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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虛偽,不道德和無同情心

耶穌的虛偽,不道德和無同情心


蓋哈德•施特雷敏戈教授《基督教倫理批判》


號稱“歷代最偉大的道德導師”的耶穌常常毫無同情心,他威脅所有褻瀆聖靈的人將受永久的詛咒(馬可3:29),指望自己的福音將會導致“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馬太10:21),告誡我們,“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馬太10:34-36;基督徒們被教導,甚至不要和異教徒打招呼,而耶穌要讓人變成人的仇敵!如果說耶穌的這些話不能做字面理解,那麼至少還是要問已經提到過的問題,就是,為什麼其他的段落,比如耶穌的複活的段落,就應該按字面理解?對經文做象徵性闡釋相當愚蠢,至少是主觀得無邊無際,因為,釋經家們總是把原話顛來倒去,直到得出目前的情況所需要的意思為止,“引申意義上的”的詮釋的標準是時代精神。這樣,基督教的福音就不再是“世界上的鹽”,而只不過是對已經存在的道德觀念的一種反應。)
((48)) 儘管自由派的神學家大多有意忽略,但是毫無疑問的是,耶穌確信撒旦的存在,甚至是中了這種念頭的魔:他稱撒旦是自己的敵人,說自己來是為了毀滅撒旦,看到撒旦像一道閃電一樣從天而降(路加10:17)。這位“和平之君”的粗魯及其惡魔信仰在約翰福音體現得尤其明顯:“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8:44)耶穌的這道詛咒不是對大殺人犯而說,而是對信他的或曾經信他的猶太人而說。 (約翰8:31;這可能是反映反猶主義最明顯的一段。在隨後的多少個世紀裡,猶太人不得不承受這種觀念帶來的後果)。



((49)) 以這種段落為背景來看,許多人離棄這位所謂的彌賽亞就不足為怪了:“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翰6:66)大師對此的反應是自命不凡者生不逢時的那種特有的惡毒:“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說: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迦百農啊,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馬太11:20-24)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另一處甚至威脅孕婦和乳孩子的婦女(馬可13:17: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


((50)) 世界上很少有這種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道德說教:“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叫你們在我國里,坐在我的席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路加22:29-30)但凡是好虛榮而又頭腦簡單的人,面對這樣的前景,怎能不甘心忍受一些世間之苦呢?這一段和類似的段落(如林前6:2: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就是基督教自以為是、有時甚至是自大狂的根源之一。他這種不可理解的粗魯還有很多例子:


——對自己的親人的態度:據我們所知,耶穌稱呼他的母親的時候既無敬意也無愛意。對他來說,她只是生了他的女人,是“婆子”——一個在當時聽起來比現在更不敬的稱呼。瑪利亞作為上了歲數的處女,或許有時候有些囉嗦,或許會喜歡生氣,但是,她在耶穌和約瑟身邊的處境肯定不那麼容易,她那麼不尋常的兒子本來是應該能夠體諒她的處境的,可是我們很失望:他對自己的母親的態度顯不出多少愛人如己,顯現出來的是一個老話題,就是自以為是宗教天才的兒子和他忍受各種困難的家庭的關係:“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約翰2:4;中文版譯作“母親”,加註解說“原文作夫人”,其實說原文作婆子更貼切)在羅馬教會,馬利亞佔據了一個特別高的地位,但是教會代表在這個問題上不能以耶穌為依據,把耶穌當成母親崇拜的根據是不可想像的。此外,耶穌可能只是瑪利亞的孩子之一(參見馬可6:3),但是至少天主教徒至今還很難相信,上帝之母還可以因聖靈以外的方式而懷孕。


——對猶太教神職人員的態度:在眾人面前,耶穌幾乎總是貶低長老、拉比、文士和法利賽人,有時候甚至把他們妖魔化,這些在羅馬帝國統治下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給猶太人提供精神支柱和認同感的人,被他誣衊為毒蛇的後代。耶穌敢於揭露神職階層不同的陰暗面,這完全值得贊同,可是,當時的神職人員不完全拿他的彌賽亞自我宣稱和威脅當真,就憑這一點能說明,他們遠遠不是這麼一群墮落的混蛋。


——對外邦人的態度:耶穌對外邦人也沒有多少好話。他不關心對外邦人的說教,他的愛也不包括拯救外邦人:“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馬太10:5-6;耶穌自己倒是到外邦人的城市,比如到希臘化的加大拉,可惜的是,他在那裡沒有學習哲學,而是把一群豬趕下了懸崖)另外一處,他甚至說外邦人祈禱時只是“用許多重複的話”(馬太6:7;德文版用的是plappern,中文翻譯成“廢話”更合適),他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面前”(馬太7:6),狗和豬指的可能就是外邦人。作為自豪的以色列人,他甚至給自己​​的愛人如己劃定了民族的界限:一個非猶太婦女祈求他給自己的女兒治病,從耶穌的嘴裡聽到的卻是:“讓兒女們先吃飽,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馬可7:27)直到婦女把自己貶低為在桌子下吃孩子們的碎渣兒的狗,耶穌才憐憫了她。這就是說,她必須毫無尊嚴象了狗,這“人子”才憐憫了她。


((51)) 與此相反,同時代的拉比文獻中據我所知沒有禁止幫助非猶太人的禁令。耶穌實際實行的要超出愛人如己的仇敵之愛,遠不如他對別人的要求那麼令人印象深刻,好像也不包括對罪人(看看下邊的引語,誰不是罪人呢?)的愛: “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馬太25:41-43)如果這樣的原因就足以讓人受永火的煎烤,那麼能進天堂的還真沒幾個。天堂或許根本就沒有住戶,因為,現在每天都有4萬孩子餓死,而對天地的造就者而言,給這些飢渴的孩子們飲食可是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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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爾蘇斯:基督徒有【造反傾向】,他們蔑視傳統,喜歡地下活動,或明或暗地反對習俗和法律。他們不公開生活,對國家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是文明的敵人,野蠻的開路人。
賽 13:16   他 們 的 嬰 孩 、 必 在 他 們 眼 前 摔 碎 . 他 們 的 房 屋 、 必 被 搶 奪 . 他 們 的 妻 子 、 必 被 玷 污 。
耶穌的虛偽,不道德和無同情心
蓋哈德•施特雷敏戈教授《基督教倫理批判》
號稱“歷代最偉大的道德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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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耶穌的這些話不能做字面理解,那麼至少還是要問已經提到過的問題,就是





其他的段落,比如耶穌的複活的段落,就按字面理解?
leefeng 發表於 2021/4/15 03:52
用之不竭谢谢兄藏已重谢谢
“圣经”煽动颠覆:例:启示录19:18為要吃_君王_的肉、軍官_的肉◇以西结39:18喝地上首领的血◇詩篇136:17称谢那击杀大_君王_的◇哥林多前15:24基督把所有的统治者、掌权者和有能者都毁灭◇申命记7:24又要将他们的_君王_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们的名从天下消灭。……直到你将他们灭绝了◆煽动分裂:例:但以理2:44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国……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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