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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经纪涉3000元行贿离世长者教友

42岁殡仪经纪涉嫌为取得丧事生意,以3000元贿赂一名离世长者的教友。廉署拘控涉案殡仪经纪,他否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受审。女传道人在庭上供称,当日得悉长者离世后,与女教友前往安老院,却获告知长者的身份证已遭殡仪公司取走;她们上门取回身份证时,一名男子称可以提供3000元回佣,又指「牧师、神父、和尚都会收回佣」、「个个争住去做」。

被告翟国雄为念亲恩有限公司销售代理。被告今由大律师陈庆生代表,辩方争议被告身份辨认。

控辩双方承认事实指,案中居于安老院的长者黄振瑞去年3月6日离世,他生前将3.5万元交予基督教丰盛生命堂两名教友黄雅丽和罗惜凤,委托二人替其安排身后事。基督教丰盛生命堂传道人刘淑莲今供称,指她和黄雅丽及罗在2023年3月6日早上得知黄振瑞离世,下午一同到安老院欲取回黄振瑞的个人物品,被职员告知已将黄振瑞的身份证交给殡仪公司员工,罗质疑安老院职员的决定。

安老院职员其后将念亲恩的卡片交给3人。刘和黄雅丽致电念亲恩及相约到店铺取回黄振瑞的身份证;抵达后,一名男子提出向她们提供3000元回佣,称他们「仍可以合作」,但刘及黄雅丽拒绝。

控方举证完毕后,辩方向法庭作中段陈词,提到即使将控方案情推至最高,也不能稳妥地将被告定罪,因为证人未能认出被告,既无法说出当时对话男子全名,亦未能形容对方样貌。控方则回应称,证人能到被告的店铺、知道店铺名字、曾与被告通话、也看过被告的卡片,这一连串证据也能证明被告身份。

暂委裁判官黎匡晋听罢陈词后裁定表证成立,被告选择不作供,亦不传召证人。辩方明日作结案陈词,黎官预料同日可作出裁决。

案件编号:KCCC820/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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