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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作品] 不要論斷人? 又是 "斷章取義"!

本帖最後由 bigmonster 於 2020/2/16 06:06 編輯

"教會" 裡的 "騙徒", 經常用 "不要論斷人" 這說話來 "制止" 別人 "指責".

如果 "不要論斷人", 那 "主耶穌" 每天都 "論斷人". 這是否 "主耶穌" 雙重標準?

"不要論斷人" 只是 "主耶穌" 的 "半句" 說話. 這 "" 說話還沒說完. 而且還有整斷文字.

"不要論斷人", "只要做壞事"

這個做法變成了 "做壞事的沒錯" 反為 "指責人才是錯". 這 "完全本末倒置". 當然, 這 "想法" 在 "教會" 外也很 "普遍".

這世界的道理, 從來是 "做了壞事的人才是錯". 沒做的, 我也沒法說他 "做錯". 如果根本 "沒有做", 我去 "指責", 那就是我 "誣陷", 這是我 "".

反為做了壞事的, "教會" 裡的 "騙徒" 就會教, 說一句 "信耶穌" 吧, 你 "沒罪了", 不是 "在十字架上贖了罪" 嗎? "繼續做壞事" 是沒問題的, 去做吧!

"主耶穌" 從來沒這個道理.

到底 "主耶穌" 說什麼 "論斷人"?

"不要論斷人" 源自 "馬太福音".

馬太福音 7: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這裡是說, 你不去用什麼 "道理" 說人, 別人也不去用這 "道理" 說你. 再看下一節.

馬太福音 7:2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這裡是說, 你用什麼 "標準" 說別人, 也在用這 "標準" 說自己. 再看下一節.

馬太福音 7:3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這裡是說, 你為何只看到別人做了什麼, 郤看不到自己做了什麼呢?

說什麼? 就是說, 做人不可以 "雙重標準"! 看上文下理跟本不會錯!

只是那些 "騙徒" "別有用心", "斷章取義".

其實再看下去的兩節也說一下.

馬太福音 7:4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馬太福音 7:5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這裡說的是, "雙重標準" 的人, 你又怎說人 "做錯" 呢? 你這 "偽善" 的人, 先放棄你的 "雙重標準", 才去說別人做錯吧!

結論


不可 "雙重標準" 才是 "主耶穌" 整斷文字說的話. "不要論斷人" 這句還沒說完.

如果 "不要論斷人", 為何這些 "騙徒" 又天天 "論斷人" 呢? 看有多少 "騙徒" 每天在 "論斷" 本人.

"偽善" 的人, 先放棄你的 "雙重標準", 才來說本人 "做錯".

: 看教會有多 "邪惡" 又有多 "偽善", 千萬不要相信, 如果想走的快離開.
快離開教會. 地上所有 "教會" 正是 "主耶穌" 所說的 "假先知". 憑他們的果子 (所作所為) 便可以分辨. 所有 "教會" 都不是說 "主耶穌" 道理. "基督" 從來只有 "主耶穌" 本人, 不是教會. 教會並不是神. 也不代表神.
"教會" 裡的 "騙徒", 經常用 "不要論斷人" 這說話來 "制止" 別人 "指責".

如果 "不要論斷人", 那 "主耶穌" ...
bigmonster 2020/2/16 04:10 提交

那麼奉基督教的國家豈不是不要有法律,法官、法院?這都是論斷人的工具,論斷人的人,論斷人的地方。

你的白痴真是未到顛峰。
耶穌傳教時,多次論斷法利塞人啵。
默示錄一開章就論斷了七個教會。
回覆 1# bigmonster
bigmonster(大魔鬼)你這貼比較有討論性,你説別人「論斷」你,是違反了耶穌基督在瑪竇福音 7: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的教導。這必須首先搞清楚你「本人」是個甚麽。我們大家仔細看看:

bigmonster你曾對本論壇網友提出以下建議:
「如果你有強烈性須要,可考慮以妓女為主的性服務作為解決。 但請留意安全性行為。」
在我指責你的召妓言論後,你曾反駁說:
「回應一下 "逃出魔幻紀", 尋找 "性服務" 本身並不是 "犯姦淫"。 "犯姦淫" 是對伴侶不忠。如果是單身或伴侶許可下做並不算 "犯姦淫"。」

我們現在根據bigmonster即以上言論,再結合他自己聲稱相信的耶穌基督的教導,看看他的真面目:

耶穌在《馬竇福音》第5章、19章、《馬爾谷福音》第10章及《路加福音》16章,都有論述到姦淫的行為,耶穌說天主造男造女,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兩人成為一體,再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所以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誰若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就是犯姦淫;若妻子離棄自己的丈夫而另嫁,也是犯姦淫。凡休自己妻子的,便是叫她受姦污;若娶被休的婦人,就是犯姦淫。

很明顯,根據耶穌所説,你若是單身,與妓女合二為一的時候,如果那妓女不是處女下海而且與你山盟海誓從今以後只與你啪啪的話,你就是正在與離棄了不知多少任“丈夫”而與你啪啪的“犯姦淫”的妓女成為一體了,你正在犯姦淫。當你完事之後將她留在馬欖而獨自回家時,你是叫她受姦污。當你下次再上馬欖,無論你是再點她還是點另一個冧巴,都是在犯另一次姦淫。如果你已婚,你與太太是兩人成為一體了,你再去跟ABCD …妓女啪啪啪,同意你這樣做的太太,是在贊成姦淫,你除了不斷犯姦淫外,還做成了一個n人成為一體的結果?這是耶穌基督的教導嗎?很明顯,你是被魔鬼使喚去害人的淫魔!

我們再看另一件事:

在《創世紀》第2章,天主(即你的魔鬼奶媽極力扮演/冒充的耶和華上帝)給人一個命令:“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但是,bigmonster你在本討論區曾發帖說過:“分別善惡樹" 給了人什麼? 就是這份 "良知". 沒 "分別善惡樹", 人和其他動物沒分別 ... 很可惜是, "分別到" 還是去選擇 "惡". 這最令人痛心. 選擇 "惡", 在那日子就會被消滅 ...”  嘩!你知道你自己正在說什麼嗎?天主明確說不可以吃的果子,你説成是給人的「良知」,吃了可分辨善惡。你已經將自己看成高於天主/耶和華上帝了,你將天主所指的“惡”成“善”了,厲害了我的bigmonster,你除了違反天主的誡命,選擇了導致必定死亡的果子外,你的說話還跟撒旦蛇的說話如出一轍: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還裝甚麽bigmonster?你跟撒旦蛇用相同的語言引人違反天主的誡命去犯罪,你「本人」就是撒旦蛇的同夥!

既然如此,我們應怎樣對待撒旦蛇的同夥淫魔呢?

耶穌基督教導我們:
『若有人對你們說:看,默西亞在這裡!或說:在那裡!你們不要相信,
因為將有假默西亞和假先知興起,行大奇蹟和異蹟,以致如果可能,連被選的人也要欺騙。』(瑪24:23-24)
『我知道在我離開之後,將有兇暴的豺狼進到你們中間,不顧惜羊群,
就是在你們中間,也要有人起來講說謬論,勾引門徒跟隨他們。』(宗20:29-30)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凡不由門進入羊棧,而由別處爬進去的,便是賊,是強盜……賊來,無非是為偷竊、殺害、毀滅……』(若10)
『耶穌將他的十二門徒叫來,授給他們制伏邪魔的權柄,可以驅逐邪魔』(瑪10:1)

既然如此,我作為基督徒,對待撒旦蛇的同夥、淫魔、盜羊賊,肯定不會論斷不論斷,而是堅決驅逐!

耶穌基督説:『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14:6),而bigmonster及其魔鬼靠山則是死路、謊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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