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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神聖之名恐嚇威脅別人的人才會招至神的懲罰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4/12/3 17:59 編輯

拿神聖之名恐嚇威脅別人的人才會招至神的懲罰

我說過:
(帖前5:15) 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
(太15:19) 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
(林前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我也教過:
(路6:27)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多3:2)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太5: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太5: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羅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羅2: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太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雅2:20)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羅11:20) 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羅11:21)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雅1:22)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雅1:23) 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
(雅1:24) 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

可是這些人就是勸不聽也是教不會 ............

還有要:
(路12:33)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
也沒有一個願意去行!


(帖後2:2) 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或作:就)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
(太7:15)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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