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超凡的主張,需要超凡的證據

超凡的主張,需要超凡的證據
(Extraordinary Claims Requires Extraordinary Evidence)
這個是事實查核的原則,也是防欺詐的原則。

簡單一個比喻
如果我話我MIT博士畢業,GPA爆滿分,但我無成績單比你睇,你信唔信?
又如果我話我HKCEE/HKDSE 五科合格,但我無成績單比你睇,你信唔信?
又如果我話我只有中三畢業,但我無成績單比你睇,你信唔信?

相信如果你話你MIT博士畢業,HR一定要嚴格核查,唔單止問你拿證書的正本和副本,還要親身打電話和send email去核查你的真實性

如果你話你普通大學畢業,HR可能只需要你提供正本及副本,但唔會嚴格仔細考查你證書的真偽。

如果你話你HKDSE或HKCEE 5科合格,HR可能只需要你提供副本,正本都可能不用你Show出黎,甚至有D HR可能睇都無興趣睇,也無興趣CHECK。

如果你話你中三畢業,HR可能只需要你簡單填寫自己是中三畢業就可以,基本唔會要你SHOW任何證書都會信。當然有D揸得嚴的公司,可能會問你拿成績單或畢業證書副本做Archive。

好啦,講返神學問題

神存在是否extraordinary claims 尚有爭議,但「耶穌是神」這個主張,毫無疑問,是一個extraordinary claims,但我們有無extraordinary evidence support 呢個claim呢?

歷史紀錄,除咗聖經外,以及猶太古史有提到下耶穌呢個人之外,難以找到其他書藉支持呢個claims。當然,如果耶穌是ordinary claims,這些歷史證據的足夠的,但耶穌是神,是extraordinary claims,顯然不夠。

再打個比喻:法輪功創辦人 李洪志存在,是ordinary claims。李洪志有很多門徒,都是ordinary claims。但說到李洪志是神仙,就是extraordinary claims 啦。有無extraordinary evidence支持李洪志是神仙?當然無。
法輪功創辦人 李洪志存在,是ordinary claims,很可信。李洪志有很多門徒,都是ordinary claims,很可信。法輸功受到迫害,都係ordinary claims。法輪功的信眾和門徒屢受逼害,同樣係ordinary claims。

但說到李洪志是神仙,就是extraordinary claims 啦。有無extraordinary evidence支持李洪志是神仙?當然無。咁法輪功可唔可信?法輪功創辦人係神仙,可唔可信?

耶穌都有些類似,當時有很多門徒,信徒也受到迫害,類似今日法輪功的狀況。但有無證據extraordinary evidence證明耶穌係真神,當然無。
神存在是否extraordinary claims 尚有爭議,但「耶穌是神」這個主張,毫無疑問,是一個extraordinary claims,但我們有無extraordinary evidence support 呢個claim呢?
Guest from 203.145.94.x 發表於 2024/7/25 14:18

    屁眼教主話自己有閃電二十二連鞭絕活,結果一招未出,就被拉去釘死。臨死重嚇到標屎瀨尿,猛嗌救命。
    還需要啥extraordinary evidence來證明牠是「神」呢﹖
本帖最後由 leefeng 於 2024/7/29 23:48 編輯
耶穌都有些類似,當時有很多門徒,信徒也受到迫害,類似今日法輪功的狀況。但有無證據extraordinary evidence證明耶穌係真神,當然無。
Guest from 203.145.94.x 發表於 2024/7/25 14:23



任何一個宗教,一旦有了很多門徒,就想權力,插手政治,挑戰法律,想當王,一定就是邪教!

宗教只是一種心靈寄託,學習修心養性,不執著,不貪瞋癡。
耶穌想做王,李洪志想做王,已經偏離了宗教的原意。

想坐大,想權力,想抵抗政權法律,已經是貪瞋痴,
既然只是一個心靈寄託,為什麼要執著自己個教派一定要怎樣,要如何呢?

打著自己個教支大旗糾眾對抗政府要呢樣,要那樣?
究竟是宗教?還是一個勢力組織呢?
於是教眾個個得閒不去修心養性,一味度橋點樣去傳銷,坐大,爭取民間勢力,一呼百應,佔山為王!

黎智英同黃之峯如果被判死刑,黑暴又話佢地為人類犧牲,幾十年後,又有多兩個神之子啦!
耶穌同李洪志一樣是這種貨色,所謂宗教囉喎?教乜呢?

究竟教徒除了得着有人為佢贖罪,可以永生,可以上天堂,要奴性地永遠聽命於神之外,學到了什麼?

個個學到了反抗,執著,貪嗔癡,再加一樣性慾爆炸,小孩子和靚女,手到拿来!





.

   
塞爾蘇斯:基督徒有【造反傾向】,他們蔑視傳統,喜歡地下活動,或明或暗地反對習俗和法律。他們不公開生活,對國家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是文明的敵人,野蠻的開路人。
賽 13:16   他 們 的 嬰 孩 、 必 在 他 們 眼 前 摔 碎 . 他 們 的 房 屋 、 必 被 搶 奪 . 他 們 的 妻 子 、 必 被 玷 污 。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