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圓環(Oxford Circus)是英國倫敦最繁忙的十字路口,車水馬龍、遊人如織。人們每次經過,都會看到各種宗教團體在那裏積極傳教,傳教志工以鼓樂、歌舞或分發傳單等方式向路人宣傳其教義。這種現象也存在於其他大城市的繁忙區域,例如東京新宿、首爾明洞和台北西門町等等。
有些人不喜歡經過這種各執一詞的宗教路宣場合,覺得太騷擾。我身為天主教教徒,倒覺得這種各抒己見的擾攘場合有其存在價值。每當其他宗教的志工向我搭訕時,我會針對他們信仰中的謬誤來申明自己的立場,例如對法輪功學員說「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救主,請你們不要歪曲《默示錄》的意思」,對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說「我信耶穌基督既是真人,也是至高無上的真天主;你們讀的『新世界譯本』對聖經原文進行了惡意歪曲和篡改」,我利用這個百家爭鳴的場合讓他們聽到真正的福音,這不是挺好的嗎?
中世紀的英格蘭,天主教是唯一合法且強制信仰的宗教。後來,這個唯一合法的地位被聖公會取代,天主教遭受了近三百年的打壓與禁制。今天當我身處牛津圓環喧囂嘈雜的人群中,想像在當年所有人都被迫相信一個宗教的時期,難道從這個十字路口經過的每個人,都相信政府強制信仰的那個宗教嗎?顯然不是。宗教信仰是人發自內心對神的信任、崇拜與依賴,行政當局是無法強制人心去信仰其指定的宗教的。當時執政者所頒布的強制信仰法令,只能規管人民的表面行為,而無法左右人們內心的自由選擇,世界上任何執政者都做不到這一點。16世紀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與德意志諸侯簽訂《奧格斯堡和約》,規定「教隨君定」,即諸侯國的君王信仰甚麼教派,臣民就必須追隨君王的信仰。我們今天回顧這段歷史,好像在看當時的皇帝和諸侯玩過家家,完全不切實際。然而在當今世界,這種情況依然存在。
我曾在《為什麼我喜歡開放、多元的社會?》(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77717)一文中表示:「信仰是人內心的自主決定,法律手段只能控制人的外在行為,終究無法改變人的內心。因此,任何追求真理的人都應該擁護開放的社會,以使自己的意願不會被扭曲和壓制。」當權者的法律手段,只能管理這個物質世界;而我們追求真理、尋找真道、渴慕永生的心,是出於人對自己的創造者(天主)的嚮往,兩者根本不在同一層面。渴慕天主的人,必須認清這一點,即使身處荒謬的環境中,仍然「應當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他(註:天主)。」(若望福音4:24)
耶穌基督說:「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瑪竇福音22:21)當年羅馬帝國強迫全國臣民必須宣認凱撒大帝為神,但無數基督徒只承認天主是唯一真神,堅決拒絕服從凱撒這道政令,因而在種種酷刑下犧牲殉道。這說明凱撒式的肅殺制度也左右不了渴慕天主的人心,所以我認為牛津圓環熱鬧的宗教路宣活動有其存在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