們 的 房 屋 、 必 被 搶 奪 . 他 們 的 妻 子 、 必 被 玷 污 。
一個正常人,你會躺在另外一個人的懷裏吃東西嗎?
leefeng 發表於 2022/6/15 23:13


躺著吃就不正常,那茂著吃呢?
羅馬人的吃飯習慣是躺着吃的,人多靠得緊的話,每個人的背部都在另外一個人的懷裏,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22/6/15 08:50


任你們男人女人,無論如何友好友愛,躺著吃,靠著吃,
沒有曖昧親密關係,一個正常人,你會躺在另外一個人的懷裏吃東西嗎?示範來看看!
你是用屁股思考的?


.
塞爾蘇斯:基督徒有【造反傾向】,他們蔑視傳統,喜歡地下活動,或明或暗地反對習俗和法律。他們不公開生活,對國家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是文明的敵人,野蠻的開路人。
賽 13:16   他 們 的 嬰 孩 、 必 在 他 們 眼 前 摔 碎 . 他 們 的 房 屋 、 必 被 搶 奪 . 他 們 的 妻 子 、 必 被 玷 污 。
同性戀就是源自亞當吞下禁果那一刻,你看到大家將罪惡的責任推給天主,是否跟亞當推責及厄娃,厄娃再推給蛇的情形一模一樣?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22/6/15 08:50

如果是你的天主製造萬物,
如果你們基督教徒在吹牛拍馬屁在感恩天主製造萬物,
你們的天主為什麼要製造禁果?
(禁果又被指性慾) ,早早造兩個冇性器冇生肓子宮的男女出來,不是簡單得多嗎?
沒有性器,就沒有慾欲的衝動!
既然你們個天主有計劃的把性器,生肓工具放到這對男女的身上,已經有陰謀或計劃讓他們遲早要發生性行為和生肓,
既然是陰謀或計劃之中,阿當夏娃有什麼罪?
你是用屁股思考的?





.
塞爾蘇斯:基督徒有【造反傾向】,他們蔑視傳統,喜歡地下活動,或明或暗地反對習俗和法律。他們不公開生活,對國家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是文明的敵人,野蠻的開路人。
賽 13:16   他 們 的 嬰 孩 、 必 在 他 們 眼 前 摔 碎 . 他 們 的 房 屋 、 必 被 搶 奪 . 他 們 的 妻 子 、 必 被 玷 污 。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2/6/15 22:30 編輯
識睇一定睇結論:


Conclusions: Familial factors, ................, influence sexual orientation.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2/6/15 20:01

人地既結論, 全句重點就是「Familial factors influence sexual orientation.」,, 是後天因素。主詞副詞動詞清楚

which are at least partly genetic, .....用「at least」「partly」呢啲字眼來說genetic的一份, 你話又幾重要?

再者, 「後天因素」, 「家庭影響」如何與遺傳, 基因扯得上關係?? 唔多科學囉。
猶如話條友粗口爛舌, 係遺傳既, 基因異變造成既。。。咁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2/6/15 20:25 編輯
排斥不等同違法。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2/6/15 19:56

同志話
你不同意我, 不認同我.....就是違法
邊個霸道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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