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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教的朋友啊!请听我为耶稣表白一下!

亲爱的朋友啊!不要被人告诉你的教条绊倒,因为世人是会犯错的,但是上帝真的爱你们,他才是真的了解你的神,因为耶稣来不是光来创建教会的,他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爱,为了人的过犯替人承受死亡的,上帝敢于自己来替我们背死的痛苦,只要我们相信他的作为相信耶稣就可以了,这可是真正的白白恩赐啊!耶稣来这个世界原本是为了让人和上帝和好的,要知道你以前信的教只是宗教,而耶稣的真正意义不是宗教,而是让人和上帝和好,更加的获得神的爱和爱神,所以真理生命道路就是耶稣本身,不是教会什么的,况且人会犯错,但神不会,所以你要来单单选择爱你的神圣天父、耶稣基督和圣灵三为一体的神,人都说人的话,重来不是上帝亲自对你说的话!所以你们要去追寻真神,不是什么地方的教会,而是让上帝来安排你要接触的人,你与上帝和好,与他人何干呢!其有人能大过造我们的神对你指手画脚的呢!。。。不要被他们犀利而无知的言行绊倒便是有福的,我们人真的当作都和上帝要我们做的其实都很简单,就是爱上帝你的神,只要你愿意爱他好比你爱自己那样神的教导一定会带你做一条真正的路的,他会教导你,但我们一定要学会忍耐,原谅那些曾经绊倒你的人,为他们祈祷,并未已发生的和正在发生的、过去听见的和现在听见的感谢上帝,那你就会看到上帝慈爱和伟大的作为的。不要因为人放弃信仰神,人不是神充其量是个器皿所以大家都一样,只有愿意努力一把的上帝一定帮助你得享受天国的荣福。    阿门!!!     超越自己把重新和天父和好、重新和耶稣和好,重新和圣灵和好,忘记那些无知又伤人的言语吧!请永远记得一点只有上帝真正称得上爱你,只要你相信他一定为你证明。
本帖最後由 weiyan 於 2010/6/12 08:03 編輯

因信得救?跟人讀禱告是行為嗎?信一定是有行為的.經上有行多行為,教會只是高舉其中一兩個.

要愛人如己
你們要彼此相愛
謙卑的人有福了,
我內心柔和謙卑Rom 12:3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都見過了,在我嚧氣般的歲月---
有義人行義而夭折,
有惡人作惡卻延壽.
所以執義不可偏激,
聰明切勿過頭:
何必毀了你自己?
更不要怙惡不悛,
充當一個愚夫:
提前去死,何苦?
最好是握住這頭,那頭也不鬆手,
因為敬畏上帝,須兩頭兼顧.
傳道書7:16~18 馮像 譯

Ecc 7:15  有義人行義,反致滅亡;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這都是我在虛度之日中所見過的。
Ecc 7:16  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
Ecc 7:17  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
Ecc 7:18  你持守這個為美,那個也不要鬆手;因為敬畏神的人,必從這兩樣出來
和合本

聖經有很多寶,為何傳道者只傳部份.教會住重的是行「大使命」.奉獻是量度屬靈程度的尺.傳道者以招攬人數多為目標.搞到平價福音成行成市.一批又一批偏執教徒走出來,對社會有何建檥?

互教者,請反醒你互的是甚麼教!
不要被人告诉你的教条绊倒
請介紹一間不埶着教條的教會給我.
這樣精彩的討論, 為甚麼在去年三月就斷了?
「人不需要去為了什麼而去相信什麼,而是要去為了什麼而去做什麼。」
本帖最後由 weakest 於 2009/3/8 03:00 編輯

40# jimmychauck

"信不是能控制的Mental State?"

------>To be discussed...

"神不過是要你「相信」這「福音的內容」(人有罪,人都會死,耶穌來,代你死,神使他復活),然後「認」耶穌為主罷了。到底require些什麼的特殊能力才能「相信」這些事?又有什麼使人「不能」相信這些?
多看無視劇,就會知道角色們隨時都可以選擇相信誰,相信,是可以選擇的。"

------> 我提的"1+1=3"的例子. 假如我們面對一些錯誤的statement, 是我們控制自己不信, 還是我們不信, 但這不信不是我們控制的??

           如果用電視劇做例子, 某些情節是有點可圈可點的. 在女人捉姦完後, 總會說: "我都好想信你, 但...". 這"信"是否當事人可以控制呢??

           補充一兩下, 1. 用電視劇做例子要小心點, 始終電視劇(esp. 香港的)都不太專業, 不一定可以反映事實. 2. 用例子證明, 我只需一個例子即可證明不是所有的"信"都是可以控制的; 但你即使用大量例子, 仍不能證明所有的"信"都是可以控制的, 你的只是inductive argument而已. 3. 就算用inductive argument, 你的例子實在太少, 你的只是一個weak inductive argument 而已...

"Mind reading我#37答了。"

-------->用不著證明/單據, 但仍要人有證明/單據...耶神當信徒們都很空閒, 要沒事找事給信徒們做乎???

"三位一體教義是早期教父從聖經(包括保羅書信)中研究出來的教義,我沒讀過他們的著作,所以沒有能力詳細的回答你問題,你要我認真回答的話我得找書看。"

---------->1. 順便問埋"三全"概念(全能, 全善, 全知)....

                2. 早期教父從聖經中研究出來的教義嘛...是否"叫你信多d野,而唔止係叫你信保羅曾傳的福音,按聖經他就是應當被咒詛的。"(#25)呢??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3/7 00:29 編輯

還是一樣. 問題沒有變.又還是回到說是信我無條件得救.
但追加要求許多證明和收據.
而在其收據和證明鞍上冠冕在其附加為信心視其作為條目.

您說來說去在於神對信心的證明上.還是沒有變.


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拜託.  麻煩不要打自己嘴巴.
39# weakest

信不是能控制的Mental State?

神不過是要你「相信」這「福音的內容」(人有罪,人都會死,耶穌來,代你死,神使他復活),然後「認」耶穌為主罷了。到底require些什麼的特殊能力才能「相信」這些事?又有什麼使人「不能」相信這些?
多看無視劇,就會知道角色們隨時都可以選擇相信誰,相信,是可以選擇的。

Mind reading我#37答了。

三位一體教義是早期教父從聖經(包括保羅書信)中研究出來的教義,我沒讀過他們的著作,所以沒有能力詳細的回答你問題,你要我認真回答的話我得找書看。


話題要轉了嗎?
本帖最後由 weakest 於 2009/3/6 05:38 編輯

25# jimmychauck

"又來混淆得救條件和善行賞賜,第幾回啊?

耶神叫你信1^1=2咩?我都唔信喎。

佢叫你信d咩呀?你有冇睇過聖經叫你信d咩野先得救呀?你知唔知,如果叫你除左信「神……獨生子……復活……主」等上文引述過的內容仲要信1-1=-1等先得救,果d叫異端呀?"

------->果頭話我"混淆得救條件和善行賞賜", 果頭又話"信"是唯一得條件. 如果睇清楚#24, 我想講的是"信"不是一樣可以自己任意控制的mental state. 用這樣東西做條件...

            至於善行方面, "信"是唯一得條件, 但要善行support...耶神還真無能啊...Mind reading 都不會...."信"咗又不能做善行的人真可憐啊...買完東西後要好好地保存收據啊!! 一會被人搶去, 收據脫色...都代表那人沒付款啊...

           至於第幾回的問題, 你like 啦...

"福音唔改得ga,如果從前有個牧師定係基徒,叫你信多d野,而唔止係叫你信保羅曾傳的福音,按聖經他就是應當被咒詛的。"

-------------->保羅曾傳過"三為一體"嗎?? 聖經內不見啊...莫非在傳說中的"聖經密碼"中出現過???
34# Nomad

[申 18:18-19]
[18]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19]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再回Nomad兄的話,申命記是律法的一部分,申命記指著基督所說的話是如此:「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所以,遵行基督所說的一切話,包括變賣一切,也是律法的一部分,少年官若不能行這個,也是守不了全律法。耶穌的話是在教導他「憑律法得救」,但正如我先前引據經文所證,此路不通,所以神才開了第二條「白白得救」的「信心」之路。

我們是在討論「憑行為得救」的問題。請問:「『變賣一切,跟隨了耶穌』是不是猶大已經有了的『行為』?」猶大跟隨了耶穌三年,你還說他不算跟隨耶穌?你知不知道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之說?如果猶大已經有了行為,為什麼猶大後來又不得救?
好了,就算退一步,猶大真的沒有行為,也不得救,請問這又如何反對「憑信心得救」呢?猶大最後出賣耶穌,你不是想說他有信心吧?

強盜得救,又和「憑信心得救」在那裡衝突嗎?你能證明強盜沒有信心嗎?強盜沒有信心,怎能說:「耶穌,你得國的時候請記念我……」呢?你不能證明強盜沒有信心的話,你怎能知道他得救,是因行為呢?是因信心呢?從聖經的論述,我們倒得知,強盜沒有行為。


話題要轉了嗎?
36# dior13dior13


[約 2:24-25]
[24]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25]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

主知道人是否信。

前面說過了,「行為」是向「人」證明,不是向「神」證明,神知道萬人的心,不用收據。我不怪你看漏眼,不過請留心一點。

審判「人」是否得救的是「神」,不是「人」,正如先前所引的羅馬書所說的。你要得救,無需向「人」出示證明,只需向「神」出示證明就可以了,不過約翰也說,神「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所以這「行為」的「證明/單據」並不是得救條件之一。


話題要轉了嗎?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3/7 00:17 編輯

表面上是說信我無條件得救.而後面要求許多證明和收據.在其收據和證明冠冕上附加上信心為條目.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09/3/5 10:32 編輯

34# Nomad

保羅教跟基督教的分別,在於到底保羅所傳的和基督所傳的有何分別。

基徒讀聖經,是先假設聖經沒有自相矛盾,然後遇有看似矛盾的情況,有兩個可能性。
一、聖經自相矛盾
二、對聖經的了解不能僅從表面

基徒選擇後者,把聖經前後對照,互相解釋。
其他人立刻選擇前者,我也沒辦法。

因為「信」是唯一的得救條件。雅各書中「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就解釋為:「如果一個人宣稱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去證明,那麼其實他的信心是假的、是死的(這也為雅各書前文後理的論調)。行為在人面前證明人有信心,但是行為不是得救條件,因為雅各也說,別人可以將自己『沒有信心的行為指給你看』,足以證明,可以有行為沒有信心,但是若宣稱自己有信心,就理應有行為。

我去超市買菜,一定要付錢,會有一將單據。有人拿著一張單據,不等如他一定付過錢,因為他可能是撿回來的,但是我如果不見了單據,同樣我也沒法合法地證明我曾付錢。如果得救條件是要你「曾在超市付款」的話,拿著單據算不得什麼,也無助得救。


話題要轉了嗎?
30# jimmychauck

(可悲的是三本「福音」這個故事都有三個版本)
在這樣說少年官的情況,根本不通,因為耶穌的本句是:「你還要來跟從我。」
可見這裡放棄一切跟隨耶穌本來就是「得救」的附加條件。

而在這樣大言信義,倒可笑地可以完全忘了,就在同一本書幾十頁之前的使徒行傳,信眾的確是要變賣一切公分的。
(沒錯,就意義而言,馬克思的共產主義和階級鬥爭的確是由基督教發明而不是馬克思的衍生品。不過,對於除了護教以外沒有一切興趣的人而言,在此談哲學系的事情完全沒有意義。)


再說
出賣人的還可不可以說是跟隨人呢?
又,判死刑的強盜還有沒有財產可言呢?
真不知道是基本言語邏輯不通,還是在教會洗腦洗壞了。


有趣的是,這例子恰巧就說明了,就連耶經本身,都一句說神要「你要放棄一切歸我」,一句說神「你信就無條件救恩」(可笑的是往後又一句「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來對往後所謂無條件的附加條件作口實)
可見耶經本身都在製造你自己口中的各式不同的神。

呀,結果,你是信基督教?還是保羅教?
這強盜並未有變賣一切啊,為何耶穌還說要與他在樂園一起呢?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09/3/2 19:28

這個很明顯啦 -- 因為主耶穌呃該名思想純真的強盜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樓主是誰? 不也就是人嗎? 憑啥為耶穌告白?
takas 發表於 2009/3/3 16:18


他以為自己就是神XDDDD
那不是這問題的答案呀......
樓主是誰? 不也就是人嗎? 憑啥為耶穌告白?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09/3/3 11:30 編輯

30# Nomad

我明白你的關注。
[羅 2:7-16]
[7]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8]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9]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0]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1]因為神不偏待人。
[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13](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16]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其實,保羅也傳這個訊息,就是人若能全行律法的義,就能得救。

[羅 3:9-11]
[9]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
[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但這卻怎樣呢?保羅卻又立刻說明,雖然是存在這麼一條路,但是其實沒有人能行得上。

[羅 3:24,27]
[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27]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福音就是如此,有一條人可以得救的路,就是全守律法,但是沒有人有這個能力,所以神就開第二條路,乃是白白的,無代價的「信」之法。以致後來保羅就結論說:

[羅 10:9]
[9]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這裡可見,保羅所傳的福音,就是信的福音,從沒提過要以變賣一切跟從耶穌作為得救的條件之一。

耶穌回答少年官的話,其實也是要他明白同樣的道理:「人不能藉行律法得救」。因為耶穌也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見,少年官表面上雖全守律法,實未完全。「這一切我都遵守了。」只是少年官的話

[太 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律法豈只是全守戒命而已?還要有正面的「公義、憐憫、信實」行為。

[路 10:25-28]
[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28]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還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這才是全律法。

加上按照保羅所言,少年官其實落在同一境況下,就是「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少年官也不是義人,明顯地他守戒命比人多,但是還未到完全的地步。

變賣一切跟從耶穌,是耶穌在世時叫跟從他的人所作的事,連猶大也變賣一切跟從耶穌了,但是他也沒有得救。後來耶穌升天,就再沒有這個呼召了。可見變賣一切跟從耶穌,不是「信」的條件,也不是「得救」的條件。

耶穌和其他使徒其實也說明,是信者得生,因為
[約 5: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 1:12]
[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這強盜並未有變賣一切啊,為何耶穌還說要與他在樂園一起呢?
[路 23:40-43]
[40]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
[41]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42]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話題要轉了嗎?
本帖最後由 Nomad 於 2009/3/3 10:52 編輯

25# jimmychauck

不見得WEAKEST說錯哦

太19:17-22

#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

#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看來照你自己的邏輯,你自己都是傳別的福音,是受詛咒的。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3/3 07:4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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